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双墩镇道路交通优化提升
长丰县双墩镇道路交通优化提升
项目名称: | 长丰县双墩镇道路交通优化提升 | ||
项目法人: | 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 项目地址: | 长丰县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叉口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 |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平台: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5-27 15:39:52 |
长丰县双墩镇道路交通优化提升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道路交通优化提升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道路交通优化提升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CCAZ00159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CCAZ00159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双墩镇
2.6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7 合同估算价:860万元
2.8 招标范围:为提升辖区道路通行环境,保障交通安全、秩序和效率,需对五湖大道、清颍路、济河路、筱斋路、章华台路、谯城路、艾亭路、康乐路、濛河路、双墩路、兴隆路、兴旺路、兴盛路、学府路、阜阳北路与濛河路下桥口段等道路完善交通分隔栏、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需完善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及周边交通设施。供应商须具备交通工程技术方案设计能力及设施供货安装能力,应结合招标文件及招标单位具体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详细和精细化的施工图设计技术方案(包括道路交通组织优化及交通设施提升方案、施工图设计),报招标单位和交警部门确认,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长丰县双墩镇。
2.10 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技术方案设计工作,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任务。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为护栏生产厂商;
(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2016 年 1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市政道路交通工程施工业绩,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600 万元;(2)业绩中须同时包含标识(志)标牌、标线和道路护栏。
3.3 财务要求: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6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9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5月29日上午09:00至2021年6月11日下午17: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网上支付 。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 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技术支持热线:********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6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6月18日10 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6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邮编: 231100
联 系 人:李涛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编:231131
联 系 人:韩华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 ****-********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在线提交投标文件并可以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8*****467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建设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合肥双凤支行
2021年5月28日
长丰县双墩镇道路交通优化提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道路交通优化提升
项目编号:2021ACCAZ00159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5月2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6月18日
长丰县双墩镇道路交通优化提升采购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庐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长丰双凤开发区金福路16号
投标费率:81.8%
质量:合格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技术方案设计工作,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任务。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道路交通优化。
招标(采购)人名称: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丰县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涛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韩华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18日
长丰县双墩镇道路交通优化提升中标结果公示
长丰县双墩镇道路交通优化提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庐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81.8%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汪瑞平,张涛,余昌行,钱刚宝,李涛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日期:2021年6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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