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竞争性磋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2021-2022年BG端换电业务磷酸铁锂电池及充电器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开竞争性磋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2021-2022年BG端换电业务磷酸铁锂电池及充电器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2021-2022年BG端换电业务磷酸铁锂电池及充电器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应答人递交的应答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成交候选人推荐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云南能投汇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云南哈锂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28日。
公示期间,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磋商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公示期间,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联系人:张凯
联系电话:183*****027邮箱:********78@qq.com">********78@qq.com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奋进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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