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信息维护、确认配送关系及网上签订三方协议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信息维护、确认配送关系及网上签订三方协议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国家第五批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在我市扎实落地,切实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结合我市落实该项工作的整体部署安排,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于2021年6月29日起,组织开展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信息维护、确认配送关系及网上签订三方协议等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涉及品种
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天津)中选药品及可供应清单药品。
二、时间安排及操作方法
1.中选药品信息维护
请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天津)中选药品(采购文件编号:GY-YD2021-2)生产企业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填报系统内未注册的中选药品信息,核对系统内已注册中选药品信息。具体方法,请按照《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药品注册系统操作手册》操作。
集中注册和更新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7月12日。
2.确认配送关系
相关单位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进入“招标系统”,在“配送”栏目内完成配送关系确认操作。
确认配送关系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7月18日。
3.中选药品采购执行量公示
相关单位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进入“招标系统”,在“集中采购项目填报(第五批)—药品须执行采购量/药品须执行折算量”栏目内,查看相关公示信息。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9日9时至7月30日17时。
4.中选药品网上签订三方协议
相关单位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进入“招标系统”,在“集中采购项目填报(第五批)—合同签约”栏目内,按照页面提示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网上签订三方协议操作说明》,完成三方协议签订。
网上签订三方协议时间:2021年7月21日9时至7月30日17时。
三、其他要求
为确保后续签订购销合同、调整采购和支付价格、网上采购、配送等具体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相关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应工作,积极组织货源,提前储备中选药品,确保药品及时足量稳定供应。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联 系 人:张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tjmpc@tjmpc.cn
微信公众号: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附件:
1.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天津)中选药品
2.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药品注册系统操作手册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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