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治信访中心(综合服务体)智能化工程

市综治信访中心(综合服务体)智能化工程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市综治信访中心(综合服务体)智能化工程
项目法人:合肥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地址:政务区长河西路与怀宁路交口东南角
立项批文名称: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综治信访中心(综合服务体)项目立项的复函项目审批单位:合肥市发改委
监督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建立时间:2021-05-24 10:23:53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市综治信访中心(综合服务体)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市综治信访中心(综合服务体)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改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综治信访中心(综合服务体)项目立项的复函;合发改投资【2018】426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市综治信访中心(综合服务体)智能化工程&nbsp&nbsp&nbsp&nbsp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BFFAZ01057&nbsp&nbsp&nbsp&nbsp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nbsp&nbsp&nbsp&nbsp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BFFAZ01057&nbsp&nbsp&nbsp&nbsp2.5 建设地点:怀宁路与长河路交口&nbsp&nbsp&nbsp&nbsp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地上11层。&nbsp&nbsp&nbsp&nbsp2.7 合同估算价:2470.00万元&nbsp&nbsp&nbsp&nbsp2.8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络系统、机房工程、综合管路系统、综合安防系统、一卡通系统、背景音乐和广播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排队叫号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送排风给排水设备监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能耗监测系统、可视化集成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图纸、清单及技术规范书等&nbsp&nbsp&nbsp&nbsp2.9 交货及安装地点:怀宁路与长河路交口&nbsp&nbsp&nbsp&nbsp2.10 交货及安装周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nbsp&nbsp&nbsp&nbsp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nbsp&nbsp&nbsp&nbsp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3.1.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3.1.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2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公共建筑的智能化业绩(至少须同时包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安防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机房工程系统或一卡通管理系统中的任意五个系统),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700万元。3.3 财务要求:/3.4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本招标项目不适用)。3.8 其他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下列所有要求:(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书;(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公共建筑的智能化业绩(至少须同时包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安防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机房工程系统或一卡通管理系统中的任意五个系统),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700万元。【注:拟任项目经理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25日09:00至2021年06月09日24: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nbsp&nbsp&nbsp&nbsp(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nbsp&nbsp&nbsp&nbsp(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nbsp&nbsp&nbsp&nbsp(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278,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5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2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潜山路55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2864031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278,6622383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nbsp&nbsp&nbsp&nbsp9.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6700188012093893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4001468608059666888-210561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6位数字!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市综治信访中心(综合服务体)智能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BFFAZ01057

原公告日期:2021年05月25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市综治信访中心(综合服务体)智能化工程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第一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10:00”,现延期到“2021年6月25日10: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21号开标室。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投标人具有机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得2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得1分。

质疑: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企业资质标准:电子与智能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并为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设甲、乙两级。电子与智能化一级资质已作为招标门槛资质,另对机电资质加分项不合理,建议删除。

答:详见变更部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且达到 CS2 级别以上的,得2分。

质疑:该证书为协会颁发,含金量低,且属于冷门证书,省内大部分企业均没有。据了解该协会颁发此证书多为捞钱敛财,花钱就可以买到。不能体现投标企业技术实力。建议删除。

根据本项目规模及业主单位性质,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3.2018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参 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 1.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鲁班奖”的,每个得2分。2.获得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每个得1分。3.获得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每个得0.5分。注:1)本项最多6分,仅按最高分计取3个奖项评分。

质疑:根据本项目建设投资规模,要求投标人企业提供“近3年+3个鲁班奖”证书得满分,明显设置过高,省内公司均不能满足,有为省外某家企业量身定制嫌疑。为了保证公正公平,及省内的大多企业参与本项目竞标。建议参照“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信息化工程”获奖评分,为感!

建议修改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1.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省级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省“黄山杯”、安徽省外奖项需等同于“黄山杯”,名称见附表)的,得1分;2.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如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鲁班奖”)的,得2分。本项满分4分,最多只计取 3 个奖项。

答:详见变更部分。

4.招标文件中某些评分标准设置有失公允,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3(1)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得2 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得1 分。

2)投标人具有下列证书之一的,得2分:

(1)SPCA 软件能力成熟度证书三级及以上;

(2)CMMI 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三级及以上。

3)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且达到CS2级别以上的,得2分。

据了解SPCA、CMMI、CS三项资质认证都各自有五个级别,从低到高分别为1至5级,如CMMI5为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最高级,按照现在的打分标准,让人有些疑惑,1中要求的机电工程施工等资质都需要满足最高级别才能得满分,但2和3要求满分的资质都不是最高级,与1中所列要求反差很大。比如,按照现有评分标准,SPAC三级和五级得分是一样的,但是实际上按照SPCA评价体系两者能力差别是非常大,不是一个层级,CMMI和CS证书也有同样的问题。事实上,国内能符合这些资质中更高级别的单位有很多,故按照目前评分规则来评分有失公允。

答:详见变更部分。

5.在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3(1)条的“财务状况”的评分细则中分为优秀、良好、一般等三个级别,得分各不相同。但是每个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是什么?招标文件似乎并没有注明。

答: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进行横向对比,进行综合打分。

6.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资质、认证—第1条: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得 2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 得 1分。

质疑内容:本项目为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非机电工程施工,按招标法相关规定,招标设置的评分条件应与项目相适应,本项目要求的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已经符合施工承包资格要求,涉及专项验收的内容仅有机房消防施工的部分,为保证设定的条件与项目相适应,建议将此条修改为:“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得2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7.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资质、认证—第2条第(2项):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三级及以上:质疑内容:CMMI软件成熟度等级认证目前市场均是从三级开始,三级是目前参加认证的企业能获得的最低级别,该级别对企业相关要求较低,无法体现企业的软件技术水平,且本项目包含可视化集成系统,系统需要实现对其他各个子系统的对接以及各个相关系统的联动等功能,从而需要相当高的软件技术水平,建议修改为: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四级及以上或者五级。

答:详见变更部分。

9.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资质、认证—第3条: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且达到CS2级别以上的,得2分。

质疑内容: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2级别(基本级)是目前参加认证的企业能获得的最低级别,一般企业获取该项认证均是从CS2开始,该级别对企业相关要求较低,无法体现企业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且达到CS3级别(良好级)及以上的,得2分。”或“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且达到CS4级别(优秀级)及以上的,得2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10.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2018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业绩(至少须同时包含以下基础系统中的任意五项:综合布线系统、网络系统、综合安防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发布及引导系统、机房工程),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700万元的,每个得3分。

质疑内容(1):业绩要求至少须同时包含以下基础系统中的任意五项:综合布线系统、网络系统、综合安防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发布及引导系统、机房工程。本项目涉及的楼宇自控、智能照明、一卡通等系统均为本项目的子系统,建议增加,相关评分规则修改为: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业绩(至少须同时包含以下基础系统中的任意五项:综合布线系统、网络系统、综合安防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发布及引导系统、机房工程、楼宇自控、智能照明、一卡通)

质疑内容(2):该部分要求投标人业绩为2018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而资格要求的业绩是2016年1月1日起,建议相关评分规则修改为“2016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与前面资格业绩要求保持一致。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11.商务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业绩:2018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业绩(至少须同时包含以下基础系统中的任意五项:综合布线系统、网络系统、综合安防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发布及引导系统、机房工程),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700万元的,得2分。

质疑内容:该部分要求项目经理绩为2018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而资格要求的业绩是2016年1月1日起,建议相关评分规则修改为“2016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与前面资格业绩要求保持一致,同时增加楼宇自控、智能照明、一卡通系统。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12.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荣誉、奖项:2018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

1.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鲁班奖”的,得2分。

2.获得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得1分。

3.获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得0.5分。

质疑内容:

(1)该部分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有3个鲁班奖或者更多数量的其他奖项可以得满分,而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获得这么多数量的重量级奖项,在安徽省内一流的智能化承包企业如:讯飞智元、安泰科技、四创电子、科大国创等都不能满足要求,只有像中建、中铁、中交等中字头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才有,设置条件明显过高,不符合项目实际需要;

(2)根据《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规定,单个分值项分值不得低于1分,上述的第3条0.5分设置不合理。

建议相关评分规则修改为“2016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

1.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鲁班奖”或者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得2分。

2.获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优质工程奖,得1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1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对“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九.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各项设备条款逐项响应。以15分为基础分,设备条款每有一序号项负偏离扣1分,扣至 0分为止;完全响应的,得15分;本项满分15分。

质疑内容:

我公司与各系统厂家联系后,产品厂家均以项目被报备为由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为保障招标的公平公正,以防产品厂家控标,本条评分建议修改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对“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九.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 各项设备条款逐项响应,并承诺中标后供货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在推荐品牌内选择满足招标要求的产品,投标报价不变。以 15分为基础分,设备条款每有一序号项负偏离扣 1分,扣至 0分为止;完全响应的,得 15分;本项满分 15 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14.招标文件第48页商务及技术、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资质、认证要求:“1.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得2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得1分。”

本次项目为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要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国家住建部网站公布“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承担业务范围明确指出,“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本次招标的所有智能化系统都属于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业务范围,拥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已经完全可以承担上述工程范围的实施内容,再将“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作为加分要求,已然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

另外,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机电安装工程内容包括锅炉、通风空调、制冷、电气、仪表、电机、压缩机机组和广播电影、电视播控等设备。

本项目并无上述提到的“锅炉、通风空调、制冷、电气、仪表、电机、压缩机机组和广播电影、电视播控等设备”制作安装内容。《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也有相关规定,“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1000万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及安装。本项目即使有与上述安装内容存在轻微关联的施工内容,其规模也是微乎其微,所占的建设预算甚至不到本次5000万预算的百分之一,更不用设置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作为加分项。对此设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其法律依据是什么,请明确。

上述招标要求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诉求:取消该评分项;或者修改为与招标内容关联度较大的其他资质作为加分项。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单位颁发的安全防范一级资质证书,得2分,二级及以下的,得1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15.招标文件第48页商务及技术、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资质、认证要求:“3.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且达到CS2级别以上的,得2分。”

本条要求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是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于2019年正式开始资质办理工作,更是在2020年05月才颁发了第一批满足资质要求的资质登记证书。在如此短的时间里,目前很多公司并没有进行本资质的申请和办理工作。该项资质的推广时间过短,不具有市场普遍性,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同时,本项目作为主体智能化施工,涉及的系统集成仅针对本次智能化系统的相关资质,并不需要对施工企业的集成资质有太高的要求。同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已经完全可以承担上述工程范围的实施内容(国家住建部网站公布“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承担业务范围明确第12条包含了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再将“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这样目前不具备市场普遍性的资质证书作为加分要求,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结合本条款的评分办法,对投标人要求目前不具备市场普遍性的资质证书作为加分限制条件,有为某些企业量身定制的评分办法的嫌疑。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中指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诉求:取消本资质证书要求,或者修改为与招标内容关联度较大的其他资质作为加分项。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音视频系统集成工程综合技术能力资质,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16.招标文件第50页商务及技术、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2018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1.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鲁班奖”的,每个得2分。2.获得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每个得1分。3.获得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每个得0.5分。注:1)本项最多6分,仅按最高分计取3个奖项评分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的智能化工程合同(合同签订方须是投标人),若该项目还未进行证书颁发”需提供该颁奖单位官网的公示文件截图;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5)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6)数据中心、平安城市、智慧城市、天网工程(雪亮)轨道交通智能化业绩除外。

疑问一:“2018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鲁班奖奖项作为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并且规定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40项。按照鲁班奖相关评奖每两年评选一次的规定,此处要求的2018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对时间限制过于苛刻(时间段内仅一次鲁班奖评选),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疑问二:“1)本项最多6分,仅按最高分计取3个奖项评分”,此要求明确如果需要获得满分6分,则需要在2018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有3个鲁班奖奖项,此奖项作为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并且规定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40项。由此可见鲁班奖的获得并非易事,而且经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查询结果在2018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获得3个鲁班奖的安徽智能化公司没有,间接的屏蔽了本地智能化公司的参与竞争。

疑问三:根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合公业〔2020〕120号“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建筑业企业参与竞争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文件,本项目质量要求为合格,本身并无创优需求,应按照文件要求简化奖项设置。

结合本项目的整体评分办法,对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如此高的限制条件,有为某些企业量身定制的评分办法的嫌疑。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中指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诉求:建议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或者调整为:“2016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含地市级如琥珀杯、省级黄山杯、国家级鲁班杯),每个得2分,满分6分。注:1)本项最多6分,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的智能化工程合同(合同签订方须是投标人),若该项目还未进行证书颁发”需提供该颁奖单位官网的公示文件截图;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5)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6)数据中心、平安城市、智慧城市、天网工程(雪亮)轨道交通智能化业绩除外。

答:详见变更部分。

17.招标文件的推荐品牌范围表和技术规范书的品牌参考表系统的推荐品牌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推荐品牌范围表”为准。

18.经过图纸工程量核对,本项目存在部分材料设备图纸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不一致的情况,请问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是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提供的图纸、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如有不一致的,则技术参数以技术规范书为准,货物种类及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9.本项目推荐各品牌根据我司近期沟通结果,推荐品牌满足参数要求的品牌厂家已明确本项目前期设计阶段已报备项目情况,投标时无法配合提供相关设备选型、报价、技术参数证明文件等,为了能使潜在投标人获得公平参与本次投标竞争的机会,请明确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证明文件是否可以为中标后进场施工前提供?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要求投标阶段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20.下一代防火墙参数要求:

1.标准机架式设备,采用多核架构,配备至少配置14个千兆电口,8个千兆光口,8个万兆以太网光接口,支持不少于4个接口扩展槽位,类型包含千兆光口以及万兆光口,2个硬盘扩展插槽;

5.支持数据防泄露,对传输的文件和内容进行识别过滤,对内容与身份证、信用卡、银行卡、社会安全卡号等类型进行匹配;

质疑事项:

经深度调研,满足上述叙述的中产品功能且完全满足功能而且含有2个个硬盘扩展插槽的,目前我司向各大主流厂家天融信、网神、华为、绿盟、天融信、亚信、安恒、深信服等主流厂家均不完全支持此招标参数要求并在推荐品牌范围内均无满足,仅网络厂商H3C能完全满足,具有唯一性。

本次实际配置中没有配置扩展槽位接口卡,属于非必要性参数。

参数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违反《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修改:

第1条修改如下:

1.标准机架式设备,采用多核架构,配备至少配置8个千兆电口,8个千兆光口,8个万兆以太网光接口,支持不少于4个接口扩展槽位,类型包含千兆光口以及万兆光口,1个硬盘扩展插槽;

第5条参数删除。

答:将“1.标准机架式设备,采用多核架构,配备至少配置14个千兆电口,8个千兆光口,8个万兆以太网光接口,支持不少于4个接口扩展槽位,类型包含千兆光口以及万兆光口,2个硬盘扩展插槽”修改为“1.标准机架式设备,采用多核架构,配备至少配置14个千兆电口,8个千兆光口,8个万兆以太网光接口,支持不少于4个接口扩展槽位,类型包含千兆光口以及万兆光口,不少于1个硬盘扩展插槽。”

21.上网行为管理参数要求:

4.多核架构设计,不允许采用X86架构,功能采用模块化结构设计;

10.支持用户虚拟身份画像,以时间轴的形式展示用户上网行为轨迹;支持对单用户进行网站访问质量检测,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进行证明;

质疑事项:

经深度调研,满足上述叙述的中产品功能且完全满足功能而且不允许采用X86架构,目前我司向各大主流厂家天融信、网神、华为、绿盟、天融信、亚信、安恒、深信服等主流厂家均不完全支持此项且在推荐品牌范围内均无满足,仅网络厂商H3C能完全满足,具有唯一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修改:建议删除上述第4条、第10条参数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22. 堡垒机参数要求:7.支持资源、用户、操作三个维度审计智能检索,其中在操作检索层面,支持多关键字检索,检索结果直接定位到相关操作片段,并能将多个会话的操作片段进行一键合并和基于时间的操作排序重组,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扫描件进行证明;质疑事项:

经深度调研,满足上述叙述的中产品功能且完全满足功能;目前我司向各大主流厂家天融信、网神、华为、绿盟、天融信、亚信、安恒、深信服等主流厂家均不完全支持此项且在推荐品牌范围内均无满足,仅网络厂商H3C能完全满足,具有唯一性。

参数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违反《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修改:

建议删除此条参数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23.无线网-核心交换机参数要求:2)支持以太网接口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以太网光接口、40G端口、100G端口,为满足未来3-5年的业务发展需求,要求设备单槽位支持不少于24个40GQSFP+光口;9)多虚一技术(N:1),支持4框虚拟化技术以及多虚一技术和一虚多技术的配合使用,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扫描件进行证明;10)支持内置智能管理功能,能够实现通过图形化界面设备配置及命令一键下发和版本智能升级,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测试报告扫描件进行证明;质疑事项:第2条:满足3-5年的业务发展需求,只需要说明设备支持40GQSFP+光接口,但不需要指明具体数量,在未来的业务扩容中目前还不清楚需求多少个接口数量;限制了其他品牌参与投标,第9条:此功能排斥了其他厂家参与投标,还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更是限制了品牌,只有新华三满足,另外在此处工程量清单中只有一台,在实际配置中没有配置该功能,所以此项参数为非必要性参数。第10条:能够实现图形化界面配置,业界主流厂家均能满足,但是此项功能并不是全部体现在第三检测报告中,各厂家检测的标准也是不尽相同,要求具有唯一性。修改建议:第2条:建议修改为:1.支持以太网接口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以太网光接口、40G端口、100G端口;第9条:删除此条参数要求。第10条:删除此条参数要求。

答:1.将“2)支持以太网接口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以太网光接口、40G端口、100G端口,为满足未来3-5年的业务发展需求,要求设备单槽位支持不少于2440GQSFP+光口”修改为“2)支持以太网接口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以太网光接口、40G端口、100G端口。”

2.其余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24.24口万兆上行POE接入交换机参数要求:1.千兆电接口≥24个,其中不少于4个支持combo接口,支持万兆SFP+光接口≥4个;质疑事项:同时满足千兆电接口24个,万兆上行口4个,再加上4个combo接口参数具有唯一性、倾向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具有明显的倾向性与排他性。修改建议:建议修改为:1.千兆电接口≥24个,支持万兆SFP+光接口≥4个。

答:将“1.千兆电接口≥24个,其中不少于4个支持combo接口,支持万兆SFP+光接口≥4个”修改为“1.千兆电接口≥24个,支持万兆SFP+光接口≥4个”。

23. AC管理设备

参数要求1:

1.单台设备支持管理AP数≥512个,设备千兆光电复用接口(combo)≥6个,万兆光口≥2个;

2.三层转发吞吐量≥20Gbps;

质疑事项:

满足以上性能参数厂家只有新华三,其他推荐品牌均不能满足次要求。华三官网截图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综上上述参数不符合招标规范要求。

修改建议为:

1.单台设备支持管理AP数≥256个,设备千兆光电接口≥6个,万兆光口≥2个;

2.三层转发吞吐量≥6Gbps;

参数要求2:

4.设备支持定位功能,定位精度能够达到2米以内,参与定位的AP支持跨信道部署,无需事先进行工程采样,支持嵌入式定位,定位精度能够达到2米以内,并支持跨信道部署;

质疑事项:

本次项目中没有涉及到无线定位,在实际部署中也没有配置,所以此项参数是非必要性参数,此外此项参数具有一定的倾向性,同品牌中只有新华三满足,华三官网截图如下:

建议修改:

删除本条参数要求。

参数要求3:

11.软件支持基于空口利用率的SSID自动隐藏功能,AC,AP支持基于空口利用率的SSID自动隐藏功能,当空口繁忙程度达到或超过配置的阀值时,SSID自动隐藏,为用户提供稳定可靠的无线服务,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功能检验报告扫描件进行证明;

质疑事项:

SSID隐藏功能属于基本功能,但是后面的描述性功能均只有华三满足,但是参数要求提供该功能测试报告,是限制性参数,为某一厂商自发测试行为取得的测试报告,非国家强制性要求。国内外主流厂商均不满足。

建议修改:

删除本条参数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25.高密AP

参数要求1:

4.支持物联网扩展功能,支持不少于8个外置物联网模块链式扩展;

质疑事项:

支持物联网功能各厂家均能满足,但是实现的方式各有不同,外置扩展功能相对于内置物联网模块而言影响美观且可靠性低;支持不少于8个外置物联网模块链式扩展此处没有指明是哪8中方式,而且业界主流厂家中都不满足此项功能,属于不合理性参数,最重要的是在本次实际部署中没有配置,所以存在一定的控标嫌疑。

建议修改为:

4.支持物联网扩展功能;

参数要求2:

5.无线性能要求:每终端至少1Mbps流量时,整机可支持≥650终端同时使用,提供权威实验室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扫描件进行证明;

6.整机接入用户规格≥1536;

质疑事项:

满足以上参数性能要求的只有新华三满足,业主主流厂家都不满足此参数,参数要求提供该功能测试报告,是限制性参数,为自发测试行为取得的测试报告,非国家强制性要求。国内外主流厂商均不满足。不满足三家,存在控标嫌疑,建议删除。华三官网截图如下:

修改意见

删除本条参数要求。

答:1.将“4.支持物联网扩展功能,支持不少于8个外置物联网模块链式扩展”修改为:“4.支持物联网扩展功能”。

2.参数要求2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26.放装AP

参数要求:

3.性能要求,无线在5GHz射频Wi-Fi6单个用户性能上下行不低于940Mbps,无线在2.4GHz射频Wi-Fi6单个用户性能上下行不低于450Mbps,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扫描件进行证明;

质疑事项:

满足以上参数只有新华三满足,业主主流厂家都不满足此参数,不满足三家,参数要求提供该功能测试报告,是限制性参数,为自发测试行为取得的测试报告,非国家强制性要求。国内外主流厂商均不满足。不满足三家,存在控标嫌疑。

建议修改:

删除本条参数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27.室外AP

参数要求1:

3.整机接入用户不少于1536;

质疑事项:

满足以上参数性能要求的只有新华三满足,业主主流厂家都不满足此参数,不满足三家,存在控标嫌疑,建议删除。

建议修改:

删除本条参数要求。

参数要求2:

5.支持物联网扩展功能,支持不少于8个外置物联网模块链式扩展;

质疑事项:

支持物联网功能各厂家均能满足,但是实现的方式各有不同;支持不少于8个外置物联网模块链式扩展此处没有指明是哪8中方式,而且业界主流厂家中都不满足此项功能,属于不合理性参数,最重要的是在本次实际部署中没有配置,所以存在一定的控标嫌疑。

建议修改为:

5.支持物联网扩展功能;

参数要求3:

7.配置要求:配置安装配件,配置室外防水接头;

质疑事项:

室外AP均符合IP68等级要求,各厂家生产的设备部件组成都不尽相同,均符合实际部署要求。

建议修改为:

7.配置要求:配置安装配件;

答:1.将“5.支持物联网扩展功能,支持不少于8个外置物联网模块链式扩展”修改为:“5.支持物联网扩展功能”。

2.其余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28.网络管理平台

参数要求1:

1.系统支持B/S架构,基于WEB2.0技术,支持IE、Firefox、Chrome等主流浏览器,支持Windows、NovellSUSELinux、中标麒麟、银河麒麟等国产操作系统和SQLServer、Oracle、南大通用、达梦、神州通用、人大金仓等数据库;

质疑事项:

满足以上参数性能要求的只有新华三满足,市场主流厂家华为、锐捷、中兴等都不满足此参数,不满足三家,存在控标嫌疑,建议删除。

建议修改为:

1.系统支持B/S架构,基于WEB2.0技术,支持IE、Firefox、Chrome等主流浏览器,支持Windows、Linux、等操作系统和SQLServer、Oracle、等数据库;

参数要求2:

4.支持多设备、多厂家管理,支持除传统网络设备外,语音、存储、监控、服务器、打印机、UPS等设备进行管理,网管实现了对HP、3Com、华为、Cisco、H3C等厂家网络设备的分类和识别;

质疑事项:

满足以上参数要求的只有新华三,华三官网截图如下:

本次设备授权涉及到的只有网络设备和AP管理授权,所以参数中对UPS、打印机等属于非必要性参数。

建议修改为:

4.支持多设备、多厂家管理,支持除传统网络设备外,语音、存储、监控、服务器等设备进行管理,网管实现了对HP、3Com、华为、Cisco、H3C等厂家网络设备的分类和识别;

参数要求3:

5.支持以3D效果展示机房的实际情况,并提供行走模式巡检机房、温度/湿度展示及快速查找设备所在机房及机架位置功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进行证明;

6.系统支持无线资源与用户的统一管理,可在拓扑上对终端进行强制用户下线、下发消息、安全检查、加入黑名单、查看用户详细信息等功能;

质疑事项:

满足以上参数的厂家只有新华三,不满足三家品牌要求,限制了其他品牌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综上上述参数不符合招标规范要求。

建议修改:

删除第5条、第6条参数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29.政务外网-核心交换机

参数要求1:

2.支持以太网接口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以太网光接口、40G端口、100G端口,为满足未来3-5年的业务发展需求,要求设备单槽位支持不少于24个40GQSFP+光口;

质疑事项:

满足3-5年的业务发展需求,只需要说明设备支持40GQSFP+光接口,但不需要指明具体数量,在未来的业务扩容中目前还不清楚需求多少个接口数量;限制了其他品牌参与投标,建议删除接口数量

建议修改为:

2.支持以太网接口、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以太网光接口、40G端口、100G端口,为满足未来3-5年的业务发展需求,要求设备支持40GQSFP+光接口;

参数要求2:

10.多虚一技术(N:1),支持4框虚拟化技术以及多虚一技术和一虚多技术的配合使用,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扫描件进行证明;

质疑事项:

此功能排斥了其他厂家参与投标,还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更是限制了品牌,只有新华三满足,另外在此处工程量清单中只有一台,在实际配置中没有配置该功能,所以此项参数为非必要性参数。

建议修改:

删除本条参数要求。

答:1.将“2)支持以太网接口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以太网光接口、40G端口、100G端口,为满足未来3-5年的业务发展需求,要求设备单槽位支持不少于2440GQSFP+光口”修改为“2)支持以太网接口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以太网光接口、40G端口、100G端口。”

2.其余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30.业务专网-核心交换机

参数要求1:

2.支持以太网接口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以太网光接口、40G端口、100G端口,为满足未来3-5年的业务发展需求,要求设备单槽位支持不少于24个40GQSFP+光口;

质疑事项:

满足3-5年的业务发展需求,只需要说明设备支持40GQSFP+光接口,但不需要指明具体数量,在未来的业务扩容中目前还不清楚需求多少个接口数量;限制了其他品牌参与投标,建议删除接口数量

建议修改为:

2.支持以太网接口、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以太网光接口、40G端口、100G端口,为满足未来3-5年的业务发展需求,要求设备支持40GQSFP+光接口;

参数要求2:

11.多虚一技术(N:1),支持4框虚拟化技术以及多虚一技术和一虚多技术的配合使用,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扫描件进行证明;

质疑事项:

此功能排斥了其他厂家参与投标,还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更是限制了品牌,只有新华三满足,另外在此处工程量清单中只有一台,在实际配置中没有配置该功能,所以此项参数为非必要性参数。

建议修改:

删除本条参数要求。

答:1.将“2)支持以太网接口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以太网光接口、40G端口、100G端口,为满足未来3-5年的业务发展需求,要求设备单槽位支持不少于2440GQSFP+光口”修改为“2)支持以太网接口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以太网光接口、40G端口、100G端口。”

2.其余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31.设备专网-核心交换机

参数要求1:

2.支持以太网接口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以太网光接口、40G端口、100G端口,为满足未来3-5年的业务发展需求,要求设备单槽位支持不少于24个40GQSFP+光口;

质疑事项:

满足3-5年的业务发展需求,只需要说明设备支持40GQSFP+光接口,但不需要指明具体数量,在未来的业务扩容中目前还不清楚需求多少个接口数量;限制了其他品牌参与投标。

建议修改为:

2.支持以太网接口、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以太网光接口、40G端口、100G端口,为满足未来3-5年的业务发展需求,要求设备支持40GQSFP+光接口;

参数要求2:

12.多虚一技术(N:1),支持4框虚拟化技术以及多虚一技术和一虚多技术的配合使用,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扫描件进行证明;

质疑事项:

此功能排斥了其他厂家参与投标,还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更是限制了品牌,只有新华三满足,另外在此处工程量清单中只有一台,在实际配置中没有配置该功能,所以此项参数为非必要性参数,建议删除。

建议修改:

删除本条参数要求。

答:1.将“2)支持以太网接口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以太网光接口、40G端口、100G端口,为满足未来3-5年的业务发展需求,要求设备单槽位支持不少于2440GQSFP+光口”修改为“2)支持以太网接口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以太网光接口、40G端口、100G端口。”

2.其余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32.公安视频专网-核心交换机

参数要求1:

2.支持以太网接口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以太网光接口、40G端口、100G端口,为满足未来3-5年的业务发展需求,要求设备单槽位支持不少于24个40GQSFP+光口;

质疑事项:

满足3-5年的业务发展需求,只需要说明设备支持40GQSFP+光接口,但不需要指明具体数量,在未来的业务扩容中目前还不清楚需求多少个接口数量;限制了其他品牌参与投标,建议删除接口数量

建议修改为:

2.支持以太网接口、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以太网光接口、40G端口、100G端口,为满足未来3-5年的业务发展需求,要求设备支持40GQSFP+光接口;

参数要求2:

13.多虚一技术(N:1),支持4框虚拟化技术以及多虚一技术和一虚多技术的配合使用,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扫描件进行证明;

质疑事项:

此功能排斥了其他厂家参与投标,还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更是限制了品牌,只有新华三满足,另外在此处工程量清单中只有一台,在实际配置中没有配置该功能,所以此项参数为非必要性参数,建议删除。

建议修改:

删除本条参数要求。

答:1.将“2)支持以太网接口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以太网光接口、40G端口、100G端口,为满足未来3-5年的业务发展需求,要求设备单槽位支持不少于2440GQSFP+光口”修改为“2)支持以太网接口支持千兆电口、千兆光口、万兆光口、万兆电口、25G以太网光接口、40G端口、100G端口。”

2.其余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33.机架式模块化UPS主机

8.UPS系统需具有黑匣子功能,全面监控功率模块关键部分参数,实现故障可控可管:记录和预警关键部位器件的数据,可设置风扇更换时间到期提示功能,每个模块提供不少于8个温度监控点,检测每个IGBT的内部温度,进风口和出风口温度,散热器温度,有故障发生时,能够自动记录该时刻前后一段时间的各个关键点的波形,并可以导出至电脑。

质疑事项:

该项为科华特有参数,其余推荐品牌均不能满足要求,具有唯一性。

建议修改:

删除本条参数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34.机架式模块化UPS功率模块

功率模块效率要求,在100%负载时,系统效率应>95.5%;在50%负载时,系统效率应>96.0%;在30%负载时,系统效率应>95.5%;提供泰尔检测报告扫描件进行证明。

质疑事项:

参考品牌提供泰尔检测报告不满足要求,有明显的唯一性控标。

建议修改为:

机架式模块化UPS功率模块:功率模块效率要求,在100%负载时,系统效率应≥95.5%;在50%负载时,系统效率应≥95.9%;提供泰尔检测报告扫描件进行证明。

答: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35.服务器机柜1

1.尺寸:600*1500*2000mm,机柜前后含300mm冷热通道,安装宽度19英寸,安装高度42U;

质疑事项:

根据参考品牌单排冷通道了解,机柜深度大部分为1200mm和1400mm,只有一家满足,有控标嫌疑。

建议修改为:

1.尺寸:600*1400*2000mm,机柜前后含300mm冷热通道,安装宽度19英寸,安装高度42U;

答:将“1.尺寸:600*1500*2000mm,机柜前后含300mm冷热通道,安装宽度19英寸,安装高度42U”修改为:“1.尺寸:600*1200*2000mm,机柜前后含300mm冷热通道,安装宽度19英寸,安装高度42U;”

36.冷通道组件

12.提供单排和双排微模块数据中心泰尔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质疑事项:

单排通道和双排通道不是单一产品,是各个单元的叠加,国家没有强制要求做泰尔认证,参考品牌大部分不满足,只有PUE值和抗震检测才能体现其整体性能。

建议修改:

删除本条参数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37.红外高清网络球机

6.具有不少于1个RJ45接口、1个音频输入接口、1个音频输出接口、1路CVBS模拟视频输出接口、2个报警输入接口、1个报警输出接口、1个RS485接口、1个SD卡插槽;

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要求球机具备1路CVBS接口机1个RS485接口,本项目设计综合安防监控为网络相机,要求相机必须具备1路CVBS模拟视频输出接口无实际应用意义,另外RS485通讯接口,一般模拟球机用于云台控制或通过485接口外界探测器叠加探测器数据与视频上,显然本项目无相关功能应用需求,这两个接口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产品具备纯属增加成本排斥三方产品。

建议修改为:5.具有不少于1个RJ45接口、1个音频输入接口、1个音频输出接口、2个报警输入接口、1个报警输出接口、1个SD卡插槽;

答:将“6.具有不少于1RJ45接口、1个音频输入接口、1个音频输出接口、1CVBS模拟视频输出接口、2个报警输入接口、1个报警输出接口、1RS485接口、1SD卡插槽”修改为:“6.具有不少于1RJ45接口、1个音频输入接口、1个音频输出接口、2个报警输入接口、1个报警输出接口、1SD卡插槽。”

38.同步录音录像主机(蓝光)

10)支持讯问数据数字水印加密技术和哈希值校验技术,并将哈希值数据以单独文件的形式与音视频数据一并保存,防止原音视频数据被篡改,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进行证明;

11)异常检测功能,支持审讯刻录异常、硬盘错误、网络断开、IP冲突、录像异常、非法访问的异常报警检测与上传,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进行证明;

质疑事项:

参考推荐品牌经过调研,以上技术参数均为海康威视DS-8104SHW独有的技术参数(见https://changd.ccgp-hunan.gov.cn/f/m/pkg_detail/pkg_9624),是根据海康威视企业标准制定的技术参数,并非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以海康威视的企业标准制定的技术参数来评判其他同行业产品厂家的产品,存在严重的指向性和排他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

建议修改:

删除第10条、第11条参数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39.红外高清网络球机

6.具有不少于1个RJ45接口、1个音频输入接口、1个音频输出接口、1路CVBS模拟视频输出接口、2个报警输入接口、1个报警输出接口、1个RS485接口、1个SD卡插槽;

9.支持对镜头前盖玻璃加热,去除玻璃上的冰状和水状附着物,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进行证明;

质疑事项:

本项目设计综合安防监控为网络相机,要求相机必须具备1路CVBS模拟视频输出接口无实际应用意义,另外RS485通讯接口,一般模拟球机用于云台控制或通过485接口外界探测器叠加探测器数据与视频上,显然本项目无相关功能应用需求,这两个接口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产品具备纯属增加成本排斥三方产品。

参考推荐品牌经过调研,第9项技术参数均为海康威视独有的技术参数,是根据海康威视企业标准制定的技术参数,并非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以海康威视的企业标准制定的技术参数来评判其他同行业产品厂家的产品,存在严重的指向性和排他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

修改建议为:

6.具有不少于1个RJ45接口、1个音频输入接口、1个音频输出接口、2个报警输入接口、1个报警输出接口、1个SD卡插槽;

删除第9项参数;

答:1.将“6.具有不少于1RJ45接口、1个音频输入接口、1个音频输出接口、1CVBS模拟视频输出接口、2个报警输入接口、1个报警输出接口、1RS485接口、1SD卡插槽”修改为:“6.具有不少于1RJ45接口、1个音频输入接口、1个音频输出接口、2个报警输入接口、1个报警输出接口、1SD卡插槽”;

2.其余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40.电梯专用半球

5)支持电梯楼层信息叠加。

质疑事项:

本项目招标清单中并未招楼层信息叠加器,仅依靠半球摄像机无法实现楼层信息叠加,招标文件将此项参数作为招标要求,存在严重的指向性和排他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

修改建议:

删除本条参数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41.人像比对管理服务器

8)支持人脸1:1比对,人脸比对结果支持以蓝色展示普通报警、黄色展示VIP报警和红色展示黑名单报警支持对系统中的分组、服务器、组件等统计概览、查看,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进行证明;

质疑事项:

参考推荐品牌经过调研,第8项技术参数均为海康威视独有的技术参数,是根据海康威视企业标准制定的技术参数,并非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以海康威视的企业标准制定的技术参数来评判其他同行业产品厂家的产品,存在严重的指向性和排他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

修改建议:

删除本条参数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42.拼接解码一体机

11)设备接入具有智能行为分析功能的摄像机,可解码显示智能行为分析信息,包括移动侦测、越界入侵、区域入侵、起身离开等,并上传报警信息,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进行证明。”

质疑事项:

参考推荐品牌经过调研,一体机技术参数均为海康威视独有的技术参数,是根据海康威视企业标准制定的技术参数,并非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以海康威视的企业标准制定的技术参数来评判其他同行业产品厂家的产品,存在严重的指向性和排他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

修改建议:

43. 删除本条参数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43.综合管理平台

13)支持根据用户使用习惯自定义配置快捷功能入口,支持首页投放大屏展示,支持最近7天每日的用户活跃数统计,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进行证明;

14)支持多色彩(红、橙、黄)展示运行告警状态,支持告警统计、概览、处理,支持告警记录查看、查询,支持告警单条、批量处理;支持系统最近7天每日告警数统计,支持评分量化系统监控指数,显示系统运行状态,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进行证明;

质疑事项:

参考推荐品牌经过调研,第1项技术参数均为海康威视独有的技术参数,是根据海康威视企业标准制定的技术参数,并非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以海康威视的企业标准制定的技术参数来评判其他同行业产品厂家的产品,存在严重的指向性和排他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

修改建议:

删除第13条、第14条参数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44.一卡通管理平台

使用环境要求:因考虑到投入本项目的一卡通终端产品使用范围广,覆盖面积大,应用环境特殊等特点,要求一卡通生产厂家自建有专业检测实验室,且实验室具有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提供以上证书的扫描件。

质疑事项:

一卡通终端产品可以要求经过第三方国家权威机构具有CNAS或者其他高于CNAS检测标准的权威机构检测,要求一卡通厂商本身拥有检测实验室检测本身就不具备第三方的权威性,等于是企业自身检测自己产品,检测结果也不能令人信服。更何况一卡通系统终端众多,不仅仅是CNAS的电磁兼容检测一部分,还有各种形式检测、功能检测,单独的一项检测不能保证产品功能和质量。此项要求为新开普品牌一家独有同时还不具备权威性,同时CNAS标志检测也不涉及软件内容,了解到该证书为某个厂商独有,其他厂商均无法满足,涉嫌控标。

修改建议:

删除本条参数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45.室内P2.5全彩LED

参数要求1:

3.PCB电路设计:PCB采用FR-4材质,电路采用多层设计符合CQC13-471301-2018国家标准,提供具有CNAS及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进行证明。

质疑事项:

PCB电路板符合CQC13-471301-2018《印制线路板性能安全认证规则》,是指PCB电路板通过型式试验取得安全性能的CQC认证证书,所以只能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或者认证证书,此项参数描述不合理。

修改建议:

删除本条参数要求。

参数要求2:

5.动态节能:具有智能节电、带电黑屏节电功能,开启智能节电比不开启智能节能45%以上,提供具有CNAS及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进行证明。

质疑事项:

对于LED产品节能功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具有权威性。

建议修改为:

5.动态节能:具有智能节电、带电黑屏节电功能,开启智能节电比不开启智能节能45%以上,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CQC节能认证证书扫描件。

参数要求3:

19.符合国标GB/T17742-2008抗震等级8级以上。

质疑事项:

GB/T17742-2008抗震等级是针对房屋建筑的标准,不适用于LED显示屏设备。

建议修改为:

删除本条参数要求。

参数要求4:

21.摩尔纹抑制:支持摩尔纹抑制功能,主观抑制效果达到80%以上,提供具有CNAS及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进行证明。

质疑事项:

摩尔纹抑制功能,在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无针对此项功能的标准要求,没有检测标志依据,CNAS及CMA检测报告需针对国家标准依据才能出具,针对此项要求不符合国家规范。

建议修改为:

删除本条参数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46.智能化集成系统管理平台

产品厂商必须具有国产软件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自主研发能力,保障后续产品的连续性;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集成管理系统接口服务器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

质疑事项:

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集成管理系统接口服务器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对软件的名称做出了特殊性的规定,推荐品牌中仅新基点能提供此登记证书,参数具有唯一性。

建议修改为:

产品厂商必须具有国产软件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自主研发能力,保障后续产品的连续性;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

答: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47.招标文件中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资质、认证中“1.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得2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得1分。注:最多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此项评分办法设置明显不合理、不合法。

依据:本项目属于建筑工程范畴,主要包括: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综合安防系统、机房工程、信息发布系统、背景音乐与公共广播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排队叫号系统、一卡通系统、能耗监测系统、送排风给排水设备监控系统、可视化集成管理系统等系统,上述所有系统均属于建筑智能化及建筑机电的范畴。

招标文件资格条件所要求的“电子与智能化工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评分办法“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已经完全可以承担本工程的实施内容,再将“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作为评分条件,显然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经统计,国内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智能化公司屈指可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建议:将此条评分办法改为:“1.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得2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的,得1分。注:最多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答:详见变更部分。

48.本项目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标准为合格(或黄山杯等)。但是评分办法关于投标人奖项、荣誉设置却为“2018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1.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鲁班奖”的,每个得2分。2.获得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每个得1分。3.获得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每个得0.5分。注:1)本项最多6分,仅按最高分计取3个奖项评分。”此项评分办法设置明显不合理、不合法。

依据:本项目的质量目标为“合格(或黄山杯等)”,但本项得满分的话需要三个鲁班奖,与项目实际情况完全脱离,排斥潜在投标人太过明显。经统计,2018年1月1日以来国内同时拥有“三个鲁班奖”的智能化公司屈指可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建议:此项评分办法修改为:“2018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1.获得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每个得2分。2.获得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每个得1分。注:1)本项最多6分,仅按最高分计取3个奖项评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49.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与评分办法中项目经理业绩2018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业绩(至少须同时包含以下基础系统中的任意五项: 综合布线系统、网络系统、综合安防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发布及引导系统、机房工程),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700万元的,得2分。注:1.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包括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如若满足资格要求和评分办法,项目经理需要两个不同业绩,此项评分办法设置与实际情况不合理。

依据:以安徽为代表的全国中部省份,经济发达程度与北、上、广、江、浙深圳等发达地区仍有差距,根据安徽省的现有的经济水平,且考虑到很多大型项目是分期建设的,安徽省内现阶段的建筑智能化建设规模达到1700万元以上的单项合同并不多,在近几年才逐渐多起来。由于1700万以上规模的智能化工程其施工周期非常长,本评分办法要求同一个项目负责人在2018年以来完成两个1700万以上的业绩才能得满分,此条并不符合当下市场实际情况。尤其针对中小型企业更不可能满足,本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存在一定的排他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天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玩目钓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依照上述法律条例,本项目设置如此业绩评分办法,由此也会形成差别歧视待遇。

建议:删除此项项目经理业绩评分项,仅保留资格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50.招标文件中“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中的参数与推荐品牌相互关联,且为推荐品牌中某一品牌(详见下表)的独有参数和证书,其他品牌无法提供。唯一满足参数证书的品牌如下:

序号

系统名称

材料名称

要求内容

推荐品牌

唯一满足的品牌

1

综合布线系统

六类4对非屏蔽低烟无卤电缆

产品符合依据 802.3bt-2018 要求并提供六类非屏蔽信道检测报告扫描件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上海天诚、普天天纪、一舟

普天天纪

2

信息网络系统

下一代防火墙

1.支持虚拟防火墙功能:支持虚拟防火墙的创建、启动、关闭、删除功能;可独立分配CPU/内存等计算资源;虚拟防火墙可独立管理,独立保存配置;虚拟防火墙具备独立会话管理、NAT、路由等功能。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启明星辰、深信服、山石网科、天融信、网神

启明星辰

3

核心交换机

1.多虚一技术(N:1),支持 4 框虚拟化技术以及多虚一技术和一虚多技术的配合使用。
2.支持内置智能管理功能,能够实现通过图形化界面设备配置及命令一键下发和版本智能升级。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华为、新华三、中兴

华为

4

AC管理设备

软件支持基于空口利用率的SSID自动隐藏功能,AC,AP支持基于空口利用率的SSID自动隐藏功能,当空口繁忙程度达到或超过配置的阀值时,SSID自动隐藏,为用户提供稳定可靠的无线服务。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5

网络管理平台

支持以3D效果展示机房的实际情况,并提供行走模式巡检机房、温度/湿度展示及快速查找设备所在机房及机架位置功能。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6

堡垒机

支持资源、用户、操作三个维度审计智能检索,其中在操作检索层面,支持多关键字检索,检索结果直接定位到相关操作片段,并能将多个会话的操作片段进行一键合并和基于时间的操作排序重组。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7

机房工程

精密配电柜

具有 CCC 认证证书。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华为、科华、科士达、易事特、英威腾

英威腾

8

冷通道组件

1.封闭通道在 75%负载时的PUE值,要求应<1.25。
2.提供单排和双排微模块数据中心具有CCC认证证书。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9

综合安防系统

同步录音录像主机(蓝光)

1.支持讯问数据数字水印加密技术和哈希值校验技术,并将哈希值数据以单独文件的形式与音视频数据一并保存,防止原音视频数据被篡改;
2.异常检测功能,支持审讯刻录异常、硬盘错误、网络断开、IP冲突、录像异常、非法访问的异常报警检测与上传。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海康、科达、大华、宇视

海康

10

综合管理平台

1.支持根据用户使用习惯自定义配置快捷功能入口,支持首页投放大屏展示,支持最近 7 天每日的用户活跃数统计;

2.支持多色彩(红、橙、黄)展示运行告警状态,支持告警统计、概览、处理,支持告警记录查看、查询,支持告警单条、批量处理;支持系统最近 7 天每日告警数统计,支持评分量化系统监控指数,显示系统运行状态。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11

人像比对管理服务器

支持人脸1:1比对,人脸比对结果支持以蓝色展示普通报警、黄色展示 VIP 报警和红色展示黑名单报警支持对系统中的分组、服务器、组件等统计概览、查看。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12

拼接解码一体机

设备接入具有智能行为分析功能的摄像机,可解码显示智能行为分析信息,包括移动侦测、越界入侵、区域入侵、起身离开等,并上传报警信息。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13

一卡通管理系统

一卡通管理平台

使用环境要求:因考虑到投入本项目的一卡通终端产品使用范围广,覆盖面积大,应用环境特殊等特点,要求一卡通生产厂家自建有专业检测实验室,且实验室具有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颁发的 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新开普、正元智慧、新中新、瑞立德

新开普

14

门禁读卡器

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 CNAS 标识的设备检验报告并检测内容包含电磁兼容性测试、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等多个检测内容。

15

信息发布系统

43寸网络触控一体机及55寸网络液晶一体机

具有产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优胜、神州视翰、禾麦

神州视翰

16

送排风、给排水设备监控系统

DDC控制器

设备 485 端口支持万能协议解析及转发功能。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正泰泰杰赛、中控-源创智能、和欣控制

正泰泰杰赛

17

智能照明系统

以太网网关

通过控制模块可实现第三方串口设备协议集成功能。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正泰泰杰赛、中控-源创智能、和欣控制

正泰泰杰赛

18

能耗监测系统

数据采集器

具有数据采集、处理、存储、远传、状态指示功能。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正泰泰杰赛、中控-源创智能、和欣控制

正泰泰杰赛

19

可视化集成管理系统

智能化集成系统管理平台

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集成管理系统接口服务器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中创立方、新基点、协同、杭州思弘

新基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六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根据项目目前技术资料唯一性和品牌被控制的情况,取消上表中所有唯一性参数及证书材料,采用公平、公正的技术参数要求。

答:以上参数均有三家以上潜在投标人满足,不存在唯一性,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51.评分办法关于投标人奖项、荣誉设置为“2018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1.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鲁班奖”的,每个得2分。”

“鲁班奖”由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而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与“鲁班奖”同为国家级质量奖项,是否同样被认可?

答:认可。

52.原评分办法关于“财务状况” 的衡量标准描述不明确, 影响财务状况的因素较多,如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总资产等多项指标,导致优秀良好一般的等级标准评委会很难主观界定分值,建议修改为:由评委依据投标人提供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18年或2019年或2020年(三个年度中任意一个完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率、净资产、营业收入、现金流量净额等数据进行横向对比综合打分。优秀的,得 3<F≤5 分,良好的,得 2<F≤3 分,一般的,得 1≤F≤2 分,注:投标文件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的不得分。

答: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进行横向对比,进行综合打分。

53.投标报价是否每一项都不能超出招标控制价清单中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还是只要不超过控制价总价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十三.清单报价要求”执行。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为货物标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工程类合同,请确认计税为一般计税方式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5.招标文件P49页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业绩(至少须同时包含以下基础系统中的任意五项:综合布线系统、网络系统、综合安防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发布及引导系统、机房工程)其中综合安防系统包括电子巡查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等系统,在合同书中类似电子巡查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等系统名称是否可以计入综合安防系统里面?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56.企业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及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智能化专业跟总包竣工验收一起完成的相关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是否可以认可?

答: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57.一卡通管理平台要求内容:因考虑到投入本项目的一卡通终端产品使用范围广,覆盖面积大,应用环境特殊等特点,要求一卡通生产厂家自建有专业检测实验室,且实验室具有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质疑:CNAS实验室与项目使用需求并无直接联系,具有排他性和指向性,建议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58.门禁读卡器:参数要求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CNAS标识的设备检验报告并检测内容包含电磁兼容性测试、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等多个检测内容。质疑:不同生产厂家检测内容不一,参数中要求的检测内容包含:磁兼容性测试、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等多个检测内容,具有排他性和指向性,建议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59.1)“数字会议系统主机、主席单元、代表单元、高清混合矩阵、长线传输器、中央控制系统主机、电源控制器、中控编程软件推荐品牌范围里面的“CREATOR(快捷)、TAIDEN(台电)、GONSIN(公信)、IPS(易科)”这4个品牌不是在同一个级别,存在推荐品牌档次不统一,建议调整并添加与之匹配的的产品等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2)“全频扬声器、线阵扬声器、超低扬声器、返听扬声器、辅助扬声器、功率放大器、数字音频处理器、电源时序器”推荐品牌范围里面的“LAX(锐丰)、DESFINE(迪斯)、FDB(爱高)、IPS(易科)”这4个品牌不是在同一个级别,存在推荐品牌档次不统一,建议调整并添加与之匹配的的产品等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3)“无线手持话筒、鹅颈会议话筒、无线头戴话筒、天线分配主机”推荐品牌范围里面的“MIPRO(咪宝)、BBS(好兄弟)、

YMIOO(优麦)、IPS(易科)”这4个品牌知名度不高,与项目定位不符,存在推荐品牌档子不统一,建议增加市场知名度高质量好的品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

答: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60.评分办法中有些地方指向性较强,部分列举如下:

1.技术评审15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对“第五

章供货要求中“九.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各项设备

条款逐项响应。以 15 分为基础分,设备条款每有一序号

项负偏离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完全响应的,得 15 分

本项满分 15 分。

注:各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或者达不到招标文

件要求的,此项视为负偏离并作相应扣分处理。

以上评分15分要求对应的产品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但实际上拥有这些功能的并且能够提供检测报告的就指向了其中一家厂家,而该厂家已经被锁定,有明显的倾向性,因此,建议相关材料标后提供,部分产品列举如下: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61.投标人业绩设置过高,且资格项业绩和评分业绩不能相同,按招标文件要求,一共需要提供6个业绩,且金额要求为1700万以上: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62.综合监控系统、安防工程、机房工程等是否属于智能化工程?

答:属于智能化工程的子系统。

63. 招标文件要求业绩是具有公共建筑的智能化业绩(至少须同时包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安防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机房工程系统或一卡通管理系统中的任意五个系统),但是目前国家标准合同中并未要求体现具体智能化的子系统,因此很多智能化合同中无法体现具体做了哪些系统。请问提供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清单、图纸等体现子系统的材料是否可以。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64.信息网络系统1)《招标文件》的项目产品技术参数要求中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下一代防火墙:1.支持虚拟防火墙功能:支持虚拟防火墙的创建、启动、关闭、删除功能;可独立分配 CPU/内存等计算资源;虚拟防火墙可独立管理,独立保存配置;虚拟防火墙具备独立会话管理、NAT、路由等功能。2.支持 sql 注入、跨站脚本、远程代码执行、字符编码等攻击的防护,支持对网络设备、网页服务器、数据库等设备的专属特征分类,支持CC攻击防护,可基于检测请求报文头的X-forward-for字段,以获取真正的源 IP 地址。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质疑: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属于主动送检测试报告,并非国家强制要求检测内容。经过我司调研,以上参数要求只有深信服品牌主动送检,并有对应第三方检测报告,除深信服外主流厂商均不能满足该参数要求,该参数要求违反了招标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议删除。

法律依据:该指标限制了公平竞争,具有排它性和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2)《招标文件》的项目产品技术参数要求中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上网行为管理:支持用户虚拟身份画像,以时间轴的形式展示用户上网行为轨迹;支持对单用户进行网站访问质量检测。

质疑:经过我司调研,以上参数要求属于深信服厂家个性化功能,除深信服外主流厂商均不能满足该参数要求,该参数要求违反了招标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议删除。

法律依据:该指标限制了公平竞争,具有排它性和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3)《招标文件》的项目产品技术参数要求中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核心交换机:1.多虚一技术(N:1),支持 4 框虚拟化技术以及多虚一技术和一虚多技术的配合使用。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质疑:经过我司调研,以上参数要求属于H3C品牌产品个性化功能,框式交换机4个机框虚拟化后,4个机框堆叠提供了翻倍的连接,每个连接上都运行各种协议报文,4个机框共8块引擎中仅有1个引擎处于工作状态,8个CPU的压力集中到1个,极易造成CPU过高导致宕机重启等风险。该参数对应华三的发布版本说明中描述了四框堆叠后种种使用限制。可见这并不是一项成熟可靠的技术,反而四台核心交换机会大大增加用户成本。且在本次项目中核心层没有实际部署4台核心交换机作虚拟化,业内主流厂商只有H3C一家能够满足,明显有失公平,公正;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建议删除。

法律依据:该指标限制了公平竞争,具有排它性和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4)《招标文件》的项目产品技术参数要求中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核心交换机:2.支持内置智能管理功能,能够实现通过图形化界面设备配置及命令一键下发和版本智能升级。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质疑: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属于主动送检测试报告,并非国家强制要求检测内容。各大厂家对于设备检测内容的侧重点不同,故测试报告内容也不尽相同,其他厂商也支持类似功能,但此处要求特定的检测内容,业内主流厂商只有H3C厂商满足,该参数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倾向性。建议删除。

法律依据:该指标限制了公平竞争,具有排它性和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5)《招标文件》的项目产品技术参数要求中主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表、AC 管理设备:软件支持基于空口利用率的 SSID 自动隐藏功能,AC,AP 支持基于空口利用率的 SSID 自动隐藏功能,当空口繁忙程度达到或超过配置的阀值时,SSID 自动隐藏,为用户提供稳定可靠的无线服务。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质疑: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属于主动送检测试报告,并非国家强制要求检测内容。各大厂家对于设备检测内容的侧重点不同,故测试报告内容也不尽相同,其他厂商也支持类似功能,但此处要求特定的检测内容,业内主流厂商只有H3C厂商满足,该参数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倾向性。建议删除。

法律依据:该指标限制了公平竞争,具有排它性和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此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

答: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65.综合安防系统

1.同步录音录像主机(蓝光):1)支持讯问数据数字水印加密技术和哈希值校验技术,并将哈希值数据以单独文件的形式与音视频数据一并保存,防止原音视频数据被篡改;2)异常检测功能,支持审讯刻录异常、硬盘错误、网络断开、IP冲突、录像异常、非法访问的异常报警检测与上传。

质疑内容: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是各个厂家自愿提供的检测内容,其它厂家虽然具有此功能,但并没有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我方认为上述所列参数为海康威视指向性参数,本项目存在不公平不公正行为,国内主流视频监控品牌厂家无法满足,且要求应具备并提供检测报告,该条描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因此,建议删除“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的要求。

2.红外高清网络枪机:同一静止场景相同图像质量下,设备在 H.265 编码方式时,开启 智能编码功能和不开启智能编码相比,码率节约 80%。

质疑内容: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是各个厂家自愿提供的检测内容,其它厂家虽然具有此功能,但并没有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我方认为上述所列参数为海康威视指向性参数,本项目存在不公平不公正行为,国内主流视频监控品牌厂家无法满足,且要求应具备并提供检测报告,该条描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因此,建议删除“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的要求。

3.红外高清网络球机:支持对镜头前盖玻璃加热,去除玻璃上的冰状和水状附着物。

质疑内容: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是各个厂家自愿提供的检测内容,其它厂家虽然具有此功能,但并没有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我方认为上述所列参数为海康威视指向性参数,本项目存在不公平不公正行为,国内主流视频监控品牌厂家无法满足,且要求应具备并提供检测报告,该条描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因此,建议删除“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的要求。

4.人脸识别摄像机:支持侧脸过滤功能,可过滤上下、左右角度达到预设值的人脸。

质疑内容: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是各个厂家自愿提供的检测内容,其它厂家虽然具有此功能,但并没有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我方认为上述所列参数为海康威视指向性参数,本项目存在不公平不公正行为,国内主流视频监控品牌厂家无法满足,且要求应具备并提供检测报告,该条描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因此,建议删除“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的要求。

5.高清网络半球:在彩色模式下,当照度降低至一定值时,可自动开启白光补光。

质疑内容: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是各个厂家自愿提供的检测内容,其它厂家虽然具有此功能,但并没有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我方认为上述所列参数为海康威视指向性参数,本项目存在不公平不公正行为,国内主流视频监控品牌厂家无法满足,且要求应具备并提供检测报告,该条描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因此,建议删除“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的要求。

6.综合管理平台:1、支持根据用户使用习惯自定义配置快捷功能入口,支持首页投 放大屏展示,支持最近 7 天每日的用户活跃数统计;2、.支持多色彩(红、橙、黄)展示运行告警状态,支持告警统计、 概览、处理,支持告警记录查看、查询,支持告警单条、批量处 理;支持系统最近 7 天每日告警数统计,支持评分量化系统监控 指数,显示系统运行状态。

质疑内容: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是各个厂家自愿提供的检测内容,其它厂家虽然具有此功能,但并没有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我方认为上述所列参数为海康威视指向性参数,本项目存在不公平不公正行为,国内主流视频监控品牌厂家无法满足,且要求应具备并提供检测报告,该条描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因此,建议删除“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的要求。

7.人像比对管理服务器:支持人脸 1:1 比对,人脸比对结果支持以蓝色展示普通报警、黄色展示 VIP 报警和红色展示黑名单报警支持对系统中的分组、服务器、组件等统计概览、查看。

质疑内容: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是各个厂家自愿提供的检测内容,其它厂家虽然具有此功能,但并没有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我方认为上述所列参数为海康威视指向性参数,本项目存在不公平不公正行为,国内主流视频监控品牌厂家无法满足,且要求应具备并提供检测报告,该条描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因此,建议删除“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的要求。

8.拼接解码一体机:设备接入具有智能行为分析功能的摄像机,可解码显示智能行为分析信息,包括移动侦测、越界入侵、区域入侵、起身离开等,并上传报警信息。

质疑内容: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是各个厂家自愿提供的检测内容,其它厂家虽然具有此功能,但并没有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我方认为上述所列参数为海康威视指向性参数,本项目存在不公平不公正行为,国内主流视频监控品牌厂家无法满足,且要求应具备并提供检测报告,该条描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因此,建议删除“提供可体现上述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执行,不予修改。

66.本项目为智能化系统集成类项目,并不是纯软件开发类项目,

故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把(1)SPCA 软件能力成熟度证书三级及以上; (2)CMMI 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三级及以上证书作为特定得分项,明显有为某些公司量身定做嫌疑。因此,建议删除此项。

答:详见变更部分。

67.投标人奖项、荣誉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不得以行业特定获奖证书、所获荣誉、注册资本金额等作为限制或加分条件,此类,明显有为某些公司量身定做嫌疑。因此,建议删除此项。

答:详见变更部分。

第三部分:变更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资质、认证”现变更为:

投标人资质、认证

6分

1.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得2分。

注:最多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2.投标人具有下列证书之一的,得2分:

(1)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证书四级及以上;

(2)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四级及以上。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3.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达到CS3级别的,得1分;达到CS4级别及以上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2.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现变更为:

投标人奖项、荣誉

6分

2018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

1.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每个得2分。

2.获得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每个得1分。

注:1)本项最多6分,仅按最高分计取3个奖项评分。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的智能化工程合同(合同签订方须是投标人),若该项目还未进行证书颁发,需提供该颁奖单位官网的公示文件截图;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5)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6)数据中心、平安城市、智慧城市、天网工程(雪亮)、轨道交通智能化业绩除外。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2864031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8、66223831

??????????????? 2021年6月10日

市综治信访中心(综合服务体)智能化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市综治信访中心(综合服务体)智能化工程
项目编号:2021BFFAZ01057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06月25日

市综治信访中心(综合服务体)智能化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南京东大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27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零伍拾贰万壹仟零柒拾肆元叁角玖分(¥20521074.39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货物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 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 王工
联系方式:0551-6286403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徐涵联系电话:0551-66223278
公示期: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6月2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5日

市综治信访中心(综合服务体)智能化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2021BFFAZ01057

市综治信访中心(综合服务体)智能化工程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公示公告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南京东大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仟零伍拾贰万壹仟零柒拾肆元叁角玖分(¥20521074.39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贾盛宁,高敏,何逸敏,郑武,曹阳,吴钊,郑新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06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化工程 综合服务 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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