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人工智能与生物医药研究中心设备购置(包人工智能与生物医药研究中心设备购置第2次废标重采)合同公告

湖南文理学院人工智能与生物医药研究中心设备购置(包人工智能与生物医药研究中心设备购置第2次废标重采)合同公告

湖南文理学院人工智能与生物医药研究中心设备购置(包人工智能与生物医药研究中心设备购置第2次废标重采)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7月1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0]002264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文理学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上海珑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文理学院人工智能与生物医药研究中心设备购置(包人工智能与生物医药研究中心设备购置第2次废标重采)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人工智能与生物医药研究中心设备购置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2264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人工智能与生物医药研究中心设备购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乙方按合同规定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项目经理:薛大可。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人工智能与生物医药研究中心设备购置第2次废标重采 A********-服务器 上海珑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人工智能服务器等 浪潮天梭TS860等 5 *******.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7月01日,履行期限:85天。
地点:湖南文理学院校内
方式:现场交货
四、付款
1、所有设备按时到货并安装调试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且办理财务结算手续完毕后一次性支付该项目所有货款的95%,其余5%为质保金,正常运行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凭用户单位相关部门的证明10日内支付尾款,两年内乙方不向甲方书面申请支付尾款,视为乙方放弃尾款请求支付权。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12-31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7份,采购人执6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2月31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龙献忠法定代表人:戴九江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175*****273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上海市市辖区松江区小昆山镇秦安街88号2栋1层E-3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
帐号:****************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购置 研究 生物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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