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湿地公园管理处2021年湿地公园及三环路与103省道互通立交节点景观提升改造及相关服务中标
呼和浩特市湿地公园管理处2021年湿地公园及三环路与103省道互通立交节点景观提升改造及相关服务中标
合同包1(景观提升改造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内蒙古联友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羊桥东路北2号302室办公楼(王记饺子楼对面) | 1,365,955.00元 |
合同包1(景观提升改造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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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 1.景观提升改造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苗木、草花、地被、种子、支撑戗杆及防腐木材等材料均由采购人提供, 涉及服务工作所须的劳务人员、劳保用品、常用工具、钢材、水泥、沙子、沙结石、骨料、辅助材料、耗材、油 漆、车辆、机械、机具、服装、铁丝等材料均由中标人自行组织配备(服装要求统一着绿色反光马甲),不得以 组织不力、配备不足或不当等原因影响服务进程。 2.中标单位进场前,必须按国家规定给车辆、机械和服务人员购买保险(人员购买不低于40万元保额的雇 主责任险)并承担相应责任,进场后须严格按照采购方管理人员要求进行服务,接到关于本项目所涉各类服务的 指示后,及时组织人员、工具、材料、机械、车辆等进入现场开展工作。 3.涉及苗木到达现场后,中标服务单位须第一时间组织栽植。关于未达到吊卸规格的苗木,栽植项目内须包 含人工卸苗和人工运送工作。服务过程中,所有到达现场的苗木,要求当日栽植完毕,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4.景观提升改造工作所用各类材料,如防腐木、钢材、水泥、沙子、沙结石、骨料、草花种子等,均由中标 人负责统一看管,如出现丢失、离析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任何损失,中标人须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或不足,且不 得影响正常进度。 5.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须保证文明施工,所用各类材料、苗木以及场地工作项目中涉及的土方须管理有序 ,不得随意堆放,且须采取必要的防范扬尘措施。如因场地管理问题造成采购人的负面舆论情况,采购人有权进 行必要的处罚。 如未达到上述服务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按照《呼和浩特市湿地公园管理处2021年度绿地景观提升改造服务 检查考核办法》(附件三 附 )的要求对中标人的合同结算费用进行相应扣罚。 | 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计算 | 以《呼和浩特市绿化种植操作规程》为标准。 | 1,365,955.00 |
魏左平、王定坤(采购人代表)、杨文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文件内工建协(2016)17号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景观提升改造服务):2.048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称:呼和浩特市湿地公园管理处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综合楼17-20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邓婷婷
电话:****-*******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6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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