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冲压件分公司西工厂智能仓储项目-中标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冲压件分公司西工厂智能仓储项目-中标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冲压件分公司西工厂智能仓储项目项目流标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07-02 17:35:19
我公司受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冲压件分公司委托,对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冲压件分公司西工厂智能仓储项目项目(标段编号:0736-ZB********/01)进行招标采购,该项目因故流标。
一.流标原因:
评标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进行评议,经评审合格的投 标人少于 3 个,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具备竞争性,否决全部投标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瑞熙(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不合格原因 |
1 | 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的其他未在本表中列明的“★”项条款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不合格 |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条码扫描设备 |
被否决投标人二:济南驷正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不合格原因 |
1 | 其他资格要求 |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AGV产品、堆垛机不是本公司生产的,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2)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 不合格 | 没有提供AGV产品制造商授权文件 |
被否决投标人三:健芮智能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不合格原因 |
1 | 业绩要求 | 近年(2018年—至今)具有至少3个关于汽车配件行业的立库 +AGV集成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 不合格 | 投标人仅第十项销售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
三.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苏阳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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