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1年商务系统高峰通行证中标结果
申报2021年商务系统高峰通行证中标结果
关于申报2021年商务系统高峰通行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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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商协会及相关企业: 为保障城市居民生活服务,现就2021年商务系统相关民生物资配送车辆高峰通行证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以保障民生为目的,按照“总量控制、保障需求、突出重点、严格审批”的总体原则,以老证申报为主,严格控制增量,主要保证市民日常生活必须品的运送。发放单位及车辆数量由市商务局与市公安局统一协商确定。 二、申报对象 商务领域相关企业。各商协会统一组织会员企业申报2021年高峰通行证。 申报企业应在杭州市主城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属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非独立核算但在杭州市主城区纳税的分公司可参照申请),在省市信用平台信誉良好,需利用自备货车在主城区高峰时段从事农产品、水产品、冷冻品、肉类、果蔬、粮油、医药品及其他民生物资的城市配送。 三、申报材料 (一)申办老证需提供: 1.商协会书面申请报告。报告中应明确申报企业家数及车辆数量(老证及替换车辆数量),所有应报材料列入附件。(样稿见附件一) 2.企业自备货车清单(见附件二,须加盖协会或者企业公章) 3.企业联系人姓名、所在部门、联系电话及邮箱。 (二)申办新证(替换)需提供: 1.货车高峰通行证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涉及历史沿革、资产规模、从业人员、经营业绩、上缴税收等。 (2)申报货车高峰通行证的理由。 (3)高峰时期主要行驶路线。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企业自备货车清单(见附件二,须加盖协会或者企业公章) 5.企业联系人姓名、所在部门、联系电话及邮箱。 备注:车辆应采用封闭、厢式、罐式等装置,实行无裸露配送运输。车辆为2吨以下常温货车或者5吨以下冷链(冷藏)货车,超吨位的自备货车不予受理,客车以及借用挂靠、员工自带等非自备货车不予受理。2020年已办理高峰通行证的货车在是否续证栏标识。 四、申报方式 请各商协会及企业及时准备相关材料,市商务局于2021年7月12日到7月16日集中接收申报书面材料,货车高峰通行证申请报告、企业自备货车清单的电子版需同时发送到电子邮箱:********6@qq.com。所有材料以书面递交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处室:办公室,联系人:王佳:********,QQ:********6;楼文玉,电话:********。传真:********。 杭州市商务局 2021年6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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