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钢炼铁厂1号高炉2号热风炉大修耐材标段1(轻质保温砖)
鄂钢炼铁厂1号高炉2号热风炉大修耐材标段1(轻质保温砖)
询价单号: | XJ*******A | 询单类型: | 公开询单 |
询单状态: | 已结束 | 联系电话: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06-18 10:30 | 合同执行周期: | ********至********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1-06-18 11:00 | 报名截止天数: | 0 |
(一)、标的名称:鄂钢炼铁厂1号高炉2号热风炉大修耐材标段1(轻质保温砖)
(二)、竞价简介:
(三)、技术质量要求: 1、产品按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或买方图纸标准、或技术协议标准)执行,另还须符合国家现行安全及节能环保相关要求。如有需要进行现场测绘核对的应现场测绘核对,确保产品符合买方现场使用要求。(我方提供的图纸为报价图,中标后按需方相关技术人员要求,将报价图纸转化为设计图纸,交用户确认。如交货后发现未到现场确认与现场要求不符的,按质量异议处理。) 2、产品须满足物料长描述或附件技术要求,确保与现场安装尺寸一致,确保产品使用寿命,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3、双方对质保期无约定的,质保期默认为一年(货物上线使用一年内卖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由买方导致的原因除外)。
(四)、验收要求:1、数量验收:收货单位根据卖方提供的交货清单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数量验收以买方计量结果为准。发生数量异议买方在收货日起的14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信息以书面形式通报供方。 2、质量验收:买方在收到货物3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以买方验收结果为准。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以质量保证期作为验收期限;双方对质保期无约定的质保期默认为一年。货物首次上机使用起一年内买方可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2年。买方按合同约定标准验收,如发现与合同约定不符,自到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卖方,卖方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未做明确书面答复,则按买方意见处理。买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的货款。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卖方原因导致产品未达到质保期按零值处理,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生产设备事故的卖方须全额赔偿买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3、需随货品交付的资料,交货时需提供材质报告、最终检验证明资料、图纸资料、检测报告等。
(五)、标的物其他要求: 确保尺寸与现场匹配,确保交货周期满足要求,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要求。
(一)、企业性质要求:
(二)、体系认证要求:
(三)、企业最近一年年收入要求:
(四)、注册资金要求(万元):2000.0000
(五)、其他报名要求:1、必须是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小于2000万元且取得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本次公开采购标的物产品需在认证范围内。 2、必须提供2018年-2020年连续3年(每年至少提供一份)宝武集团或其他大中型钢铁企业2200m3高炉及以上热风炉或更高档次领域的供货合同及发票的扫描件、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该类产品;以上资质资料在报名时,作为附件同步上传欧冶平台。如不提供者或者提供资料经核实发现有伪造行为的,取消此次公开采购的报名资格。 3、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合同违约等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且没有进入宝武集团黑名单供方。报名供应商或其主要负责人(法人,企业实际控制人、高管)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失信企业或人员,取消欧冶工业品公开采购的报名资格。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能接受我公司付款方式,能按期履行合同;且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且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 5、供应商保证所供资料齐全并真实有效。如经核实发现有伪造行为,取消本次公开采购的报价资格。
(一)、交货地点:---鄂城钢铁炼铁厂现场或指定地点
(二)、交货期要求: 根据工程进度,2021年7月31日前分批到货。
(三)、其他交付要求: 详见《鄂钢1号高炉2号热风炉大修耐材技术文件(轻质保温砖)》
(一)、质量保证金:
(二)、其他保证金:
名称 | 属性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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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1号高炉2号热风炉耐材明细表.xls | 请先登录再下载附件 | |
鄂钢1号高炉2号热风炉大修耐材技术文件(轻质保温砖).pdf | 请先登录再下载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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