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车间屋顶采光板大修项目-中标公告
加工车间屋顶采光板大修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06-27 16:39:35
标段名称:加工车间屋顶采光板大修项目
标段编号:0736-ZB********/01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人民币) |
第一名 | 上海恒耐防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429662.03 |
第二名 | 靖江市坦贝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499031.53 |
第三名 |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长春瑞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不合格原因 |
1 | 业绩要求 | 近三年承揽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备注说明】:类似项目业绩,指的是项目规模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0%的,已竣工验收的工业厂房电动采光天窗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合同价款60%及以上发票,以上鉴证材料需原件或复印件扫描,否则无效) | 不合格 | 业绩未提供发票 |
2 | 人员要求 | ①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相应专业(建筑工程、机械类或机电类)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 不合格 | 技术负责人未提供中级职称证书 |
3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不合格 | 未提供品牌响应表。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陈阳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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