兴业县2013年廉租住房工程中标结果
兴业县2013年廉租住房工程中标结果
中标人名称 | 中标金额(元) | 工期 |
广西正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肆佰陆拾叁万陆仟捌佰陆拾肆元壹角伍分 (¥*******.15元) | 250天(日历天)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
评委名单 | 唐经东、李壮、林科盛、李水德、岑奇勇 |
九、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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