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丽水经济开发区中学食堂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丽水经济开发区中学食堂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丽水经济开发区中学食堂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丽水经济开发区中学食堂微改造项目
招标序号:浙金丽建招 [2021]015号
招标单位:丽水经济开发区中学
开标时间:2021年6月25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朱鸿鹄****-*******
中标候选人:丽水三合工程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预中标价:人民币贰拾叁万肆仟贰佰柒拾贰元整(¥:234272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张伟波 证书号码:浙********5319
质量要求:合格工期:50日历天(且必须在2021年8月20日之前完工)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6月28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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