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人疗养院-2021年度海南省“万名职工健康体检”活动(部分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海南省工人疗养院-2021年度海南省“万名职工健康体检”活动(部分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海南乐康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省工人疗养院联合开展2021年“万名职工健康体检”合作协议
甲方:海南省工人疗养院
乙方:海南乐康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为落实海南省自由贸易区(港)的战略部署,体现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对广大职工的关爱,切实维护职工健康权益,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做到健康问题早检查、早发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约定乙方为甲方承办的2021年“万名职工健康体检”活动提供服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本次活动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体检费用标准、验收、结算和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体检费的标准为:
乙方按本协议附件1的体检项目为甲方组织的1500名职工进行体检。乙方每完成一名甲方组织的职工体检,甲方向乙方支付体检费(除公益体检者外)人民币198.00元,即人民币198.00元/人。
根据工作需要及实际情况,甲方可增减体检名额,甲方最终应当向乙方支付的体检费(合作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的人数进行结算。
2、当体检进度到达百分之五十时(7500人),甲方按7500人的体检费总额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合同约定的体检人数全部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体检职工的体检报告,由甲方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由双方按验收合格的实际体检人数和人民币198.00元/人的标准进行结算;结算金额确定后,由乙方先行开具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指定账户转账支付应当支付款项。
以上未提及内容详见纸质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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