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1年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吉林省2021年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吉林省2021年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15 10:59[ 打 印 ]

吉林省2021年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JZB2021-71

二、项目名称:吉林省2021年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标段供应商名称:长春合利水土保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经济开发区临河街205号

中标(成交)金额:44万元

第二标段供应商名称:北京国遥新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11号11幢3层301

中标(成交)金额:118.68万元

第三标段供应商名称:松辽水利委员会松辽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4188号

中标(成交)金额:93.57万元

4、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吉林省2021年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项目

服务范围:

第一标段:

1、完成2021年全省12个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现场调查工作。

2、确保全省12个水土保持监测站点所有用于监测的设施(含小区、卡口站、控制站设施)设备(含自动化设备)正常运行,若监测设施设备因老化、磨损和损毁而影响正常观测及数据准确的,必须及时予以维保、更换。

3、严格按照《径流小区和小流域控制站监测手册(试行)》等技术规范和水利部要求,完成监测期内(风蚀观测场监测期为自合同签订后至11月30日;水蚀观测场、控制站监测期为自合同签订后至10月31日)全省12个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的水土流失及其影响因子、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等监测内容的观测。每月7日前向甲方报送上月监测数据。

4、确保自动化监测设备正常运转(含软、硬件维保)。完成全省监测点配备的全自动气象站、土壤水分监测等自动观测设备的云传输完善工作,实现现有设备能够将监测数据自动传输至甲方指定的系统平台。保证省级及各监测点运行单位能够实时远程查看和管理辖区内监测点所有自动化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和运行情况。

5、按时完成2021年各个监测点成果整编工作(同时需要提交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的材料),整编资料包括文字报告、监测成果表等。整编成果通过技术审查后印刷成册(总册及分册),并按照全国水土保持监测数据管理要求入库。成果版权归甲方所有。

6、接受并配合甲方不定期到各监测点监督检查设施设备运行及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和对已经形成记录报告与最终监测结果检查比较。对甲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7、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工作,若有调整,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二标段:

1.获取并提供吉林省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区植被盖度、坡度、坡长因子及栅格数据。

2.基于2m分辨率遥感影像解译吉林省西部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区域内土地利用、植被覆盖,水土流失及其预防保护措施,采用资料收集、遥感监测、野外调查、模型计算和统计分析等方法,通过水土流失因子提取,分析评价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和分布情况,并提供成果报告。监测范围包括白城市农安县、双辽市、白城市洮北区、洮南市、大安市、通榆县、镇赉县、松原市宁江区、前郭县、乾安县、扶余县、长岭县等12个县(市),面积为54184平方公里。结合相关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生产建设活动扰动土地状况等资料,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分析评价水土流失年度动态变化情况。

3.配合完成2021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自查。

第三标段:

1.基于2m分辨率遥感影像解译吉林省中东部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区域内土地利用、植被覆盖,水土流失及其预防保护措施,采用资料收集、遥感监测、野外调查、模型计算和统计分析等方法,通过水土流失因子提取,分析评价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和分布情况,并提供成果报告。监测范围包括长春市绿园区、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市宽城区、长春市朝阳区、延吉市、龙井市、图们市、珲春市等8个县(市),面积为12058平方公里。

2.开展水土流失年度动态变化情况分析评价。结合相关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生产建设活动扰动土地状况等资料,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分析评价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区年度间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情况。

3.监测数据整(汇)编,对2021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数据、以县为单位的水土流失年度动态变化情况分析评价结果需要的数据或资料进行整(汇)编,主要包括省级水土流失监测区域水土流失监测成果、全省水土流失年度动态变化情况分析评价成果、监测数据整(汇)编成果和《吉林省水土保持公报》等。成果形式包括报告、统计表及专题图件等。

4.公报资料编报和发布,对2021年公报编制工作需要的数据或资料进行收集、汇总、整(汇)编,并印制《吉林省水土保持公报》。

5.按照国家要求,配合完成2021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自查,配合通过吉林省2021年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分级成果审查(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吉林省2021年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报送,并通过复核(国家复核)。

服务要求:符合水利部区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技术规定及国家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第一标段:自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1月30日;第二标段、第三标段:自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0月30日。

服务标准:服从和遵守采购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符合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小雷、刘心玲、李长虹、张辉、刘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服务类)收取,采购代理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长春合利水土保持科技有限公司;金额:7900元。

北京国遥新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19800元。

松辽水利委员会松辽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金额:16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6月16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水土保持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22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同心大厦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珂新

电话:****-********

10、附件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标签: 动态监测 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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