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集团综采智能化系统及综采辅助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盘江集团综采智能化系统及综采辅助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盘江集团综采智能化系统及综采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人名单

序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供应商名称报价方式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191410100170033534A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价人民币8958600元
A包第一中标候选人
291110114600089774B北京天地玛珂电液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总价人民币9500000元
A包第二中标候选人
391210106755513533W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总价人民币7680000元
A包第三中标候选人
491330382064180303C浙江中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总价人民币1118700元
B包第一中标候选人
5913202001359056081无锡煤矿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价人民币990000元
B包第二中标候选人
691370304164101051G山东名盾防爆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总价人民币1207200元
B包第三中标候选人
7913200003238476607中电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总价人民币591110元
C包第一中标候选人
891320400799082624B天地(常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价人民币700000元
C包第二中标候选人、D包第三中标候选人(D包报价为770000.00元)
991320900346149857Q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价人民币510670元
C包第三中标候选人
1091140400602311359Q山西长治贝克电气有限公司总价人民币390000元
D包第一中标候选人
119133000014553840X5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价人民币349400元
D包第二中标候选人

盘江集团综采智能化系统及综采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分公司的盘江集团综采智能化系统及综采辅助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GC-2021-F37)于2021年06月21日进行开标、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以及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确定公示情况如下:

A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得分:92.52分

投标报价:8958600.00元

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天地玛珂电液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得分:83.89分

投标报价:9500000.00元

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得分:67.60分

投标报价:7680000.00元

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

B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中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得分:92.20分

投标报价:1118700.00元

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无锡煤矿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得分:85.00分

投标报价:990000.00元

交货期:2021年8月31日之前

第三中标候选人:山东名盾防爆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得分:78.32分

投标报价:1207200.00元

交货期:2021年8月30日之前

C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电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得分:88.26分

投标报价:591110.00元

交货期:2021年8月21日之前

第二中标候选人:天地(常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得分:85.40分

投标报价:700000.00元

交货期:相应招标文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得分:82.20分

投标报价:510670.00元

交货期:2021年8月31日之前

D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山西长治贝克电气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得分:88.90分

投标报价:390000.00元

交货期:2021年8月31日之前

第二中标候选人: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得分:81.90分

投标报价:349400.00元

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天地(常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得分:81.40分

投标报价:770000.00元

交货期:相应招标文件

中标结果公示2021年06月24日至2021年06月26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监督相关部门投诉。

招标人: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 相关请求及主张;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021年06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采购 辅助 智能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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