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南宁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南宁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NNZC2021-C3-990481-JGJD

二、项目名称: 南宁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最终报价:960000(元)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上海市黄浦区黄陂北路9号15楼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南宁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南宁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工作,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运营组织与管理、车辆系统、供电系统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形成评审报告。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政策依据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号)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交办运【2019】17号)
《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GB/T30013-2013)
《城市轨道交通
合同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5号线一期开通初期运营之日终止。如果因采购人工作计划调整或工程本身原因达2021年10月底前提交《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附专家评审意见),2021年11月提交《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意见整改项跟踪报告》。2021年3月底前提交课题研究成果。
成果资料:结论以电子文档和书面报告(报告一式二十份)形式提供,相关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海凤,黎海燕,李海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类标准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4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5-8号

项目联系人:李海珑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吴彩娟

项目联系方式:****-*******

2021年06月18日
2021年06月30日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审 运营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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