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招标公告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招标公告
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合同编号:4421-DQGC-FY-[2021]第44号(总97号)
招 标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 托 人: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以下简称“实证实验平台”)场址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东侧,距离大庆市区约 40km,场址区中心坐标为北纬 46°10′17″,东经 124°54′20″,临近大广高速和东干线,交通便利。
2021年布置实证实验方案约160种,折算规模约200MW。实证实验平台由6个实验区组成,分别是光伏组件实证实验区、逆变器实证实验区、支架实证实验区、储能产品实证实验区、储能系统实验区及设备匹配实证实验区。同期建设独立的实证实验智慧管理及展示平台、多角度视频监测系统,配套建设一座高30m以上智慧管理监测塔和展厅,均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展厅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其中100平方米为多功能会议室,其他为展示区域,监测塔上部平台的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
配套建设的220kV变电站1座、220kV输电线路、10kV外来电源。220kV升压站由管理区和生产区组成,管理区主要布置有主控楼、展厅、监测塔、仓库、水泵房等建筑物;生产区主要布置有220kV户外开关场地、主变场地、35kV开关柜室、户外AIS、SVG室外设备、接地变、站用变等电气设备。
220kV升压站占地面积约为15300m2,进站道路为4.5m宽混凝土面层道路,连接站外主路与站内道路。220kV输电线路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导线型式为钢芯铝绞线2×JL/G1A-300/40,线路全长25km。
1.2 招标范围
1.2.1工作范围(不限于)
负责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承办水土保持验收会,水土保持验收其它工作,协助甲方完成项目水土保持验收。
1.2.2工作内容(不限于)
(1)会同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对项目现场进行勘查,包括项目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工程建设进度及主体工程投资的水土保持建设情况。
(2)收集资料:包括项目所在区域自然、地理、水文、气象、社会经济情况及有关区划、规划,所在区域和项目区土地利用、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情况,主体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绿化设计,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水土保持专项设计、水保方案批复、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票据等。
(3)公众满意度调查。包括对项目弃渣管理、土地植被恢复、当地经济、环境影响等,采用问卷调查方法征求当地群众的意见。
(4)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
(5)承办水土保持验收会。
(6)编写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负责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验收材料,并在相关网站完成相关公示。
(7)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及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编制需满足《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的要求并完成要求的其他验收内容。
1.2.3工期要求
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并将相关资料报备至行政管理部门。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能力的单位。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1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项目或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水土保持验收(附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6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7月20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联系人:严峰峡
电话:****-*******
电子邮箱:zbb*******@vip.163.com
邮编:810008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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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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