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用车采购中标公示

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用车采购中标公示

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用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0CG2021HW1268

二、项目名称: 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用车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翔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凤河北路东侧5幢一层商业房

中标金额:71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5门5座中型SUV

品牌(如有):别克昂科威

规格型号:别克昂科威2021款532T两驱精黄型

数量:4辆

单价:179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俞亚周、王昭彪、戴昌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859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延伸段1幢,联系电话:152*****436。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繁昌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芜湖市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峨溪北路657号

联系方式:135*****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荷泽市市辖区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方式:段玉玲
152*****43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段玉玲
152*****43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用车 规划 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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