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2021年第一季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核结果公示
中卫市2021年第一季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核结果公示
中卫市2021年第一季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核结果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区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0〕2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商发〔2020〕97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宁商发〔2021〕9号)要求,我局委托宁夏银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按照《出口企业内陆运输费用补助项目申报指南》《进口企业内陆运输费用补助项目申报指南》《出口信用保险保费及保单融资贴息项目申报指南》《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南》,对中卫市外贸企业申报项目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中卫市2021年第一季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审核报告》(银河专审〔2021〕254号)。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拟对以下18家出口企业给予71.8万元出口内陆运输费用支持,其中:
1、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14.60万元;
2、利安隆(中卫)新材料有限公司4.14万元;
3、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75万元;
4、宁夏绿农源枸杞商贸有限公司1.81万元;
5、宁夏中宁县骨杞草枸杞开发有限公司0.95万元;
6、宁夏天元锰业集团有限公司17.49万元;
7、宁夏早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0.42万元;
8、宁夏中宁县金河枸杞开发有限公司0.71万元
9、宁夏顺元堂汉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4.44万元;
10、宁夏养真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29万元;
11、宁夏圣世杞乡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0.83万元;
12、中宁县百杞瑞商贸有限公司4.95万元;
13、宁夏杞乡生物食品工程有限公司1.54万元;
14、宁夏弘耘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2万元;
15、宁夏中宁枸杞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26万元;
16、宁夏伟仁果品有限公司0.65万元;
17、宁夏红果东方生物食品有限公司0.31万元;
18、宁夏百事恒兴食品科技有限公司1.44万元。
二、拟对以下2家进口企业给予256.96万元进口内陆运输费用资金支持,其中:
1、利安隆(中卫)新材料有限公司18.09万元;
2、宁夏创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38.87万元。
三、拟对以下5家进口企业给予178.56万元进口贴息资金支持,其中:
1、宁夏创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44.87万元;
2、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4.85万元;
3、利安隆(中卫)新材料有限公司4.57万元;
4、宁夏华夏特钢有限公司3.84万元;
5、宁夏天元锰业集团有限公司80.43万元。
四、拟对以下2家企业给予88.83万元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资金支持,其中:
1、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47.84万元;
2、宁夏顺元堂汉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0.99万元。
以上评审结果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各企业、单位、组织或个人如对以上公司及项目资金有异议,请向市商务局反馈、举报。
联系人:李智颖?****-*******
中卫市商务局????
2021年6月18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