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沟镇红日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工程)中标结果
大兴沟镇红日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工程)中标结果
汪清县大兴沟镇红日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汪清县大兴沟镇红日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整治工程) | 项目编号 | ||||||||||||||
建设单位 | 汪清县大兴沟镇人民政府 | 建设地点 | 汪清县大兴沟镇红日村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建筑面积 | 0平方米 | 投标最高限价 | *******.0000 | |||||||||
开标日期 | 2021年06月17日14时16分 | 开标地点 | 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开标大厅 | |||||||||||||
中标工程范围 | 道路及围墙工程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格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候选人 | 汪清世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合格 | 2021年11月30日 | 465.8537 | 附件下载 | ||||||||||
第二候选人 | 延边中铭建设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合格 | 2021年11月30日 | 460.3589 | 附件下载 | ||||||||||
第三候选人 | 吉林省恒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合格 | 2021年11月30日 | 466.9631 | 附件下载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第一候选人 | 孙淑华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二级建造师 | 吉********0103 | - | |||||||||||
第二候选人 | 腾伟婷 | - | 注册二级建造师 | 吉********6219 | - | |||||||||||
第三候选人 | 邱实 | 工程师 | 注册二级建造师 | 吉********4941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 ||||||||||||||||
企业业绩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1 | 汪清县城区(河北新区、东光新区)污水管网工程(东新二路、站前街) | |||||||||||||||
2 |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质试点区(汪清林业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
3 | 2018年汪清县97个扶贫示范村改造提升项目(大兴沟镇)二标段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 ||||||||||||||||
企业业绩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1 | 2018年吉林省汪清县复兴农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 ||||||||||||||||
企业业绩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1 | 2018年汪清县97个扶贫示范村改造提升项目(复兴镇)二标段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专家一 | 工程师 | - | 工程类 | |||||||||||||
专家二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类 | |||||||||||||
专家三 | 正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类 | |||||||||||||
专家四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类 | |||||||||||||
专家五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类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第一候选人 | 银行汇票 | 中国建设银行汪清县支行 | 汪清县汪清街东531号 | |||||||||||||
第二候选人 | 银行汇票 | 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江支行 | 延吉市环保嘉园 | |||||||||||||
第三候选人 | 银行汇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 汪清县汪清街东831号 | |||||||||||||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及所依据招标文件中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备注 |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 2021年06月18日-2021年06月22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汪清县大兴沟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 | 尹哲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广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姜珊 | 联系电话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汪清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联系人 | 梅延彬 | 联系电话 |
注: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的“项目负责人”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还应当包括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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