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2013年以工代赈财政预算内投资建设中标结果
宁明县2013年以工代赈财政预算内投资建设中标结果
宁明县2013年以工代赈财政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 | ||||
标段序号 | 单位名称 | 投标总价 (元) | 工期 (日历天) | 质量 等级 |
第1标段 | 广西宏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肆拾肆万陆仟伍佰柒拾玖元整(RMB¥446579.00元) | 180 | 合格 |
第2标段 | 宁明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捌拾捌万壹仟伍佰贰拾陆元整(RMB¥881526.00元) | 180 | 合格 |
第3标段 | 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捌拾玖万壹仟肆佰捌拾壹元整(RMB¥891481.00元) | 180 | 合格 |
第4标段 | 广西恒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玖拾玖万玖仟陆佰零伍元整(RMB¥999605.00元) | 180 | 合格 |
第5标段 | 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叁拾陆万伍仟捌佰伍拾玖元整(RMB¥365859.00元) | 180 | 合格 |
第6标段 | 宁明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肆拾壹万捌仟陆佰叁拾肆元整(RMB¥418634.00元) | 180 | 合格 |
十、评标委员会成员:农正华、蒙传耀、何炳光、陈蕾屾、李初红
十一、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黄梓神 电话:****-******* FAX:****-*******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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