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跨区域科技合作交流服务和科技创新项目招引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全国跨区域科技合作交流服务和科技创新项目招引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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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全国跨区域科技合作交流服务和科技创新项目招引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包1:成都市科学技术推广中心 包2: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
供应商地址包1: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308号冠城广场10楼10i号 包2:成都市高新区锦晖西一街99号布鲁明顿广场1栋2单元6楼
中标(成交)金额包1:最终报价:299000.00元;包2:最终报价:945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包1:1.名称:全国跨区域科技合作交流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服务范围:组织实施成都市代表团赴第九届“绵阳科博会”、第十五届“西安科博会”、第六届“兰州科博会”、第二届乌鲁木齐跨区域合作年会等相关科技展会的参会参展工作。 服务要求:组织参会企业,对接相关政府机构,做好成都代表团日程安排、后勤保障等。收集整理域内外参会参展企业有关科技创新成果、科研创新团队等信息,挖掘合作机会。宣传报道相关科技展会举办情况、亮点及成都代表团参会参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 服务标准:聚焦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收集整理100家以上企业有关科技创新情况方面的信息,挖掘合作项目机会10个以上,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包2:1.名称:科技创新项目招引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服务范围:1、招引对接对象。2、收集高校院所创新资源、深入挖掘高能级企业信息和投资落户信息,加强对校院企地合作重点项目和典型案例的数据整理和经验分析,形成校地合作典型案例年度汇编。3、考察成都产业功能区及远程视频会议时的场地、推介宣传物料、车辆接送、商务接待、线上会议软件和网络条件等等相关条件保障。 服务要求:走访对接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推介成都市科技创新和投资环境,收集相关知名高校院所人才团队、科技成果、创新平台及落地转化意向等信息;走访对接高能级目标企业,推介宣传成都市的科技创新、投资环境、产业发展环境等相关投资落户信息,了解企业投资意向;设立项目专员队伍,形成成都产业功能区创新投资环境和产业赋能要素需求信息汇总表,建立校院企地合作重点项目库,加强对校院企地合作重点项目和典型案例的数据整理和经验分析 服务标准:服务方案应体现专业化,突出科技招引特点,聚焦高校院所高能级创新平台和“专精特新”隐形冠军、具有引领性的高质量科创项目和具有支撑性的高能级产业化项目,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蒙子武,韩莉,刘志忠,赵红梅,聂宏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双方协商定额收取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2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备案号:(2021)1567号。2、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采购应对新冠疫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财制[2020]2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或本磋商文件附件中“蓉采贷”融资机构名单,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蓉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4、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将服务费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第一包:0.8万元;第二包:1.7万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成都市蜀锦路68号C栋11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聂先生;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801
联系方式: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18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180*****51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453/20215/e679eb2d-f89b-4cec-b9f7-2f80f09c843d">附件
2.评审文件:********453/20216/fe482980-9901-48b0-a1bd-aa041fe565a7">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标公告 工作服 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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