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合同能源A中标结果

燃煤合同能源A中标结果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燃煤合同能源采购项目A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燃煤合同能源采购项目A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奕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老虎岗镇人民政府办公楼512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
1原煤大兴安岭古莲河露天煤矿一、规格型号及参数
成交方需按照采购单位锅炉设计煤种要求供应燃煤。低位发热量4956千卡/千克,挥发分41.08%,灰分21.44%,全水分12.7%,粘结性特点:1,粒度:18mm,粉煤(粒度<6 mm)12%,硫0.7%。
二、告知事项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情况说明
1、预计采购数量:
第三标段2021-2022采暖期预计需热量10万吉焦。
注:以上数据为按照大庆地区正常气象条件估算数值,年度结算按照实际产热量结算,采购单位可以根据生产实际需求及联网热源供热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调增调减燃煤需求量。
2、投标方对采购单位所有热源锅炉现有或新增的节能设备设施,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由于采购单位采取先进的节能设备设施,产出的经济效益归采购单位所有,成交方不得提出异议。
3、供煤量:为保证供热安全,合同签订后,成交方必须按照采购单位要求进行供(储)煤,非运行期月度供煤量不少于0.1万吨,阶段(至2021年7月末)供煤量不少于0.2万吨,非运行期(至2021年10月30日)总储量不少于0.5万吨,供热生产运行期内、2021年3月20日前,库存煤量必须保证热源20日以上用量。
4、供煤量考核:非运行期月度供煤量每少供10吨(不足10吨,按10吨计算),扣除1%履约保证金;未按期完成阶段供煤量,采购单位可利用履约保证金自行采购煤炭,同时采购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按合同单价与成交方结算,且不承担由此给成交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完成阶段供煤量、但未完成总储量时,采购单位可利用履约保证金自行采购煤炭,并按合同单价与成交方结算,同时采购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由此给成交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热源运行期间,成交方无法保证20天库存时,采购单位利用履约保证金(待付款)自行采购煤炭,并按合同单价与成交方结算,且不承担由此给成交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5、储备燃煤由成交方负责管理,出现的任何损失由成交方自行承担。
6、采购单位向成交方提供储煤场地。成交方负责燃煤的铁路运输、卸煤、短运、上煤、除渣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投标时需自行考虑所需设备设施、人力等成本。
7、煤场苫盖必须达到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要求(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方承担);如未达到要求,所造成的损失(含环保部门的全部罚款)均由成交方承担,同时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采购单位煤场现有的防尘抑尘设施由成交方负责维护维修,相应的费用由成交方承担,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防尘抑尘设施现状;本合同期满后,采购单位予以验收,成交方必须保证防尘抑尘设施完好,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方进行修复或动用履约保证金进行修复;如未在采购单位要求的时限内维修,成交方承担违约责任,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
8、计量:第三标段热计量仪表已经安装。
9、热计量仪表需委托具有标定本产品合法资质的单位进行二次标定,招标、成交方代表全程参与标定与安装过程。
10、计量设备出现故障时,可按照故障日前两日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
11、发票:包括五票即:煤炭(坑口价)、运费(包括铁路或公路装车、运输及取送车等杂费)、短途运输(含场内倒运)、机械、劳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煤炭与运费(包括铁路和公路运输)必须匹配。
12、本次中标单价*实际产生的吉焦为采购单位与成交方结算价格,结算价格包括煤价、铁路运费(以铁路运费票据为准)、车皮取送费、输煤、场地攒煤、铁路轨道衡检定费及维修费、卸煤桥吊维修费、上煤和除渣人工费、机械费、卸车费、扫车费、卸车延时费,倒运中的装卸费及汽运费、税费、技术服务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二)项目运作模式
采购单位负责热源生产运行管理。成交方提供合同期内燃煤,可派驻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对热源生产运行过程进行节能诊断和合理化建议,无权干涉采购单位合理的实际运行工作。采购单位与成交方按采暖期产热量与中标单价的乘积结算合同价款。
(三)专业分包要求
本项目包括劳务、运输、机械工作内容允许中标供应商进行专业分包,在合同期内,成交方可确定专业分包企业,为了便于成交方管理工作,采购单位允许成交方每个采暖期前调整二次合作分包商,并提供分包单位详细信息,其他时间采购单位不承认、不接受(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分包商变更。
(四)标段划分:第三标段(庆南标段);成交方与庆南热力签订合同。
(五)燃煤验收标准:
成交方需按照采购单位锅炉设计煤种要求供应燃煤。...
吉焦10000042.71
五、评审专家名单:任中华肖海谢进庄李海军芦丽华张淑芳刘瑞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或质疑,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依法按相关法规规定提出,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8*****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梦寒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DZC********-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燃煤合同能源采购项目A 下载
2.谈判组意见:一致推荐(黑龙江奕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3.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合同能源 燃煤 热力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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