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多测合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合同
招远市“多测合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 | 招远市“多测合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SDGP****************37 |
采购人名称 | 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 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合同内容 |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招远市“多测合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甲方: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远市“多测合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由招远正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SDGP****************37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采购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 (3)乙方在磋商时的书面承诺 (4)成交通知书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附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完成所有相关项目施工工作,达到相关要求。 4、合同总金额:¥943500.00 元。(大写):玖拾肆万叁仟伍佰 元整。 5、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系统完成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项目通过采购人及验收小组最终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具体根据财政拨款情况执行)。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并于甲方所在地交付。 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8、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服务基础资料,确保乙方工作正常进行。 (2)甲方及时与乙方进行联络,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与乙方就工作进行协调和沟通。 (3)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督导,对于乙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4)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成果文件后,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递给乙方; (5)维护乙方编制的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9、乙方责任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向甲方提交有关的成果文件等,提交给甲方的最终成果要齐全可靠,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规程、规范;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数据保密,未经甲方的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乙方保证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4)乙方应该负责对本项目的结果解释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修改; (5)乙方应对本项目服务结果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负责对所有人员的政审工作,担保所属人员身份无误、无犯罪记录和吸毒人员进场服务,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乙方须承担其参与人员劳保、工伤、意外人身事故的保险责任及其后果; (7)乙方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规定,对本次采购开展服务工作; 10、验收方式 乙方提交的成果报告等文件须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核。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除满足采购文件所提出的基本要求外,应同时满足最新版的国家政策、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和验收。若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达不到各项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11、项目管理 乙方需成立响应的组织机构,由一名公司或单位领导层担任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项目负责人需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会议,加强沟通和协调,同时将机构名单报甲方备案。 12、分包与转让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3、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4、违约条款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成果文件,成果文件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3‰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不足一日,按照一日计算(下同)。 (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经双方协商后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响应文件中的违约金数额高于该条款的违约金,以响应文件为准。 (5)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5、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16、争议的解决方式 (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招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17、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乙方的义务完全适用响应文件中乙方的承诺,不因本合同的签订而改变。 19、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招远市财政局、招远正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各一份。 甲 方: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 方: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定淮门支行 银行帐号:********2714 日期: 中标公告.doc附件下载 中标公告.doc附件下载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1-06-16 08:3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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