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30500210189001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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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12 19:58信息来源: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4003/********/5f1aaf4d-a81f-4350-8803-eeeb12ac0a07.html">原文链接地址
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2021]027 |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1年04月06日 至 2021年05月10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
宗地编号 | 临告字[2021]027号 | 地块位置 | 东留善固士英大道东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公顷) | 1.4914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285 | ||||
受让单位 | 临西县玉兰酒业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条件: | 以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临规条[2021]26号)为准。 | ||||||||
备注: | 1、竞买人需同时以553.4275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宗地内的地上建筑物,并在报名时足额缴纳该款项作为购买地上建筑物的保证金,成交价款仅指土地出让金,不含该价款,但该价款需与成交价款一并于成交后30日内全部缴清。2、“标准地”出让成交5个工作日内,项目单位与属地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管委会或乡镇政府(非开发区内项目)签订“标准地”使用协议。3、“标准地”出让成交后,受让人必须于10个工作日内与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补充条款》,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已签订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定金不予退还。4、年亩均纳税不低于20万元、亩均产值不低于400万元,单位增加值能耗小于等于0.7吨标准煤/万元,环保标准应符合《邢台市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模式实施方案》有关规定。 |
二、公示期:2021年05月10日 至 2021年05月15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
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5月10日 |
标签: 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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