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人民医院床单元用品、手术用品、病员用品等布类物品洗涤、收送、清点服务采购项目(标段编号:2020GYFZ0016-1重3)中标公示(第4次)
涡阳县人民医院床单元用品、手术用品、病员用品等布类物品洗涤、收送、清点服务采购项目(标段编号:2020GYFZ0016-1重3)中标公示(第4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服务类)
一、项目编号:
2020GYFZ0016
二、项目名称:
涡阳县人民医院床单元用品、手术用品、病员用品等布类物品洗涤、收送、清点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卫康洗涤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华佗大道509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陆仟壹佰贰拾元整(¥6161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详见附件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银梅、李红梅、张树清、吴金才、翟素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收取2178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1年 5月 21日
3.开标日期:2021年 6月 11日
4.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至 2021年 6月 29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涡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
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电子版综合治税信息表格,下载地址:http://ggzy.bozhou.gov.cn
综合治税信息填报表格式_采购类.xls。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涡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涡阳县城关镇向阳南路
联系方式:贾主任、188*****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陆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业绩、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
涡阳县人民医院
2021年6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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