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长沙铜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洁服务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长沙铜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洁服务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长沙铜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洁服务续签合同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6月21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CS-********0103-1
采购人(全称):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市望城区巧巧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铜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洁服务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010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长沙铜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洁服务采购 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292000
 合计金额小写: 292000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玖万贰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长沙铜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金额单位:元

序号

主要内容

单价(元/人/月)

数量( 月数)

合计(元/人/年)

备注

1

人员基本工资(按职务分列)

2200元/人/月

12

211200

8人

2

基本养老保险

3000元/人/月

12

24000

8人

3

意外伤害险

194.4元/人

12

1555

8人

4

基本福利费用

2000元/年

12

16000

8人

5

加班费用

12

6

培训费用

3500元/年

3500

8人

7

体检费用

8

办公费用

12

9

服装费用

400元/人

12

3200

8人

10

车辆使用费用

6000元/年

12

6000

1台

11

法定税费

5%

12

13272

12

管理费用

2%

12

5310

13

合理利润

3%

12

7963

14

其他

12

合计

292000.00

总计

小写: 292000.00元/年

大写: 贰拾玖万贰仟元整/年

三年的总报价为:

小写: 876000.00

大写: 捌拾柒万陆仟元整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6-22 ——2022-06-21

3.2 履行地点: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服务面积:共22000㎡,其中管理中心保洁区域面积4000㎡,石渚坪广场保洁区域1500㎡,谭家坡遗迹馆5500㎡,陈家坪遗址2500㎡,觉华宝塔及宝塔广场1000㎡,梦回大唐走廊500㎡,道路7000㎡。

服务范围:

1.设施场所:

1)管理中心公共区域、广场及周边道路和绿化区域;

2)石渚坪广场内外周边及连接道路区域;

3)谭家坡龙窑遗迹馆区域;

4)觉华宝塔及宝塔广场区域;

5)陈家坪遗址区域;

6)梦回大唐走廊及绿化区域。

2.道路沿线及其他:

1)管理处鱼塘两旁的道路;

2)入园路(彩唐桥至宝塔广场)道路及沿线绿化区域;

3)观光电瓶车游道区域;

4)公园范围内通组道路区域。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33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支付,下个月20日前支付上个月服务费;服务费与每月考核成绩挂钩,考核总分为100分,95分(含)以上支付当月全额服务费,85分(含)-94分支付当月80%服务费,85分以下支付当月70%服务费。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33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支付,下个月20日前支付上个月服务费;服务费与每月考核成绩挂钩,考核总分为100分,95分(含)以上支付当月全额服务费,85分(含)-94分支付当月80%服务费,85分以下支付当月70%服务费。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33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支付,下个月20日前支付上个月服务费;服务费与每月考核成绩挂钩,考核总分为100分,95分(含)以上支付当月全额服务费,85分(含)-94分支付当月80%服务费,85分以下支付当月70%服务费。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33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支付,下个月20日前支付上个月服务费;服务费与每月考核成绩挂钩,考核总分为100分,95分(含)以上支付当月全额服务费,85分(含)-94分支付当月80%服务费,85分以下支付当月70%服务费。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33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支付,下个月20日前支付上个月服务费;服务费与每月考核成绩挂钩,考核总分为100分,95分(含)以上支付当月全额服务费,85分(含)-94分支付当月80%服务费,85分以下支付当月70%服务费。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33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支付,下个月20日前支付上个月服务费;服务费与每月考核成绩挂钩,考核总分为100分,95分(含)以上支付当月全额服务费,85分(含)-94分支付当月80%服务费,85分以下支付当月70%服务费。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33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支付,下个月20日前支付上个月服务费;服务费与每月考核成绩挂钩,考核总分为100分,95分(含)以上支付当月全额服务费,85分(含)-94分支付当月80%服务费,85分以下支付当月70%服务费。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33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支付,下个月20日前支付上个月服务费;服务费与每月考核成绩挂钩,考核总分为100分,95分(含)以上支付当月全额服务费,85分(含)-94分支付当月80%服务费,85分以下支付当月70%服务费。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33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支付,下个月20日前支付上个月服务费;服务费与每月考核成绩挂钩,考核总分为100分,95分(含)以上支付当月全额服务费,85分(含)-94分支付当月80%服务费,85分以下支付当月70%服务费。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33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支付,下个月20日前支付上个月服务费;服务费与每月考核成绩挂钩,考核总分为100分,95分(含)以上支付当月全额服务费,85分(含)-94分支付当月80%服务费,85分以下支付当月70%服务费。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33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支付,下个月20日前支付上个月服务费;服务费与每月考核成绩挂钩,考核总分为100分,95分(含)以上支付当月全额服务费,85分(含)-94分支付当月80%服务费,85分以下支付当月70%服务费。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34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按月支付,下个月20日前支付上个月服务费;服务费与每月考核成绩挂钩,考核总分为100分,95分(含)以上支付当月全额服务费,85分(含)-94分支付当月80%服务费,85分以下支付当月70%服务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长沙农村商业银行丁字支行(长沙市望城区巧巧家政服务有限公司:****************6)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保洁要求

(1)保洁人员实行划分区域清扫。负责区域的保洁人员需确保清扫区域内无泥沙、残渣、积水、无瓜皮、果壳、烟头和各种包装物,无陈旧落叶、无痰渍、污垢、无牛皮癣和涂鸦;及时洗刷、清除游道青苔;展柜、窗户、墙壁、天花板、控制机房、灯具无尘无灰;每日清扫旅游厕所卫生,保证厕所清洁、无异味、无水渍、无烟头、水迹、尘土、小便槽无积渍;门、窗、内墙砖无灰尘,无蛛网;垃圾袋和手纸篓每日更换一次,洗手液和手纸要随缺随补;有清洁难度的地方需及时向运营管理部汇报。

(2)每天早上8:30前完成公园内道路、展馆、地面、厕所、重点绿化区域和相关附属设施(路灯、标识牌)清扫及擦拭等工作,此后循环保洁,做到随脏随扫,确保污染物滞留时间不超过1小时。

(3)在保洁区域内, 垃圾不得超过垃圾桶的三分之二,如有溢出,必须及时清理,做到垃圾桶清洁干净;及时清理管理中心垃圾池生活垃圾(含博物馆生活垃圾),每天至少清运一次垃圾,不可就地掩埋垃圾。游客数量增多时,要增加临时垃圾桶来维护公园卫生。

(4)每周开展一次重点区域大扫除,做好谭家坡遗迹馆、陈家坪遗址、管理中心等重点区域卫生清洁工作;每月开展一次全面大扫除,确保所有场所、设施无卫生死角。

(5)保证厕所内的供水、供电、照明、冲水、洗手设施等正常使用。如出现厕所内供水、供电、照明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管道阻塞、大小便池堵塞等应及时报告维修。

(6)每逢重大节日、重大检查及重要接待时由运营管理部安排,保洁单位必须组织人力将公园内的各条主道、公共活动场所,不留死角的进行全面清扫和冲洗。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服务内容及要求:

乙方:人员配备8人,其中保洁队长1人,保洁员7人(所有驻场人员必须全天候接受管理处运营管理部严格的考勤、考核);

(1)保洁队长负责对日常环境保洁、人员工作进行管理分配;

(2)保洁员负责现场清扫、清理等保洁工作;负责景区范围内垃圾清运,垃圾转运地点由中标人协调。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制定《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保洁工作管理办法》,制定奖惩制度,开展自查。

2.运营管理部每月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当月服务费发放的参照依据。

6.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洁员应每周填写管理处下发的自查核查表,每月向采购方汇报人员安排和清扫保洁等情况。

2. 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遇突发事件,随叫随到,并及时派人进行处理。

3. 坚持文明作业,安全作业,礼貌服务,提高自身修养。

4.运营管理部每月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当月服务费发放的参照依据。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考核细则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扣分

备注

服务

意识

20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乐于助人,主动帮游客解决问题。

对游客态度粗暴

扣1分

对游客困难袖手旁观

扣1分

游客因卫生状况投诉到管理处

每次扣1分,投诉到上级主管部门每次扣2分

遵章

守纪

20

自觉遵守公园的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迟到一次

扣1分

早退一次

扣1分

旷工一次

扣2分

脱岗一次

扣2分

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一次

扣1分

不服从管理一次

扣2分

业务

工作

60

增强工作的责任心,高效能、高质量的完成本职工作。

责任区内发现污渍一次

扣1分

责任区内有烟蒂一次

扣1分

责任区内有纸屑及瓜果皮类一次

扣1分

责任区有废旧塑料袋一次

扣1分

应清扫、清洗的设施,未进行清扫、清洗的一次

扣1分

上级检查时,因保洁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一次

扣2分

因清扫过程中发生破坏公园设施或损坏绿化植物的

每发现一次扣2分,并责令进行赔偿和整改

说明: (1)考核处理:按月考核,下个月20号支付上个月服务费,每月考核分与服务费支付挂勾,95分(含)以上支付当月全额服务费,85分(含)-94分支付当月80%服务费,85分以下支付当月70%服务费,连续三个月85分以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考核实施:考核工作由运营管理部组织实施。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支付(含人工工资、食宿费、服装费、垃圾清运费、保洁工具及材料费、保险费、税费等)。供应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洗手液、手纸、垃圾袋、垃圾桶由采购方提供),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方免费提供,供应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彩陶源村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丁字湾街道兴城社区北区8栋3单元201号
法定代理人:刘洪波法定代理人:邹建成
委托代理人:黄妞妮委托代理人:周鑫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续签 保洁服务 公园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