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泰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皮卡车(二次)中标结果

安徽省宁泰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皮卡车(二次)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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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http://www.ningguo.gov.cn/通知
名称:安徽省宁泰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文号:
生成日期:2021-06-17发布日期:2021-06-17
安徽省宁泰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7 15:27来源: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浏览次数:字体:[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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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TJZ-CG-XJ-00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泰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鸿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黄路西侧

成交金额:88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红燕、熊永朝、王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收取,收费金额:1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泰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1号、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联系电话:18110804609、1534563262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泰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钓鱼台路与染坊路交叉路口北侧

联系方式:胡先生、18110804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联系方式:江女士、15345632620

十、附件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宁泰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皮卡车 建筑材料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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