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新大楼)物业及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新大楼)物业及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新大楼)物业及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嘉政采招(2021)第19号
二、项目名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新大楼)物业及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元) | 嘉兴市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嘉兴市南湖区越秀南路503号3幢102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新大楼)物业及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新大楼)物业及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燕,黄东兴,兰晓春,蔡向华,沈俭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地 址:嘉兴市城东路41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沈俭烽
质疑联系方式:137*****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嘉兴市广场路35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羊逸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喜根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南湖区财政局监督局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乔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2021年05月25日
2021年06月15日
附件信息:
958.1K
招标
|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