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双清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第二次)合同公示

邵阳市双清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第二次)合同公示

邵阳市双清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承包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双清财采计【2021】000028

甲方::邵阳市双清区卫生健康局(简称甲方)

乙方: 湖南科力除虫药械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邵阳市双清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双清财采计【2021】000028)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结果,并经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邵阳市双清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2、甲方和乙方应将投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确认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数量和服务期限等作为本合同的基础。

二、服务承包期限

服务年限为一年。

三、服务承包范围

1、公共区域外环境:

(1)资江南岸与邵水河两江交汇为段、邵水西岸为段的沿江两岸(含绿化带),所有公园、绿地(含绿化带)、休闲广场的灭鼠设施修、补建及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技术服务;

(2)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灭鼠设施修、补建及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技术服务;

2、市政设施及卫生基础设施:

(1)公厕、下水道流泥井口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技术服务;

(2) 垃圾收集设施:垃圾中转站(垃圾围站)、勾臂车、垃圾斗、果皮箱等部位的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技术服务;

3、农贸市场:(含临时农贸市场)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技术服务;

4、重点行业:食品“三小”、公共场所“五小”行业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技术服务;

5、示范单位创建:示范类住宅小区、农贸市场、餐饮店、公共场所单位、示范路的病媒生物防制消杀及指导服务;

6、居民区、特困企业:提供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技术服务及灭鼠设施的建设;

7、各单位、社区病媒生物防制业务培训及技术指导,结合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卫生宣传活动等;

8、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环境消杀工作;

9、积极配合、参与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考核;

10、根据“四害”消长规律、突出春秋两季以灭鼠灭蟑为主的消杀服务。

四、服务质量要求

1、辖区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灭鼠、灭蟑、灭蚊、灭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病媒生物防制药物需选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药物;自配药物,需向采购人提供毒饵主剂和诱饵主剂。

3、病媒生物防制药物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流入市场,造成对社会的危害由乙方负责。

五、服务经费

总价:(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贰仟 元整/年; (小写)¥*******.00

元/年服务经费包括了全部药品的采购价、运输费、管理费、保险费、药物投放及技术服务工作人工费、税收、利润、各项政策性取费和可能遇到的为化解风险所花的费用以及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由投标人承担的费用等一切费用,是税后总价,为达到病媒生物防制标准要求的整体包干价。中标后在不增加采购内容的情况下,不得增加费用。

六、经费支付

(一)病媒生物防制合同经费支付: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服务达到6个月时,确保所承包区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服务合同期满时支付50%。

(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在合同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将终止合同,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乙方中标后,将服务转包给其他承包者的;

2、乙方提出终止合同的;

3、乙方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经指出后在限期内仍未改正的。

七、乙方义务

1、在甲方的指导帮助下,做好病媒生物防制的宣传和技术培训工作。

2、在双清区中心城区查找、消除病媒生物防制孳生场所,并将难以消除的孳生场所以图片、文字等形式报告甲方,由甲方协调组织人员消除。

3、协助甲方做好病媒生物防制督查工作。

4、做好公共区域以外区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有偿服务和无偿技术指导。

5、乙方在服务期内药物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病媒生物防制用药标准,安全规范用药,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如发生人、畜误食中毒,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乙方使用禁令药物,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自己配制鼠剂毒饵,其原药必须有三证产品,并向甲方提供原药三证的复印件和自配药饵的药效检测报告。

6、对甲方辖区内的单位、社区专干、群众反映的鼠、蟑、蚊、蝇危害情况,乙方在24小时内派人员现场进行处理。

八、甲方义务

1、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消除病媒生物防制孳生地。

2、为乙方实施非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有偿服务做好有关协调工作,经协调乙方仍无法与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且单位没有病媒生物防制方案和措施的,由甲方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采取相关措施督促单位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3、做好辖区内病媒生物防制检查、督促工作,制定考核标准,并严格组织考核。

4、对乙方反映的病媒生物防制孳生地整治不到位的地方,由甲方组织协调有关人员整改到位。

九、监督与沟通

1、为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具体落实,在合同服务期间,甲方将按照《邵阳市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服务质量检查考核办法》的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评估,每次按100分制进行打分,对考核低于85分的,每少一分甲方按病媒生物防制合同总金额的1%对乙方进行罚款。

2、乙方对甲方未履行合同第八项第1、2款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要求甲方及时整改,甲方未能及时整改,乙方有权申诉,督促甲方落实。

3、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4、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邵阳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十、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因任何一方的责任造成某项服务工作延期,责任方应当负责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拒绝支付货款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合同货款金额3%的违约金。

3、乙方交货质量或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及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价款总金额3%违约金。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服务期限提供服务,如乙方逾期完成某项服务工作,每逾1日应向甲方偿付合同价款总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1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一切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6、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且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7、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及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8、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经甲方认定的投标人澄清的承诺书等文件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9、因产品质量问题或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上级爱卫办指定的技术单位质量鉴定结果为准。

10、本合同如有少量增减变更, 经双方同意,在总金额10%以内签订补充合同,有单价按单价执行,无单价甲、乙双方协商订价,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11、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十二、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加盖骑缝章)后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和双清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所有合同必须经过双清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才能生效。

甲方: (双清区卫健局)(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签约日期:2021年月日

双清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意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病媒生物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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