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助推工程自营模式蓝莓园建设商品-草炭土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怀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助推工程自营模式蓝莓园建设商品-草炭土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怀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助推工程自营模式蓝莓园建设商品-草炭土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1-06-22 00:00阅读次数: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HN-2021-076

二、项目名称:怀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助推工程自营模式蓝莓园建设商品-草炭土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连鑫硕家庭农场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亮甲店街道柳树村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捌拾捌万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怀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助推工程自营模式蓝莓园建设商品-草炭土采购

服务范围: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服务时间:供货期为180日历天,具体按业主要求分期供货。

服务标准: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宜玲、江中俊、程孝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由成交人支付,收费金额为356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021年6月22日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HN-2021-076

二、项目名称:怀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助推工程自营模式蓝莓园建设商品-草炭土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连鑫硕家庭农场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亮甲店街道柳树村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捌拾捌万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怀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助推工程自营模式蓝莓园建设商品-草炭土采购

服务范围: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服务时间:供货期为180日历天,具体按业主要求分期供货。

服务标准: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宜玲、江中俊、程孝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由成交人支付,收费金额为356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021年6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草炭土 商品 蓝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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