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GK-F********0171-1 采购人(全称):长沙长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基础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JKCG-F********017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物业管理基础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其他服务 | 长沙长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提供基础岗位劳务外包服务 | 项 | 3 | ********.08 | 合计金额小写: ********.08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仟零壹拾玖万零肆佰壹拾叁元捌分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招标项目及范围:服务内容: ①前台服务及接待; ②会务服务; ③设备设施维修服务; ④公共区域、会议室日常保洁服务; ⑤日常安全保卫服务; ⑥车辆出入、停放管理; ⑦园林绿化养护; ⑧用水用电管理; ⑨房屋租金收取,收发邮件快递; ⑩物业管理其他相关事务的管理服务及采购人需要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分项报价表: 序号 | 人员类别 | 需求人数 | 人员单价(元/月/人) | 月 | 费用合计(元) | 1 | 高级会务接待人员 | 4 | 6797.81 | 36 | 978884.64 | 2 | 普通会务接待人员 | 12 | 4499.17 | 36 | *******.44 | 3 | 高级安保人员 | 4 | 6797.81 | 36 | 978884.64 | 4 | 普通安保人员 | 18 | 3998.2 | 36 | *******.6 | 5 | 保洁人员 | 16 | 3484.7 | 36 | *******.2 | 6 | 维修操作人员 | 7 | 4996.73 | 36 | *******.96 | 7 | 绿化养护人员 | 3 | 3998.2 | 36 | 431805.6 | (三年)合计 | ********.08 | 费用明细表:序号 | 人员类别 | 需求人数 | 工资 | 社保 | 福利费 | 商业保险 | 管理费 | 税金 | 人员单价(元/月/人) | 月 | 费用合计(元) | 1 | 高级会务接待人员 | 4 | 4955 | 1318.03 | 55 | 45 | 40 | 384.78 | 6797.81 | 36 | 978884.64 | 2 | 普通会务接待人员 | 12 | 3250 | 864.5 | 45 | 45 | 40 | 254.67 | 4499.17 | 36 | *******.44 | 3 | 高级安保人员 | 4 | 4955 | 1318.03 | 55 | 45 | 40 | 384.78 | 6797.81 | 36 | 978884.64 | 4 | 普通安保人员 | 18 | 2825 | 822 | 40 | 45 | 40 | 226.2 | 3998.2 | 36 | *******.6 | 5 | 保洁人员 | 16 | 2340 | 822 | 40 | 45 | 40 | 197.7 | 3484.7 | 36 | *******.2 | 6 | 维修操作人员 | 7 | 3625 | 964.25 | 40 | 45 | 40 | 282.48 | 4996.73 | 36 | *******.96 | 7 | 绿化养护人员 | 3 | 2825 | 822 | 40 | 45 | 40 | 226.2 | 3998.2 | 36 | 431805.6 | (三年)合计 | ********.08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5-20 ——2024-05-19 3.2 履行地点:长沙长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合同期限为三年,从首次进场之日算起。 2.采购人对中标人人员服务质量每月定期进行综合考核评测,若未达到招标文件和合同协议中要求的服务质量、标准,又不限期更正的,采购人按合同要求扣除当月劳务费用的10%,连续三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合同期满,采购人决定不委托中标人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 4.合同期满,采购人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中标人的意见通知中标人,且没有选聘新的劳务服务企业,中标人继续服务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5.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劳务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劳务服务项目之前,中标人应当应采购人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采购人提供劳务服务,采购人继续交纳相应的劳务服务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1.1付款人:长沙长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1.2按合同结算、按季支付,每季度支付849201.09元/季度。承包人完成合同项下季度工作后3天内向发包人书面请求付款,经发包人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付款,以此类推。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 4.2收款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6)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服务内容: 1)前台服务及接待; 2)会务服务; 3)设备设施维修服务; 4)公共区域、会议室日常保洁服务; 5)日常安全保卫服务; 6)车辆出入、停放管理; 7)园林绿化养护; 8)用水用电管理; 9)房屋租金收取,收发邮件快递; 10)物业管理其他相关事务的管理服务; 11)采购人需要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2、人员要求: 2.1所需人员数:64人(按照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人员)。 2.2各岗位人员所需如下: ①会务接待人员16名; ②安保人员22名; ③保洁人员16名; ④维修操作人员7名; ⑤绿化养护人员3名。 (3)中标人中标后须提供所有服务人员基本情况,包括简历、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前科记录证明、相关证件证明,工资待遇发放情况、社保缴纳情况等,给采购人备案。人员变化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给采购人。 3、人员分类及要求 3.1会务接待人员(分高级会务接待和普通会务接待) 3.1.1工作职责:负责日常人员来访接待服务、写字楼茶水间的物资添加;会议接待、日常会务保证、会议室物资规整;食堂餐饮接待服务;报刊信件收发,代寄、代领快递、包裹;代收房租、物业、水电费;协助大型活动组织;协助临时指派任务。; 3.1.2上岗要求:着正装上岗,佩戴采购人公司标识,要礼貌用语,面带微笑。 3.1.3人员要求: 3.1.3.1性别:女性 3.1.3.2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形象好。高级会务接待需普通话标准、形象气质佳、语言表达能力强、亲和力强。 3.1.3.3身高: 1.60米以上(高级会务接待需身高1.65米以上)。 3.1.3.4年龄:35岁以下(高级会务接待30岁以下)。 3.2安保人员(分高级安保人员和普通安保人员) 3.2.1工作职责:负责采购人物业管理范围内人员、财物保护和防火防盗;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负责防盗及视频监控设备运行管理;负责消防系统、消防器材运行管理;负责门卫守护和巡逻、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负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出入、停放管理等。 3.2.2上岗要求:严格遵守采购人公司安保制度;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内,记录本保存一年以上;正确使用防盗报警及视频监控设备,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负责消防控制设备的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保证车辆停放有序,确保财产安全;办公区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空调无人空转现象。 3.2.3安全监控的记录及要求: 3.2.3.1值班记录要求:24小时值班,每班有记录。定期检查,保留存档,文字记录存档一年,监控记录存档3个月以上。 3.2.3.2正确使用监控设备,保证各监控部门的参数设置符合要求。 3.2.4人员要求: 3.2.4.1优先安排退伍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人员上岗;品貌端正,品行优良,无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本地人员出具户籍证明,外地人员须持有本地居住证。高级安保人员需形象气质佳)。 3.2.4.2具备保安培训合格证或退伍证。 3.2.4.3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60米以上(高级安保人员需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女性1.68米以上)。 3.2.4.4年龄:55岁以下(高级安保人员需40岁以下)。 3.3保洁人员 3.3.1工作职责:负责采购人物业管理范围内庭院、走廊、天台、护栏、楼梯、公共卫生间、贵宾室、会议室、接待室、停车坪(含地下)以及其它公共活动场所的日常卫生清洁;垃圾收集及清运;玻璃、窗户以及窗帘清洗或更换;空调滤网清洗;部分场所的地毯保洁、地板打蜡等。 3.3.2上岗要求: 3.3.2.1保洁服务周到,着工装,仪表整洁,讲礼貌,有素养。 3.3.2.2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卫生保洁标准和管理措施。 3.3.3人员要求: 3.3.3.1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形象好。 3.3.3.2身高:男1.60米以上,女1.50米以上。 3.3.3.3年龄:55岁以下。 3.4维修操作人员 3.4.1工作职责:负责采购人物业管理范围内水电设施、办公家具、建筑物地面、墙台面、顶棚、屋面及吊顶、门窗、楼梯、空调通风道以及外墙等的日常养护维修,修复小损小坏;故障急修、卫生设备配件的失效、损坏、残缺的维修、更换;配电房、整个消防系统(控制系统、消防泵房、稳压泵房、喷淋、消防管网、末端设施设备等)和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及有效运行、检查登记、故障排除等。 3.4.2上岗要求:做好日常维护检修,确保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正常使用,时刻确保用水用电安全,确保配电房、消防系统和安全视频系统正常运转;对办公家具进行清理登记,建立家具管理档案,无需更换配件的小修小补做到修复及时,需要更换配件以及无法修复的,归类存放并做好登记,及时联系厂家,做好成批修复工作。 3.4.3人员要求: 3.4.3.1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形象好。 3.4.3.2身高:男1.60米以上,女1.50米以上。 3.4.3.3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3.5绿化养护人员 3.5.1工作职责:负责采购人物业管理范围内花卉苗木日常维护和管理,负责会议室、重大活动时的花木配置方案、摆放、养护;白蚁防治等。 3.5.2上岗要求:确保办公楼及院落内花草苗木生长正常:无病虫害、无枯黄叶、无黄土裸露、无枯枝死杈;剪修及时,缺苗补苗,养护得当;杜绝白蚁入侵、防“四害”等。 3.5.3人员要求: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形象较好。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规定的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义务 1.免费为乙方提供劳务人员办公场所。 2.甲方有权依本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如:从业资格、安全、消防、综合治理、相关从业人员的健康证、监督等。如乙方未达到甲方服务质量、安保、卫生等要求,甲方有权要求进行适量赔偿或终止本承包合同,情节严重者,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如发现乙方有其它方面违约行为时,甲方须尽快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应尽快调查落实,把处理结果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并承担相关责任。 3.有权对乙方安排的劳务人员提出调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予以调换。 4.有权对本项目服务区域进行调整,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劳务人员。5.绩效考核管理甲方在合同期内,每季度实行1次全员满意度测评(包括卫生、人员的服务态度、个人卫生、公共卫生、办公场所卫生、物业区域设施设备卫生与保养、清洁程度、消毒程度、物业区域周围的卫生等各方面),实行百分制,按劳务人员打分进行综合平均计分。分数大于等于80分,劳务费全额进行结算,当分值小于80分时,劳务费用按总费用80%进行结算,当分值小于60分时,甲方按照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人结算劳务费用。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对甲方物业服务岗位提供劳务承包期间,要遵守甲方劳动纪律和员工行为规范,以服务职工为宗旨,按照甲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服务标准。 2.乙方必须切实做好卫生及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法律法规,保证甲方物业区域的人身、财产安全。如在物业服务区域发生因甲方员工及相关人员或者环境卫生状况不达标,甲方因此被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介入或干涉甲方公司在管理等方面的一切事务,不得在甲方公司内散布任何谣言。 4.乙方保证甲方如有个别部门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时,由甲方负责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并保证劳务人员到场。乙方有义务无条件地完成甲方交付的临时加班任务(如: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抢修等)。 5.乙方作为劳务合同承包经营者,是物业服务劳务人员的雇主,应对按照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负责并承担劳务人员的工资、社保、意外伤害保险、福利待遇等等,因乙方劳务人员引发的劳动争议、意外伤害事故或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及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乙方所属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公司规定,服从甲方领导指示和管理,注意防火安全、态度诚恳、讲究公共及个人卫生、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保持良好仪容仪表。 7.乙方要爱护、保养好物业区域范围内的设施和设备,人为损坏和丢失,要照价赔偿。 8.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物业区域及设施设备从事除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经营或活动。 9.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不得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乙方违反本承诺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或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2、如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经济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责任。5、合同履行期限内,双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且预解除合同一方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龙街道蓝田北路1星工场A栋302室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498号202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