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地理国情监测(2021年)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000-27926
二、项目名称:全省地理国情监测(2021年)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供应商名称: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1-16号(沈阳国际软件园E16)
中标(成交)金额:1,436,736.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大连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供应商名称: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辽宁总队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45号
中标(成交)金额:1,453,1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沈阳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1号1101
中标(成交)金额:1,130,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丹东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供应商名称:沈阳地球物理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73号
中标(成交)金额:1,160,00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鞍山市、营口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供应商名称: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中标(成交)金额:1,110,000.00(元)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锦州市、盘锦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供应商名称: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白塔三街300号
中标(成交)金额:1,058,800.00(元)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本溪市、辽阳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供应商名称:辽宁经纬测绘规划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5号
中标(成交)金额:945,000.00(元)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铁岭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供应商名称: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24-26号南楼301房
中标(成交)金额:898,716.00(元)
包组编号:009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供应商名称:辽宁地矿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央路65号
中标(成交)金额:778,200.00(元)
包组编号:010
包组名称:阜新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供应商名称:北京威特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科苑路3号2幢301、302、303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751,200.00(元)
包组编号:011
包组名称:辽宁省全省域影像制作工作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地理信息工程院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铁三街2号
中标(成交)金额:360,000.00(元)
包组编号:012
包组名称:全省地理国情监测过程质量检查和成果质检验收
供应商名称:自然资源部四川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7号
中标(成交)金额:6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服务类
名称:C0904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朝阳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工作内容: 1、人工建(构)筑物监测 2、林草资源监测 3、其他监测 提交成果: (一)基础成果 包括:园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等变化监测成果数据。 (二)统计成果 基于基础成果进行汇总统计形成的数据成果,包括: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园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地理国情信息变化的面积、比例等。 (三)分析成果 根据相关管理需求,结合其他调查成果和社会经济数据,通过分析提取形成的各类图斑数据集及分析报告。包括: 1、新增建设图斑数据集,根据“三调”成果,区分建设用地范围内、外两类新增建设变化情况。 2、园地种植情况数据集及分析成果。 3、林地、草地覆盖情况数据集及分析成果。
服务要求: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021年全国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规定》。 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前,各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完成监测工作任务,包括全部成果整理与检查和验收,并将成果汇交至省级牵头单位。其中,2021年8月25日前汇交不少于承担区域县(市、区)数量的30%。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额40%,通过(完成)省级验收后支付合同额40%, 国家完成成果质量抽查评价后支付合同额20%。 验收标准: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验收报告: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前,各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完成监测工作任务,包括全部成果整理与检查和验收,并将成果汇交至省级牵头单位。其中,2021年8月25日前汇交不少于承担区域县(市、区)数量的30%。
服务标准:《2021年全国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规定》。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大连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服务类
名称:C0904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大连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服务要求:工作内容: 1、人工建(构)筑物监测 2、城市要素监测 3、林草资源监测 3、其他监测 提交成果: (一)基础成果 包括:园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等变化监测成果,及城市要素监测成果数据。 (二)统计成果 基于基础成果进行汇总统计形成的数据成果,包括: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园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地理国情信息变化的面积、比例等。 (三)分析成果 根据相关管理需求,结合其他调查成果和社会经济数据,通过分析提取形成的各类图斑数据集及分析报告。包括: 1、新增建设图斑数据集,根据“三调”成果,区分建设用地范围内、外两类新增建设变化情况。 2、园地种植情况数据集及分析成果。 3、林地、草地覆盖情况数据集及分析成果。 4、基本公共服务现状及变化数据集(包括学校、医院、 福利机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居住小区、城市公园、房屋建筑等)。 5、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现状及变化数据集(包括水厂、 电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 6、历史文化保护要素数据集及分析成果。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前,各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完成监测工作任务,包括全部成果整理与检查和验收,并将成果汇交至省级牵头单位。其中,2021年8月25日前汇交不少于承担区域县(市、区)数量的30%。
服务标准: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沈阳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服务类
名称:C0904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工作内容: 1、人工建(构)筑物监测 2、城市要素监测 3、林草资源监测 3、其他监测等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前,各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完成监测工作任务,包括全部成果整理与检查和验收,并将成果汇交至省级牵头单位。其中,2021年8月25日前汇交不少于承担区域县(市、区)数量的30%。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验收报告: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丹东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服务类
名称:C0904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按合同规定
服务要求:按合同规定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年9月20日
服务标准:合格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鞍山市、营口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服务类
名称:C0904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鞍山市、营口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服务要求:工作内容: 1、人工建(构)筑物监测 2、林草资源监测 3、其他监测 提交成果: (一)基础成果 包括:园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等变化监测成果数据。 (二)统计成果 基于基础成果进行汇总统计形成的数据成果,包括: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园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地理国情信息变化的面积、比例等。 (三)分析成果 根据相关管理需求,结合其他调查成果和社会经济数据,通过分析提取形成的各类图斑数据集及分析报告。包括: 1、新增建设图斑数据集,根据“三调”成果,区分建设用地范围内、外两类新增建设变化情况。 2、园地种植情况数据集及分析成果。 3、林地、草地覆盖情况数据集及分析成果。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021年全国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规定》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前,完成监测工作任务,包括全部成果整理与检查和验收,并将成果汇交至省级牵头单位。其中,2021年8月25日前汇交不少于承担区域县(市、区)数量的30%。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验收报告: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锦州市、盘锦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服务类
名称:C0904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要求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前,各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完成监测工作任务,包括全部成果整理与检查和验收,并将成果汇交至省级牵头单位。其中,2021年8月25日前汇交不少于承担区域县(市、区)数量的30%。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要求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本溪市、辽阳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服务类
名称:C0904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本溪市、辽阳市
服务要求:工作内容: 1、人工建(构)筑物监测 2、林草资源监测 3、其他监测 提交成果: (一)基础成果 包括:园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等变化监测成果数据。 (二)统计成果 基于基础成果进行汇总统计形成的数据成果,包括: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园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地理国情信息变化的面积、比例等。 (三)分析成果 根据相关管理需求,结合其他调查成果和社会经济数据,通过分析提取形成的各类图斑数据集及分析报告。包括: 1、新增建设图斑数据集,根据“三调”成果,区分建设用地范围内、外两类新增建设变化情况。 2、园地种植情况数据集及分析成果。 3、林地、草地覆盖情况数据集及分析成果。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前
服务标准:符合《2021年全国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规定》,通过各级验收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铁岭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服务类
名称:C0904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铁岭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服务要求:工作内容: 1、人工建(构)筑物监测 2、林草资源监测 3、其他监测 提交成果: (一)基础成果 包括:园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等变化监测成果数据。 (二)统计成果 基于基础成果进行汇总统计形成的数据成果,包括: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园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地理国情信息变化的面积、比例等。 (三)分析成果 根据相关管理需求,结合其他调查成果和社会经济数据,通过分析提取形成的各类图斑数据集及分析报告。包括: 1、新增建设图斑数据集,根据“三调”成果,区分建设用地范围内、外两类新增建设变化情况。 2、园地种植情况数据集及分析成果。 3、林地、草地覆盖情况数据集及分析成果。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021年全国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规定》。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前,各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完成监测工作任务,包括全部成果整理与检查和验收,并将成果汇交至省级牵头单位。其中,2021年8月25日前汇交不少于承担区域县(市、区)数量的30%。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021年全国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规定》。
包组编号:009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服务类
名称:C0904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葫芦岛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服务要求:(一)质量检验承担单位应以科学的工作态度、客观公正的职业标准、专业的技术水平、高效优质的服务精神,开展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二)质量检验承担单位要加强技术方案的学习与理解,做好检查人员的技术培训,确保在技术路线及验收标准上保持统一。 (三)由于本项目需要分批次提交成果,质量检验承担单位要确保人员、设备投入能够满足项目进度及质量要求。 (四)质量检验承担单位应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进度计划,要对计划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问题及突发状况具有预见能力,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五)质量检验承担单位应将检查验收关口前移,加强过程质量检查的力度,注重质量管控的实际效果,避免出现普遍性、倾向性的质量问题。
服务时间:001-010 包履约期限 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 9 月 20 日前,各监测任务承担 单位完成监测工作任务,包括 全部成果整理与检查和验收, 并将成果汇交至省级牵头单 位。其中,2021 年 8 月 25 日前 汇交不少于承担区域县(市、 区)数量的 30%。011 包履约期 限为接收到影像 15 日内,提供 合格影像给下工序使用。2021 年 9 月 20 日前,提交验收合格 的最终成果至省级牵头单位。 012 包履约期限为根据我省分 批次汇交成果的总体计划,及 时开展验收工作,要在监测任 务承担单位提交批次成果后 5 日(日历日)内完成批次验收 工作,并于 2021 年 9 月 20 日 前完成全部验收工作。
服务标准:(1)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021年全国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规定》。 (2)其他技术、服务要求:以上服务需求所述未尽事宜,以国家最终要求为准。 (3)验收标准及方法: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无。
包组编号:010
包组名称:阜新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服务类
名称:C0904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一)人工建(构)筑物监测 在“三调”建设用地图斑外,监测各类新增建设图斑,包括明显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别墅、水工设施、道路、铁路、疑似建设用地、疑似农用设施建设用地、推堆土、光伏板、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围填海等,标注对应的地理国情信息代码,并采集相应的地理单元(如居住小区、足球场、 高尔夫球场等)或构筑物要素(如太阳能发电场等)。在“三调”建设用地图斑内,监测房屋建筑(区)、铁路和道路、构筑物(工业设施、水工设施、固化池、体育场、 停车场等)新增、拆除、复耕和复绿情况,并标注地理国情信息代码。 针对“三调”成果中临时用地、推堆土、批而未用、拆除未尽、光伏板等单独图层以及持续监管图斑,根据遥感影像特征,跟踪监测其变化后现状情况,标注地理国情信息代码。 (二)城市要素监测 以沈阳市、大连市中心城区为监测范围,在前期地理国情监测城镇综合功能单元等数据集的基础上,更新采集城市地区的居住小区、民生设施(水厂、电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交通设施(隧道、桥梁、码头、高速公路出入口、加油(气)站、立交桥、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轨道交通站、轨道交通出入口、交通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基本公共服务机构(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等)、文化体育场所(休闲 娱乐景区、体育活动场所、名胜古迹、宗教场所等)、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城、名镇、名村、文化街区、风貌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应急救灾(应急避难场所、消防机构)等要素内容。 (三)林草资源监测 在“三调”园地、林地和草地图斑内,根据 2021年监测正射影像特征,对影像特征与地类不一致的图斑,标注地理国情信息代码;在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其他图斑范围内,监测林草覆盖变化情况,采集新增林草覆盖图斑,标注其地理国情信息代码。 (四)其他监测 在人工建(构)筑物监测、林草资源监测以外区域,根据其影像变化特征,标注地理国情信息代码。
服务要求:一、技术要求 1、图斑底图数据变化更新 基于统一提供的省级监测图斑底图数据,对标注要求重点核查的图斑,依据2021年监测正射影像,逐一核查其地理国情信息类型是否与影像特征相符,并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a)地理国情信息类型与影像反映的地物相符的,在“标记”字段标注字母“ZW”,表示“正确未变”。 b)地理国情信息类型与影像反映的地物不符的,按照变化进行更新;更新后的图斑在“标记”字段标注字母“BG”,表示“变化更新”。 对未标注要求重点核查的图斑,图斑类型与影像特征明显不一致的,对地理国情信息类型进行更新,并在“标记”字段标注字母“BG”。对于一些由于数据编辑、切割等形成的不合理图斑,且与实地情况不符合时,采取“就近就大”的原则整体或部分并入位于同一“三调”图斑内、共享边最长的、面积比自己大的相邻图斑,若有多个可并入图斑时,优先并入地理国情信息类型相近的相邻图斑。 作上述处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a)内业无法判定地理国情信息类型的图斑必须外业核实。 b)“标记”字段标注为“BG”的图斑,若需调整图斑边界,只能在“三调”图斑边界内部(“标识码”属性字段取值相同的图斑共同构成同一个“三调”图斑)进行调整,不得调整与“三调”图斑界重合的边界。 c)存在跨“三调”图斑界的地理国情分类图斑时,采用“三调”图斑为界进行切分,分别表示,不做合并。 d)采集地理国情信息变化图斑,标注类型时,归类方法应符合《2021 年全国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规定》的规定。 2、要素底图数据的采集更新 要素底图数据主要来自前期地理国情监测成果中的城镇综合功能单元数据集。要素变化监测时,如果本底数据中没有与各个城镇综合功能单元子类相对应的图层,只有合并表示的城镇综合功能单元数据层,需从本底数据中提取出各个城镇综合功能单元子类数据,分别形成专门的图层,图层命名和包含的属性须符合《2021年全国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规定》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变化信息采集,且在“标记”字段标注字母“BG”。 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021年全国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规定》。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额40%,通过(完成)省级验收后支付合同额40%, 国家完成成果质量抽查评价后支付合同额20%。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监测工作任务,包括全部成果整理与检查和验收,并将成果汇交至省级牵头单位。其中,2021年8月23日前汇交不少于承担区域县(市、区)数量的30%。
服务标准: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021年全国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规定》等。
包组编号:011
包组名称:辽宁省全省域影像制作工作
服务类
名称:C0904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工作内容: 对国家分批次下发的满足地理国情监测需求的遥感卫星影像开展正射纠正及融合处理。要求影像制作承担单位充分分析国家每次推送的影像清单,做好与省级影像接收、提供单位的沟通,确保最终提交的影像不重不漏。 提交成果: 1、全省域整景数字正射影像文件,包括真彩色融合影像和多波段非融合影像; 2、投影信息文件; 3、元数据文件。
服务要求:优先采用 “三调”成果的正射影像数据作为控制源,采用影像对影像匹配的方式采集控制点,必要时收集利用数字高程模型数据提供辅助,对 2021年监测期影像进行正射纠正。卫星数字正射影像成果按整景为单元进行组织、存储、汇交。卫星影像正射纠正处理需符合《2021年全国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规定》的要求。
服务时间:接收到影像15日内,提供合格影像给下工序使用。2021年9月20日前,提交验收合格的最终成果至省级牵头单位。
服务标准: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021年全国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规定》。
包组编号:012
包组名称:全省地理国情监测过程质量检查和成果质检验收
服务类
名称:C0904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针对全省地理国情监测(2021年)的任务内容,开展全流程的过程质量检查及最终成果的质量检查验收。
服务要求:(一)质量检验承担单位应以科学的工作态度、客观公正的职业标准、专业的技术水平、高效优质的服务精神,开展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二)质量检验承担单位要加强技术方案的学习与理解,做好检查人员的技术培训,确保在技术路线及验收标准上保持统一。 (三)由于本项目需要分批次提交成果,质量检验承担单位要确保人员、设备投入能够满足项目进度及质量要求。 (四)质量检验承担单位应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进度计划,要对计划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问题及突发状况具有预见能力,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五)质量检验承担单位应将检查验收关口前移,加强过程质量检查的力度,注重质量管控的实际效果,避免出现普遍性、倾向性的质量问题。 提交成果: 1、过程质量检查及成果质量检验工作方案; 2、过程质量检查报告; 3、成果质量检验报告; 4、按照国家要求应该提交的其他成果。
服务时间:为根据我省分批次汇交成果的总体计划,及时开展验收工作,要在监测任务承担单位提交批次成果后5日(日历日)内完成批次验收工作,并于2021年9月20日前完成全部验收工作。
服务标准: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021年全国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规定》。 验收标准: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验收报告: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蕾、李丹、杨自海、焦丹、李秀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8,494.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大连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8,625.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沈阳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04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丹东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28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鞍山市、营口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880.00(元)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锦州市、盘锦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471.00(元)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本溪市、辽阳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175.00(元)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铁岭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481.00(元)
包组编号:009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673.00(元)
包组编号:010
包组名称:阜新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268.00(元)
包组编号:011
包组名称:辽宁省全省域影像制作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400.00(元)
包组编号:012
包组名称:全省地理国情监测过程质量检查和成果质检验收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7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55
联系方式:***-********-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峻佐
电 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