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项目名称: | 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 ||
采购人名称: | 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局 | 项目地址: | 市级·包河区 |
财政委托编号: | 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 | 交易平台: |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 代理机构: |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3-17 17:28:22 |
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BBFZ00058
项目名称: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预算金额:第1包3189.442514万元/年,第2包2937.132093万元/年,第3包3362.023573万元/年,第4包3511.40182万元/年。
最高限价:第1包3189.442514万元/年,第2包2937.132093万元/年,第3包3362.023573万元/年,第4包3511.40182万元/年。
采购需求: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等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期满后,如中标人经考核合格,履约服务质量良好,经双方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续签后2年度合同(合同1年1签,每年的服务费原则上不变)。每年月考核分值出现3次8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或次年不予续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
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4月7日9点0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3楼 4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开评标,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5层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
第1包 :
徽商银行
户名: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第2包 :
徽商银行
户名: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第3包 :
徽商银行
户名: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第4包 :
徽商银行
户名: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项目名称: | 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 ||
采购人名称: | 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局 | 项目地址: | 市级·包河区 |
财政委托编号: | 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 | 交易平台: |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 代理机构: |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3-17 17:28:22 |
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BBFZ00058
项目名称: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预算金额:第1包3189.442514万元/年,第2包2937.132093万元/年,第3包3362.023573万元/年,第4包3511.40182万元/年。
最高限价:第1包3189.442514万元/年,第2包2937.132093万元/年,第3包3362.023573万元/年,第4包3511.40182万元/年。
采购需求: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等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期满后,如中标人经考核合格,履约服务质量良好,经双方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续签后2年度合同(合同1年1签,每年的服务费原则上不变)。每年月考核分值出现3次8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或次年不予续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
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4月7日9点0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3楼 4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开评标,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5层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
第1包 :
徽商银行
户名: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第2包 :
徽商银行
户名: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第3包 :
徽商银行
户名: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第4包 :
徽商银行
户名: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1ABBFZ00058
原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ABBFZ000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3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方法2.3.2评分细则”中“投标人综合实力”第2项现变更为:投标人具有政府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或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AAAA 级及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得 3 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3)如为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注:证书须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取得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更正日期:2021年3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招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1ABBFZ00058
原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ABBFZ000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3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的“2.3详细审查”中,关于“投标人业绩”的要求是“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城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项目业绩”,关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城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项目业绩”,县区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清扫保洁招标项目多是包含有街区主次道路、开放式住宅小区、城中村和背街小巷的道路,请问这样的项目业绩的面积能不能算作为该项目要求的“城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项目业绩”。请明确。
答: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相应条款。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方法2.3.2评分细则”中“投标人综合实力”第2项现变更为:投标人具有政府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或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AAAA 级及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得 3 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3)颁发的证书须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注:证书须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取得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方法2.3.2评分细则”中“投标人荣誉”现变更为:1、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下列级别政府部门颁发的道路清扫保洁(或垃圾收运)环卫工作相关的荣誉:
(1)县(区)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荣誉得1分;
(2)地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荣誉得2分;
(3)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得3分;
本小项满分10分。
注:以上荣誉须为各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含投标人分公司)名称并与道路清扫保洁(或垃圾收运)环卫工作相关,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加盖颁奖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的评审资料属于投标人分公司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公司隶属书面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子公司荣誉不予认可。
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的员工获得下列级别政府部门颁发的道路清扫保洁(或垃圾收运)环卫工作相关的荣誉:
(1)县(区)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荣誉得1分;
(2)地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荣誉得2分;
(3)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得3分;
本小项满分6分。
同一员工获得多个荣誉不累计得分,以得分高计算。
注:(1)以上荣誉须为各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员工姓名(含投标人分公司员工)并与道路清扫保洁(或垃圾收运)环卫工作相关,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加盖颁奖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提供投标人子公司员工荣誉或其分公司班组荣誉不予认可。
(2)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员工与投标人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如提供投标人分公司的员工荣誉,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员工与投标人分公司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3)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①投标人(含投标人分公司)为获奖员工缴纳的连续近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具体证明形式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社保证明材料”要求);
②提供连续近12个月投标人(含投标人分公司)为获奖员工代发工资的银行流水证明扫描件。
本项总分16分“本项目将对中标人提供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荣誉信息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吿。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处理。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六、投标人荣誉公示一览表”。
四、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方法2.3.2评分细则”中“客户满意度” “获得业主单位(合同甲方)满意或好评的”,提供的附业主盖章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很满意”或“优秀”的,是否可以认为属于得分范畴?
答:属于。
五、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方法2.3.2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城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项目业绩,因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包括计划单列市)的市辖区或功能区所辖的街道等同于正处级行政区。与县(区)级是平级行政单位,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包括计划单列市)街道签订的业绩是否认可,请给与明确回复!
答:不予认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六、问: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方法2.3.2评分细则”中“投标人经营状况”要求。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方法2.3.2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 问:1)若项目是由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城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项目,项目分多个合同包,中标后由各个合同包的中标人与所对应的镇政府签订服务合同。请问该情况是否符合本评分点的要求?2)若是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单项城市生活垃圾收运项目或者委托的市政道路清扫保洁项目中包含的生活垃圾收运任务的业绩,项目分多个合同包,中标后由各个合同包的中标人与所对应的镇政府签订服务合同。请问该情况是否符合本评分点的要求?
答:不符合
八、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方法2.3.2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问:发包单位如上所述的县(区)级及以上政府直属的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或政府控股的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九、问:建议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3条“价格扣除”修改为“(1)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3%。(2)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6%。(3)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答:本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1年3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招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
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第2包)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BBFZ00058-2
二、项目名称: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二段338号金鹰汇大厦918房
中标(成交)金额:贰仟柒佰玖拾伍万贰仟零伍拾贰元壹角壹分(¥********.1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俊娥,祖逸兰,汪冬梅,徐辉,刘晓菊,王泳,王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9150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梅剑,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鲍工
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第1包)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BBFZ00058-1
二、项目名称: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佳士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友谊大道999号武钢集团办公大楼B座22层2201-2203室
中标(成交)金额:贰仟玖佰叁拾壹万伍仟贰佰伍拾贰元叁角捌分(¥********.3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俊娥,祖逸兰,汪冬梅,徐辉,刘晓菊,王泳,王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9423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梅剑,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鲍工
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第3包)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BBFZ00058-3
二、项目名称: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洁臣环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深路125号三栋306室
中标(成交)金额:叁仟壹佰叁拾柒万壹仟柒佰叁拾叁元贰角贰分(¥********.2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俊娥,祖逸兰,汪冬梅,徐辉,刘晓菊,王泳,王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9834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梅剑,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鲍工
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第4包)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BBFZ00058-4
二、项目名称: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龙吉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B1302
中标(成交)金额:叁仟壹佰柒拾叁万肆仟陆佰伍拾叁元陆角(¥********.6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俊娥,祖逸兰,汪冬梅,徐辉,刘晓菊,王泳,王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9906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梅剑,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鲍工
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第4包
一、合同编号:2021ABBFZ00058-4-001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第3包
一、合同编号:2021ABBFZ00058-3-001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第2包
一、合同编号:2021ABBFZ00058-2-001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第1包
一、合同编号:2021ABBFZ00058-1-001标签: 道路清扫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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