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湘江新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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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CS-202103100006-1
采购人(全称):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嘉创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湘江新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系统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20210310000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湘江新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系统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建设湘江新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系统11029900
 合计金额小写: 10299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贰万玖仟玖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湘江新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系统
金额明细:如下表:

序号

服务名称

具体内容

分项价格

备注

1

新区项目分析

提供新区项目的多维度指标展示和分析,体现出全生命周期的项目管理概念。

10000

2

重点项目分析

提供重点项目的多维度指标展示和分析,体现出对重点项目的分层管理概念。

10000

3

其他统计分析

在工作台和具体功能模块中还需提供其他多维度指标展示和分析。

9900

4

工作看板

项目管理工作台提供工作看板、个人事项、项目全生命周期轴线功能方便用户使用和操作。

15000

5

个人事项

方便个人工作方便,提供我的待办、项目进度跟踪、我的消息功能。

15000

6

全生命周期轴线

围绕项目阶段场景实现新区项目生命周期业务串联视图管理,可从年度、行业方向来筛选数据。从项目生命周期划分为中长期项目库、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启动、项目实施、初步验收、项目试运行、竣工验收业务场景。项目生命周期的起点在中长期项目申请、终点在竣工验收结束。功能分为分为主轴线、实施前分轴线、实施中分轴线、实施后分轴线、项目全过程留痕纵轴。

15000

7

全市发展规划管理

系统支持自动从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获取全市发展规划,实现新区发展规划总览地图、入知识库功能。

15000

8

专项发展规划

经济发展局按照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新区智慧城市建设核心片区规划、信息化专项发展规划,报市数据资源局审核。系统支持实现专项发展规划维护、入知识库功能。

20000

9

中长期项目库

中长期项目库是落实规划的抓手同时也是项目申报业务的源头,系统支持中长期项目维护、计划外项目入库。

20000

10

年度申报时间设置

经济发展局在每年项目申报启动阶段需设置当年申报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在此期间建设单位允许项目申报。系统支持年度申报时间设置维护、年度申报通知。

20000

11

项目申报

建设单位在年度申报时间内提交申请经济发展局进行预审、通过后提交至市智慧领导小组进行批复形成年度计划。系统支持项目申报提交、项目申报预审、领导批复功能。

20000

12

年度计划项目包管理

申报审批通过的项目自动归集到年度计划项目包中,根据可研、初设审批情况,资金来源及年度投资是否明确形成年度计划或储备目录,系统支持年度计划视图、储备目录视图、储备项目滚入年度计划项目。

20000

13

项目备案

总投资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并在合同签订后报经济发展局备案。主要功能包括项目备案信息维护、项目备案提交。

20000

14

试点项目申报

建设单位在将项目设计方案提交国家部委、省直相关部门审批前,需报经济发展局预审并报备最终批复意见。系统支持试点项目信息维护、试点项目初设提交、试点项目预审、最终批复意见提交功能。

20000

15

项目可研评审

系统实现对建设单位项目可研评审流程支撑功能,包括可研申报、申报确认、预审、联合评审、初审、审定、批复功能。

20000

16

项目初设及概算评审

项目总投资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且通过可研审批的项目可进行初设及概算审批,系统支持项目初设及概算申报、确认、预审、重点项目评审、重要项目评审、联合评审、批复功能。

20000

17

项目变更审批

系统支持项目变更审批流程,功能包括提交变更方案、一般变更备案、预审、联合评审、较大变更评审、重大变更评审、批复、变更合同及其他资料更新。

20000

18

项目采招

由建设单位负责提交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备案表至经济发展局审核,审核完成通过之后由建设单位线下完成招投标工作,招投标线下完成之后,由建设单位提交中标通知书至经济发展局,中标通知书由经济发展局盖章在系统提交给建设单位通知。

20000

19

项目信息登记

由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在本系统下管理的实施阶段项目的基本信息,并完成对应项目的合同信息和承建单位信息补充,为后续项目实施方案填写做准备。

20000

20

项目实施方案

由建设单位发起实施方案编写要求,承建单位根据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要求,登记项目成员、设置里程碑时间及交付物要求、设置各阶段对应的项目任务,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建设单位管理要求分别再进行一致性和技术性检查,建设单位对实施方案进行最后的确认。

20000

21

项目常规汇报

由承建单位按监理单位要求提交日/周/月报汇报、里程碑阶段汇报和事件进展汇报,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建设单位管理要求分别进行一致性和技术性检查,建设单位对日/周/月报汇报、里程碑阶段汇报和事件进展汇报进行最后的审查。

20000

22

项目日常管理

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通过任务管理、风险/问题管理、项目成员管理、交付物管理以及第三方的进度检查管理和质量评估情况完成项目日常管理操作,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汇报提供数据基础。帮助建设单位以及经济发展局完成对项目实施流程的整体管控以及监督管理。

20000

23

初验管理

由承建单位按监理单位要求提交初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要求分别进行一致性和技术性检查,监理单位组织初步验收,建设单位对初步验收结果进行最后的确认并签署初验报告。

20000

24

试运行管理

由承建单位按监理单位要求提交试运行申请,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要求分别进行一致性和技术性检查,建设单位对试运行申请进行受理,最后由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竣工验收申请。

20000

25

竣工验收申请

由承建单位按监理单位要求提交竣工申请,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要求分别进行一致性和技术性检查,由监理单位组织竣工申请工作,建设单位对竣工申请进行受理,最后由建设单位向经济发展局提交项目竣工验收。

20000

26

终验管理

由承建单位按监理单位要求发起终验申请,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要求分别进行一致性和技术性检查,建设单位对竣工申请进行确认,确认完成签署终验申请,由承建单位按监理单位要求发起终验申请,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要求分别进行一致性和技术性检查,由监理单位组织终验工作,建设单位对终验进行确认,最后由建设单位向经济发展局提交项目验收备案。

20000

27

项目报送与报备

建设单位按实施过程管理要求,每半年定期报送在建项目信息,在项目交付物形成正式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要将该交付物进行报备,报送和报备的内容由经济发展局进行后续管控操作。

20000

28

风险问题管控

经济发展局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项目信息及报备的交付物,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风险识别和定级、问题研判和协调,并出具风险清单及整改通知单,督促建设单位进行项目整改,对多次未满足整改要求的会对该项目实施暂停措施,直到项目整改达到预期目标方可重新启动。

20000

29

项目统筹

经济发展局能从进度统筹、资金统筹、服务能力、建设经验推广四个方面进行新区项目的统筹管理,同时定期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新区项目的情况汇总形成新区项目专报,为湘江新区管委会提供管控数据和决策建议。

20000

30

贯标培训

在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完成签订合同以及建设单位完成项目信息登记后,由建设单位组织与承建单位一起参加贯标培训活动,同时建设单位也可不定期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其他培训活动和培训材料的准备工作,相关资料录入系统存档。

20000

31

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报送竣工验收申请,项目金额小于1000万的系统直接备案。项目金额大于1000万的,经济发展局组织会前预审并记录预审意见,如有需要整改的,建设单位需完成整改。经济发展局正式受理申请后,再组织竣工验收专家评审会,通过整改后,最终由经济发展局复审整改效果,并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

20000

32

申请受理

建设单位申请云资源和云服务,可选择系统内已有符合条件的项目去提交上云申请;也可新增不在系统内但需要改造和迁移的项目,填写项目信息去进行上云申请。

20000

33

方案评审

在上云申请受理通过后,系统发送提交《云化方案》的待办通知给云服务商,云服务商提交完成《云化方案》之后,由建设单位对《云化方案》确认,确认完成后由经济发展局组织各单位对《云化方案》进行评审并提交评审结果,审核通过由经济发展局系统填写提交《评审单》;不通过则填写驳回意见,由建设单位去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

20000

34

部署实施

在《云化方案》完成评审通过之后,由经济发展局发起部署实施给云服务商,云服务商去完成资源部署告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完成系统部署之后,提交部署实施完成告知经济发展局。

20000

35

云化测试

在建设单位完成系统部署之后告知给经济发展局,经济发展局可发起云化测试给云服务商、建设单位。云服务商进行云环境测试,建设单位进行业务模拟测试,经济发展局进行云安全检测,云环境测试、业务模拟测试和云环境测试是同步进行的。在所有测试完成之后,告知经济发展局,由经济发展局汇总编制《湖南湘江新区政务信息系统云化测试报告》并上传。

20000

36

业务割接

业务割接由经济发展局线下组织云服务商和申请单位审阅过程文档,并将签字盖章件提交到系统存档;系统生成上云全过程归档文件。

20000

37

自评价报告管理

项目结项后,建设单位要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12至24个月内对项目进行自评价,提交相关评价材料,并将最后的自评价的报告文件交与湘江新区管委会进行备案。

20000

38

后评价管理

湘江新区管委会结合项目建设单位自评价情况,需针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开展后评价研究。

20000

39

运维管理

在项目验收完成之后,支持建设单位定期提交运维报告,并支撑建设单位在约定运维期结束后提交继续项目运维的申请,经济发展局对建设单位提交的运维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正式进入运维期后,建设单位定期向经济发展局提交运维报告的功能。

20000

40

专家库管理

专家库管理主要支撑湘江新区管委会对新区信息化专家库、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等专家成员管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引领和决策咨询中作用,以及对专家遴选等工作的信息化支撑。功能包括专家库管理、专家邀请、专家抽取、专家评价。

20000

41

服务工单管理

工单管理主要支撑湘江新区管委会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管理,通过各个流程和环节发起工单任务的方式,实现各个流程的顺利流转进行,同时湘江新区管委会对完成的工单进行确认及评价。

20000

42

知识库管理

系统根据各业务流程产生的相关附件自动分类归集文件及提取出关键字段,对各类资料和项目经验及领域知识进行管理维护并提供关联分析和综合查询服务。

20000

43

会议管理

相关部门在需要发起评审会议时,填写会议信息给第三方服务机构派工单,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补充会议信息,生成会议通知和会议方案并提交给发起部门,部门经办人确认会议信息并返回盖章件,系统消息通知到建设单位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同时生成备案报告支持打印下载,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抽取专家的操作,并做会前材料准备,在会议完成后上传专家/部门/专家组意见、专家签到表、会议签到表、评委承诺书扫描件通知部门经办人(上传扫描件之前必须将备案报告签字件提交到系统)。然后部门经办人对会议情况及附件信息进行核准,核准后,部门负责人对会议信息、附件、部门经办人的核准情况进行确认,并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评价。部门经办人对专家进行评价,然后由部门负责人进行确认后,评价生效。

20000

44

设计公司管理

设计公司管理是为了帮助建设单位可以选择更加专业、服务更优质的设计公司及公司的设计人员或团队。对设计公司及其设计人员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为建设单位在选择设计公司及设计人员时提供参考。

20000

45

单位管理

单位管理是用以维护本系统使用人员所在单位的信息。

20000

46

权限管理

权限管理是用以维护本系统的功能菜单及对应的权限信息,支持分层维护。

20000

47

角色管理

角色管理是用以维护本系统的角色信息。

20000

48

账号管理

账号管理是用以维护本系统的人员信息。

20000

49

模板管理

模板管理是用以维护本系统使用的各类模板信息,包括阶段模板管理、交付物分类模板管理、控制点模板管理、检查项模板管理、质量评估模板管理。

20000

50

字典表管理

字典表管理是用以系统运维人员维护系统中所有使用到的字典信息。

20000

51

项目信息管理

项目信息管理是用以系统运维人员维护系统中所有项目的基本信息。

20000

52

湘江新区“多规合一”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与湘江新区“多规合一”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技术对接,从通过提交项目申报信息从“多规合一”系统获得该项目新区唯一编号,并将该项目审批和变更的信息与“多规合一”系统进行共享。

20000

53

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

本系统旨在对新区信息化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而规划环节是其中重要一环,因此本系统与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的信息同步极为重要。同步全市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专家会议等信息,可以在本系统中方便快捷知晓项目在规划环节的具体情况。

20000

54

智慧新区综合管理平台

通过与智慧新区综合管理平台的对接,实现用一个公用的认证系统统一管理和验证用户的身份,从而实现一个账户登录多个系统,为了使得现有系统的用户信息重复混乱、用户重复登录体验差的现状得以改变,提供可靠统一用户登陆、用户认证等功能。

20000

55

项目信息库

项目信息库

0

系统产物

56

专家信息库

专家信息库

0

系统产物

57

项目备案库

项目备案库

0

系统产物

58

专项规划库

专项规划库

0

系统产物

59

统一用户管理与身份认证

用户管理、身份认证

0

利用云资源建设

60

数据管理工具

数据标准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数据质量管理、元数据管理

0

利用云资源建设

61

短信平台

短信发送

0

利用云资源建设

62

服务总线

政务服务总线

0

利用云资源建设

合计(元):

1029900

合计金额小写:1029900.00元整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贰万玖仟玖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6-07 ——2021-11-15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甲方要求完成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建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119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149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试运行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299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运维服务满1年且系统运行正常支付余下的10%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南城支行(湖南嘉创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00258652202010)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甲方要求完成湘江新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建设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5.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3.4验收依据:按照磋商文件、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等约定对“湘江新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系统”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监督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为乙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协助;

6.1.2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追究法律责任;

6.1.3协助乙方提供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业务相关资料,配合乙方做好需求调研、业务关键点提醒和指导;

6.1.4协助乙方做好协调工作,完成本系统与第三方平台接口的对接;

6.1.5协助乙方办理系统运行环境资源的申请落实;

6.1.6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乙方负责完成湘江新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开发、调试、上线和培训;

6.2.2乙方协助甲方开展平台推广运行,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6.2.3乙方信守秘密承诺,不传播、不解读平台敏感信息;

6.2.4乙方项目验收完成后,提交项目源代码、设计文档,协助甲方做好项目归档资料管理。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8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无正当理由到期拒付服务费的,每日以未支付合同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7.4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完成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立即整改,并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整改,且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 1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支付价款,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即时退回,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 5 %的违约金。

7.6乙方未履行质量保障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乙方提供运维服务 3 年,运维期以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11.2 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其所提供之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和知识产权。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与履行协议相关的文件资料,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或甲方指定之第三方所有。

(3)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11.3人员培训

乙方应按甲方指定负责培训后台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独立完成对系统的维护更新、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850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藩后街36号湘域城邦家园第东栋N单元2906房
法定代理人:钟钢法定代理人:冯确平
委托代理人:刘前涛委托代理人:祝莉萍
电话:0731-85571685电话:0731-88579011
传真:0731-88995281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管理系统 信息化建设 政府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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