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办事处砂子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办事处砂子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CS-********0081-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办事处(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市雨花区和润老年养护院(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砂子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008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砂子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社会救济服务详见采购需求3563880
 合计金额小写: 563880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陆万叁仟捌佰捌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合同金额小写:563880

大写:伍拾陆万叁仟捌佰捌拾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7-01 ——2024-06-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办事处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针对砂子塘街道砂子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的实际情况,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项目的工作主要分为两部分:场地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包括:

(一)场地管理:

1、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现有的所有房屋场地、设施设备、确保现有设施设备全部用于为老年服务工作,不转租、不挪作他用。

2、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开设阅览室、茶艺室、娱乐室、理疗室、康复保健室等功能室。根据服务内容及工作安排,合理布局、统筹分配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场地的使用,为辖区老年人更好地提供服务,发挥效果。

3、合作期间内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时交纳国家的有关税收,配合社区搞好城市管理、计划生育和其他工作,维护好环境,经营活动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

4、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水电价格按居民价格执行,合作期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所产生的水电由管理经营方承担。

(二)项目管理:

1、场地及设施设备的使用:

砂子塘社区现有的所有房屋场地、设施设备将按照社区对居民的承诺,活动中心内设施设备及健身器材等优先场地本社区的居民免费使用,凭证出入,严格控制外来人员的管理。

2、采取档案服务制度:建立有助于完善老人的服务流程,详细记录和了解老人的生活现状、健康状况及多样化服务需求,建立老年档案管理、老年社区互助网络项目的有益补充。

4、老年人服务的重点工作内容:日托、全托服务、膳食服务、健康护理及康复运动服务、社工服务、康乐及社交活动服务。

5、引进专业的老年医疗护理人员:引入人性化、多元化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开展老年人服务工作。

6、建立“一站式”社区综合养老服务平台:针对半失能老人可直接到中心享受多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而针对部分有服务需要的失能老人,可通过服务专线等方式,中心根据老人的服务需求派送服务上门。

7、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评估: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向街道汇报中心进展情况,深入实际调查,以联席会的形式分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现状,制定、调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和方式。

8、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理念普及传播:负责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公益价值理念宣传,完善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平台、编辑制作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简报;举办居家养老进社区公益宣传活动;及时制作相关宣传画册、宣传单、宣传展板等宣传资料,并总结经验,提炼品牌,提高居民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入驻的认可度,提高居民对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知晓度。

9、根据街道具体情况开展符合实际的项目服务。

10、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受委托事项。积极配合街道有关社会公益相关工作,做好街道社会组织参观学习的接待服务,协助街道提升社会公益类服务水平。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39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699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699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39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699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699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39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699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699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4,说明: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银德支行(长沙市雨花区和润老年养护院:***************)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根据采购方提出的《项目具体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采购方。2.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采购方有权拒绝验收。供应商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采购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采购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供应商工作给予支持,提供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2.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其它未尽事宜,以《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长沙市雨花区仲裁委员会仲裁。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合同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续约。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曙光南路1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613号
法定代理人:李勇法定代理人:敖军辉
委托代理人:钟碧宏委托代理人:李玲玲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件列表
  1. 二次报价.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管理服务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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