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县城人行天桥工程中标结果
印江自治县县城人行天桥工程中标结果
印江自治县县城人行天桥工程项目 中标公示
中 标 公 示
编号:DHTR-2013-29
工程项目
印江自治县县城人行天桥工程项目
招 标 人
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7月31日
开标地点
印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山东天幕集团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分 总分:97.24分
项目经理:汤占华 报价:1390.22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亚鹰钢结构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分 总分:93.62分
项目经理:刘文峰 报价:1392.22 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重庆腾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分 总分:86.24分
项目经理:唐仕伟 报价:1362.66万元
公示期
2013年7月31日至2013年8月5日
公 示 说 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拆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⑷相关请求及主张;
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拆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高译本。
招 标 人: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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