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河河道理局行蓄洪区堤防现状调查测量项目成交公告
安徽省淮河河道理局行蓄洪区堤防现状调查测量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行蓄洪区堤防现状
调查测量
项目编号:HHJXHQCL-202101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1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6月24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测绘院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蚌埠市解放一路116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 (¥147500.00)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少泉?陈子刚?杨辰宁
招标(采购)人: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
地 址:蚌埠市解放一路116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公告期限:2021年6月24日-2021年6月25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解放一路116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
2021年6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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