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1年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局、市能源局)、甬舟一体化办公室等物业管理服务(不含花木租赁)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1年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局、市能源局)、甬舟一体化办公室等物业管理服务(不含花木租赁)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1年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局、市能源局)、甬舟一体化办公室等物业管理服务(不含花木租赁)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BZFCG2021X009D

二、项目名称:2021年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局、市能源局)、甬舟一体化办公室等物业管理服务(不含花木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最终报价:*******(元)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38号天宁大厦21楼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2021年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局、市能源局)、甬舟一体化办公室等物业管理服务(不含花木租赁)项目2021年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局、市能源局)、甬舟一体化办公室等物业管理服务(不含花木租赁)项目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孟锋,李明,柯生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大厦A座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柯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

质疑联系人:刘进伟

质疑联系方式:137*****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562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周浙男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
2021年06月15日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花木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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