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服务中心物业保安服务合同公告

长沙市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服务中心物业保安服务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0153-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服务中心(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鲲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物业保安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15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物业保安服务 其他服务长沙市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服务中心门岗安保服务项目拟选定有相关资质的服务公司承担长沙市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服务中心门岗等安保工作。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柒拾捌万玖仟零叁拾陆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1

物业保安服务项目

人员工资

/

403,200.00

3

1,209,600.00

/

/

2

福利和社保

/

145,152.00

3

435,456.00

/

/

3

行政办公费用

/

1,440.00

3

4,320.00

/

/

4

设施设备维护费用

/

1,200.00

3

3,600.00

/

/

5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

567.00

3

1,701.00

/

/

6

合理利润

按2%计提

11,031.17

3

33,093.52

/

/

7

法定税金

按法定税金6%计提

33,755.39

3

101,266.16

/

/

合计

596,345.56

3

1,789,036

三年总报价为*******元(取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6-22 ——2024-06-21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静园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甲方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086.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根据“门岗安保月度考核表”考核情况,按季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086.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根据“门岗安保月度考核表”考核情况,按季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086.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根据“门岗安保月度考核表”考核情况,按季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086.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根据“门岗安保月度考核表”考核情况,按季支付。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086.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根据“门岗安保月度考核表”考核情况,按季支付。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086.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根据“门岗安保月度考核表”考核情况,按季支付。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086.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根据“门岗安保月度考核表”考核情况,按季支付。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086.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根据“门岗安保月度考核表”考核情况,按季支付。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086.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根据“门岗安保月度考核表”考核情况,按季支付。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086.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根据“门岗安保月度考核表”考核情况,按季支付。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086.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根据“门岗安保月度考核表”考核情况,按季支付。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086.3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根据“门岗安保月度考核表”考核情况,按季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湖南工商大学支行(湖南鲲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351)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安保服务内容及标准

①门卫服务内容:

门卫安排安保8名,负责车行岗、人行岗值班;大门口交通秩序;车辆、人员进出管控;负责停车引导;负责登记及相关情况通报;门卫守护和巡逻;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和其他突发事件处理等;

服务标准:

建立安保、车辆、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门卫24小时值班,车行、人行岗需严格验证、登记,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大楼。门口秩序良好,保证门岗区域道路畅通。

②监控、消控服务内容:

监控、消控岗安排安保4人,该岗位人员负责门岗监控录像时时查看;负责突发情况监控录像调取;负责监控设备日常维护。留意消防报警情况,督促消防报警处理。排查办公大楼异常情况,有突发情况及时上报。

服务标准:

监控、消控岗24小时值班,有记录;正确使用监控设备,保证各监控、消控部位的参数设置符合要求,并能够对整个系统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建立消防管理措施及发生火灾处理预案,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实施日常巡逻,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发生率。定期对消防系统和设施进行维护、检修,确保系统灵敏有度,消防栓灵活启动。

对安保人员素质要求:

退伍军人优先,门岗岗位安保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高1.7米以上;监控、消控岗岗位安保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身高1.7米以上;品行优良,工作认真负责,无不良记录,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供应商应为安保人员提供良好的执勤工作环境,关心保安人员的生活,为安保人员免费提供必要吃、住、照明、防寒、防暑等工作条件。

2)对安保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安保人员违背本协议职责的行为及时批评教育,实事求是向乙方通报,必要时可协商更换人员;对安保人员提出的合理建议,甲方应予以采纳并及时整改。不得指使安保人员从事违纪、违法活动。

3)确保安保人员在执行勤务时,共同服从甲方和乙方的领导,并认真学习政治、业务和法律常识,尽职尽责,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保安服务。

4)安保人员在执行勤务时,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不得有违反纪律、法规的行为。

5)安保人员在执行勤务时,必须认真维护责任区正常工作秩序,预防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制止外来人员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发生的违法犯罪人员及时报警或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对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和灾害现场,应当先行保护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

6)安保人员在工作场所内不得有口出污言,酗酒、赌博等不文明行为。不得有不良影响的言行,不得有意打探甲方的内部信息和将甲方的内部信息向外传递。

7)成交供应商所有拟安排进项目的工作人员均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甲方工作,且每年应对所有在职的员工进行体检,不合格员工应及时调离本项目。

8)乙方派遣的安保人员在工作中或工作之外发生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

9)乙方应与派往甲方的安保人员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办妥社会保险。安保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安保人员因劳动关系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0)如因乙方安保人员的失职或过失,导致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乙方向甲方赔偿后可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11)乙方必须帮安保人员购买好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否则甲方可以不予付款。

12)中标单位配合甲方处理好安保工作交接事宜。

3、安保服务项目考核办法

  (1)、承诺遵守长沙市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服务中心安保服务考核规章制度(详见附件1)。

(2)、每月检查考核1次(90分及以上不扣款,低于90分每分扣200元)

附件1

门岗安保月度考核表

类别

检 查 项 目

说明

分值

评分

备注

目标管理

工作计划/总结按时提交、培训按规定执行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2

员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是否按时提交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4

仪容仪表

在岗时未按要求着装(包括帽子,衣服,裤子,鞋子),头发不合标准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次

2

在岗期间姿态不正,精神不振等有损形象的

2

言行举止

在岗时嘻戏打闹与工作无关行为的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次

2

大声喧哗吵闹的、说粗话脏话的

2

在岗时抽烟嚼槟榔、玩手机

4

在岗纪律

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

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分/次

2

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次

2

脱岗,离岗、在岗睡觉

发现一次减3分/次

6

服从意识

无故不参加训练,培训等集体活动的

减0.5分/次

1

犯错后不接受批评和劝告的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次

2

不服从上级领导分配,随意顶撞上级屡教不改的

减1分/次

2

环境卫生

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的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次

1

乱丢,乱放,乱摆工具和物品的

减0.5分/次

1

非工作时间在禁烟区抽烟、嚼槟榔的

减0.5分/次

1

宿舍卫生脏乱,物品随意摆放,床铺不整洁者。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次

2

岗亭内桌面不整洁,地面不干净的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次

1

其他不符合服务标准的

发现一处扣1分/次

5

工作关系

公共区域与公司员工争吵影响到公司形象的

发现一次不合格扣2分/次

2

无故与甲方人员或业主争吵的

发现一次扣5分/次

10

打架的

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0分/次

10

与甲方人员或业主关系融洽获好评的

加5分/次

道德高尚,有拾金不昧等行为者,且被甲方认同的

加10分/次

对突发事件见义勇为者,发现事故隐患并提前报告解决的

加10分/次

为搞好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明显者

加10分/次

行为规范

对甲方下达任务没有正当理由而不能完成者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分/次

4

不按时巡逻签到,漏签的,提前签到的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次

2

不按时、不按规定交接班,未经班长或队长同意私自叫人顶班者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分/次

4

值班登记、车辆,人员进出登记不清,交接班不清互相推卸责任的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次

2

不安心工作,不履行职责对工作,对他人,对自己工作不负责任者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次

2

在当班期间玩忽职守致使责任区域内发生案件和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视经济损失大小给予一定的赔偿,造成极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0分/次

10

违反保安器械操作规定和随意转接他人使用,无故损坏丢失装备的造成的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3分/次

3

在岗期间玩手机或者使用手机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次

2

其他

其他不符合保安服务标准的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次

5

合计

100

检查组成员:

检查组意见:

公共安全办确认:

备注:1、每月检查考核1次(90分及以上不扣款,低于90分每分扣200元)。

   2、本表为秩序工作依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保安物业管理工作。

2、审定乙方制定的保安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提出的保安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等。

4、对乙方的保安物业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月进行考核评定,考核实施细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完善。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水、电、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负责对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保安物业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档案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得将保安物业管理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4、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 ,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5、拟定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每半年向甲方上报财务开支情况并作出说明。

6、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7、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证件应齐全,包括身份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乙方应送甲方备案。乙方员工食宿自行安排。

8、应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员工办好社会养老保险并对保安工作人员办好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有关手续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中。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保安人员发生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务,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10、有权按时从甲方处支取物业管理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06月22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乙方须承诺根据国务院下发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提供安保服务,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2、乙方须对员工工资安排、社会保险、人身安全、食宿情况、服装及投入本次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等进行承诺。

3、乙方必须满足依法用工,所支付给保安人员的月度工资需达到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长沙市政策法规规定购买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培训、人工、财务、食宿、服装及装备等所有费用。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和减少服务内容),服务费用随实际工作内容进行调整,乙方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安排。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县静园地址:咸嘉湖西路润泽园小区A26栋三楼
法定代理人:唐李法定代理人:刘鲲鹏
委托代理人:罗志日委托代理人:李娟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安服务 物业 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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