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安县税务局非执法类纳税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安县税务局非执法类纳税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江安县税务局非执法类纳税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江安县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江安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17日09:19 |
评审专家名单 | 组长: 梁爱国;成员:白惠子、刘威、付华、莫永碧(采购人代表) | ||
总中标金额 | ¥199.653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792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江安县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东段16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138*****5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131*****792 |
一、项目编号:SCIT-ZG(Z)-********12(招标文件编号:SCIT-ZG(Z)-********1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安县税务局非执法类纳税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中税答疑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26号1栋2单元25层1-8号
中标(成交)金额:19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中税答疑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非执法类纳税服务 | 纳税服务岗26个,文员岗1个,计算机技术岗1个,驾驶员岗5个。合计33个 | 1.采购方对中标方服务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参照纳税人满意度进行年终绩效考核,考核金额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2.采购方每季度对中标方的工作质量、履约情况、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情况、工作配合度等进行综合评估,分为三档:合格、一般、不合格。一个年度内累计三次评估为“一般”,或累计两次为“不合格”,采购人可终止第二年合同的续签,重新组织采购。 2.1一个评估周期内,经查实出现下述情形当期评估不得为合格,视情节严重、影响大小评估为“一般”或“不合格”: 2.1.1服务人员迟到早退3次及以上。 2.1.2工作时间,服务人员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岗15分钟以上。2次。 2.1.3工作时间,服务人员无正当理由窗口超过一个小时无人值守。1次。 2.1.4工作时间,服务人员暂时离岗未做好交接工作,延误办事或引起办事人员不满的。1次。 2.1.5工作时间,服务人员吸烟、打瞌睡、吃零食、串岗聊天、嬉闹、听随身听、玩电脑游戏、网上聊天、炒股、看网络电影等影响岗位形象的行为。2次。 2.1.6经查实,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1次。 2.1.7 下班时间一到即中止正在办理业务或拒绝办理业务的。1次。 2.1.8工作时间办公用品、文件资料摆放不整齐,或随意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含绿化美化植物)。3次。 2.1.9下班后办公桌及窗口工作台上未及时清扫和整理,各种资料未归档,桌面零乱。3次。 2.1.10随意扔纸屑、垃圾、烟头、吐痰等。3次。 2.1.11下班后未锁好和妥善保管好重要的文件资料、专用章等。3次。 2.1.12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办事人业务咨询或不能一次性告知办事人所办事项所需的全部材料和办理程序,造成办事人多次往返的。3次。 2.1.13属并联办件的,不实行并联审批,服务人员互相推诿或不及时协调,造成办件人不满的2次。 2.1.14不按要求统一着装和不按要求配证上岗的。3次。 2.1.15因服务态度不好受到服务对象投诉的。1次。 3.12366热线以采购人出具的管理考核情况(主要依据全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测评情况通报、总局对单项工作抽测情况的通报、宜宾市局日常管理以及对单项工作考核情况等等),作为对中标供应商的季度考核考评依据。经查实确属于坐席人员责任的,除按项次扣除中标方费用1000元,且当季考核不得为合格。 4.办税服务场所以结果为导向进行服务质量考核。因服务事项或其它原因造成纳税服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或被督查考核通报扣分,经查实确属于服务方人员责任的,除按项次扣除中标方费用1000元,且当季考核不得为合格。 5.中标方应根据纳税服务具体需求提供日常专业培训和服务培训(包括税收业务新政策、典型案例分析、沟通技巧学习等),并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和提升服务水平。 6.中标方应每月向采购人提交服务整体运行情况报告:包含各岗位工作量统计、各岗位考勤统计、培训统计、绩效考核状况、奖励及惩罚统计、岗位调整或轮换统计、服务人员流失情况报告。 五、其他要求 1.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标准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社保,由中标供应商按时发放,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由中标供应商依法在工作当地购买。 2.工作时间为5×8,即每周一至周五工作8小时,周六、日休息,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如有加班,由中标供应商按《劳动合同法》支付加班工资,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服务期间,因采购人需要安排服务人员外出出差,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伙食费等)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人要求保证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着统一工作服装,各岗位提供春秋装1套,夏装2套,防寒服1套。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5.服务期间(含出差),服务人员发生人身、财产意外事故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采购方损失或社会公信力遭受影响的,概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及消除影响责任。 6.若服务人员与中标供应商发生劳动纠纷的(含工伤事故),所产生的所有的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采购方损失或社会公信力遭受影响的,概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及消除影响责任。 7.采购方有权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中标供应商违约,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违约金”的条款。 |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 | 1.2.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文化素质,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刑事犯罪记录。服从工作安排,服务意识强,有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1.2.2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常用办公软件,汉字录入速度不低于 80 字/分钟;税务、财会专业或有税务、话务工作经验的优先。 1.2.3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五官端正、气质佳。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业务技能特别熟练者可适当放宽。男女不限。 2.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对服务人员做好招聘、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组长: 梁爱国;成员:白惠子、刘威、付华、莫永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及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下浮20%*3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金额:199.653万元/年,服务期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安县税务局
地址:四川省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东段167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138*****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131*****7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131*****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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