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亮化设备(安装)中标结果

城市亮化设备(安装)中标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管理总队援建商都县城市亮化设备(安装)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管理总队援建商都县城市亮化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SYX13Z-1024
批准文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3]02425/02424/02426号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管理总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7月4日
招标代理:呼和浩特市亿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3年7月29日14:30时
公告时间:2013年7月29日-2013年8月4日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第一包:室外P10全彩屏LED电子显示屏
内蒙古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1.3449
第二包:新建信号灯
内蒙古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4.3592
第三包:交通标志及划线
内蒙古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4.4044
备注: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专家名单
王美英 王晓东 吴新娣 程春雷
采购人代表
田利华
监督人员
赵志军
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业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内蒙古业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内蒙古业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质疑及投诉电话:
2.1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2呼和浩特市亿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以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3.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3.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3.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3.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公司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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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亿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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