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机关食堂餐饮劳务承包
省发改委机关食堂餐饮劳务承包
省发改委机关食堂餐饮劳务承包合同公告(合同包[3500]SD[GK]2021001_1_91350111665080121P_8207)
一、合同编号:[3500]SD[GK]2021001_1_91350111665080121P_8207
二、合同名称:省发改委机关食堂餐饮劳务承包(合同包[3500]SD[GK]2021001_1_91350111665080121P_8207)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0]SD[GK]2021001
四、项目名称:省发改委机关食堂餐饮劳务承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8号
联系方式:13600889464
供应商(乙方):福州市晋安区兴安餐饮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
联系方式:0591-888333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C0702 - 餐饮服务 | 餐饮服务 | 采购人食堂的全部餐饮。主营项目:快餐、小炒、面食、客餐接待。工作任务主要是承担采购人食堂的出品加工、供餐、卫生工作、膳食运营保障方案,实施职工用餐的保障工作及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指 定的食堂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任务。 | 中标人每日必须对食堂内外卫生进行清扫,对餐饮器具进行清洁、消毒,并为就餐人员提供酱、醋等调料及抽纸、牙签等保洁品;餐后及时关闭纱窗、锁好门窗,为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及时清理食堂内各类垃圾。 | 1 | 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福建省发改委的作息时间和一切规章制度,开饭和经营时间由采购人根据作息时间确定;应保证福建省发改委干部职工的就餐。 | 1999200 |
合同总金额:¥1,999,200.00
履约期限:服务期2年。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8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6-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6-292021-06-29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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