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流量续费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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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JZ-********0253-1
采购人(全称):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流量续费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025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流量续费服务项目 基础电信服务见附件19133475
2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流量续费服务项目 基础电信服务见附件267*******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贰拾玖万贰仟伍佰贰拾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壹佰贰拾玖万贰仟伍佰贰拾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7-01 ——2023-06-30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1088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说明:服务期开始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816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5,说明:满一年后支付剩余的45%
4.2收款账户:建行铁银支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3739)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实现移动光纤在城乡区域的100%覆盖,网络信号全覆盖。

(2)安全要求:TD-SCDMA、TD-LTE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在业务、接入、接口、终端、用户、计费、网络运行与安全性管理等方面安全性高。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内容,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承诺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所属客户自乙方接甲方函告后,实际开通服务的当月起,连续消费24个月,超过24个月后甲方所述客户有权决定是否继续签订新协议。2、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在本项目中所提供的价格、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3、甲方应当将本合同服务的内容告之甲方提交的相关使用者(包括公司户名客户及私人户名客户),并承诺已取得其相关使用者对本协议和乙方有关业务规定的认可。因甲方未事先做好通知、解释工作而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处理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用户投诉,并承担相应责任。2、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甲方套餐资费及相关问题解答。3、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新用户进行相关资费、产品的宣传。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个条款均被视为违约。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的实际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就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若甲乙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无故中断协议,应予以对方赔偿。4、甲方逾期支付相关费用的,每迟一天按5%支付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湖南省浏阳市劳动中路208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46号
法定代理人:孙玉樟法定代理人:李波
委托代理人:罗先生委托代理人:袁培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续费 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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