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用车采购中标公示
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用车采购中标公示
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用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0CG2021HW1268
二、项目名称: 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用车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翔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凤河北路东侧5幢一层商业房
中标金额:71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5门5座中型SUV 品牌(如有):别克昂科威 规格型号:别克昂科威2021款532T两驱精黄型 数量:4辆 单价:179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俞亚周、王昭彪、戴昌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859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延伸段1幢,联系电话:152*****436。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繁昌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峨溪北路657号
联系方式:135*****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荷泽市市辖区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方式:段玉玲
152*****43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段玉玲
152*****43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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