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中县2021年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慰问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中县2021年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慰问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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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中县2021年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慰问品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资中县聚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资中县水南镇花圃街29号1-1-3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646800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货物类:定制手动折叠晴雨伞;规格型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数量:35600 总价:646800元配送服务:1、本项目需由成交供应商完成供货及配送服务,配送范围为内江市资中县境内22个镇人民政府及资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计23个固定点,具体配送地点和产品数量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2、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人决定,成交供应商在接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供货要求后应当及时响应,并按时按量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验收清点至合格。3、采购人验收中发现产品有缺陷、瑕疵、残次等质量问题,应当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更换至合格。4、供货时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材料。5、产品的标签标示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表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信息。商务要求(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后,依据采购人要求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配合采购人现场清点验收,直至当批次所有产品验收合格。所有批次产品应当在2021年7月20日前配送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包含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保险、材料、设备、交通、运输、场地、税费等。(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10%预付款,剩余合同价款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采购人凭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四)售后服务要求: 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小于1年,自项目验收交付之日起12月内(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具体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 (五)验收方法:1、在当批次产品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现场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后,对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可立即要求退换;验收时供应商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2、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成欣值、刘萍、刁洁(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服务费按定额10500元人民币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05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备案编号:内资采提(2021)0423 ;2、财政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资中县财政局。联系电话:****-*******。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非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资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地址: | 四川省资中县重龙镇北干巷1号5栋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赖老师;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一路15号3栋1单元2层210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黎先生 | ||
电话: | ***-********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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