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CS-********0034-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1年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003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对未建立快检中心的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进行检验检测 | 项 | 13000 | 232830 | 合计金额小写: 23283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叁万贰仟捌佰叁拾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一)项目概况 由于食用农产中流通速度快、新鲜时效性强、产地来源广、批次划分难,很难像预包装食品一样抽样停留检测,而且食用农产品涉及的农残、兽残项目较多,精密仪器检测方法在时间及总体成本控制方向难以满足监控要求,因此必须采用科学的大批量快速筛查技术,实施雨花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项目,在兼顾时效与成本可控的前提下,扩大抽样数量与频次,增强管理的覆盖性与代表性,更大范围地确保市民的食品安全。为更好的履行职责,保障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根据市局要求及区局计划,对辖区的农贸市场(生鲜超市)进行全面监管无缝管理。作为长沙市重点民生工程,切身保证广大市民餐桌上的食品安全,根据前期的模式结合相关经验,对雨花区16家未建立快检室的农贸市场实施农产品抽样检测,计划对鄱阳、香樟路、大桥四区等10家大型农贸市场共抽检10000批次,按每个市场抽检1000批次/年、每周抽检1次、每次20批次实验抽检;对新星小区、三湘小区、合丰市场等6家小型农贸市场共抽检3000批次,按每个市场抽检500批次/年、每月抽检2次、每次抽检约21批次。 (二)抽样计划: 序号 | 市场名称 | 抽样次数 | 批次 | 1 | 鄱阳农贸市场 | 每周1次 | 1000 | 2 | 振晟农贸市场 | 1000 | 3 | 香樟路农贸市场 | 1000 | 4 | 大桥四区(营健生鲜市场) | 1000 | 5 | 强泉髙双湖生鲜农产品市场管理服务部 | 1000 | 6 | 锦湘惠生鲜市场 | 1000 | 7 | 大桥一区市场 | 1000 | 8 | 沐曦(和平)生鲜市场 | 1000 | 9 | 井湾子农贸市场 | 1000 | 10 | 美林景园市场 | 1000 | 11 | 合丰市场 | 每月2次 | 500 | 12 | 新聚园(新兴)市场 | 500 | 13 | 正圆集贸市场 | 500 | 14 | 三湘小区市场 | 500 | 15 | 黎景苑市场 | 500 | 16 | 新星小区农贸市场 | 500 | 合计 | 13000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6-15 ——2022-06-14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采购人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984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每季度按实际完成检测批次结算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65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每季度按实际完成检测批次结算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984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每季度按实际完成检测批次结算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65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每季度按实际完成检测批次结算,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中国银行深圳西乡支行(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2360)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一)技术要求 为确保承检机构的专业性,同时也便于对承检机构的诚信、操守、工作进度、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进行监管,对技术要求如下: 1、快检设备要求 投入本项目的快检设备应具备免疫层析试纸条检验模块、干式试纸检验模块、无线通讯模块等,可现场检验生鲜蔬菜水果、生鲜肉类、水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物、生物毒素等指标,可存储数万条测试数据和存储原始测试图像,可快速将检验结果进行格式转换或直接打印,并能实时上传至市场监管局指定的快检信息平台系统。 2、快检所用试剂要求 投入本项目的快检试剂均应分别满足或高于以下要求: 1)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试剂 ①抗干扰能力强:能解决葱、蒜、萝卜、韭菜、芹菜、香菜、茭白、蘑菇及潘茄汁,含有对酶有影响的植物次生物质和叶绿素高带来色素干扰。 ②准确性高、产品质量稳定:需取得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检测中心、农产品安全考核合格检测机构(农产品检测资质CATL)或省级等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的产品验证合格报告。 ③检出限、检测时间、质保期要求 序号 | 试剂名称 | 检出限 | 检测时间 | 质保期 | 一、农药总残留快速检测 | 1 | 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试剂(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 | 敌敌畏:0.1 mg/kg 对硫磷:1.0 mg/kg 辛硫磷:0.3 mg/kg 甲胺磷:2.0 mg/kg 马拉硫磷:4.0 mg/kg 乐果: 3.0mg/kg 氧化乐果: 0.8mg/kg 甲基异柳磷:5.0 mg/kg 灭多威: 0.1mg/kg 丁硫克百威:0.05 mg/kg 敌百虫: 0.2mg/kg 呋喃丹:0.05 mg/kg | 酶抑制率法 蔬菜、水果:15分钟内 | 至少 12个月 | 2 | 农药速测卡 | 甲胺磷:1.7 mg/kg 对硫磷:1.7 mg/kg 水胺硫磷:3.1 mg/kg 马拉硫磷:2.0 mg/kg 氧化乐果:2.3 mg/kg 乙酰甲胺磷:3.5 mg/kg 敌敌畏:0.3 mg/kg 敌百虫: 0.3 mg/kg 乐果: 1.3 mg/kg 久效磷:2.5 mg/kg 甲萘威:2.5 mg/kg 好年冬:1.0 mg/kg 呋喃丹:0.5 mg/kg | 纸片法 蔬菜、水果: 15分钟内 | 至少 12个月 | 二、单项农残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 1 |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快速检测试剂 | 联苯菊酯:1 mg/kg 氰戊菊酯:2 mg/kg 高效氯氟氰菊酯:2 mg/kg 甲氰菊酯:2 mg/kg | 蔬菜、水果: 15分钟内 | 至少 12个月 | 2 | 杀菌剂类农药快速检测试剂 | 百菌清:1 mg/kg 多菌灵:1 mg/kg | 蔬菜、水果: 15分钟内 | 至少 12个月 | 3 | 有机氯类农药快速检测试剂 | β-硫丹:1 mg/kg 顺式硫丹:2 mg/kg | 蔬菜、水果: 15分钟内 | 至少 12个月 |
2)水产品中的禁用药物残留快速检测试剂 ①前处理简单:优先采用SPE固相萃取柱,无需空气吹干或氮气吹干;优先采用一次前处理,可检测多个项目的方法。 ②准确性高、产品质量稳定: 需取得农业农村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测试中心或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省级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验证合格报告。 优先选择参加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组织的水产品中禁用药物残留快速检验产品的检验能力现场验证,其检测结果通过验证的产品。优先选择入选GB/T、DB、SN标准的产品。 ③检出限、检测时间、质保期要求 序号 | 试剂名称 | 检出限 | 检测时间 | 质保期 | 1 | 孔雀石绿(含结晶紫) 快速检测试纸条 | 孔雀石绿、隐性孔雀石绿、结晶紫、隐性结晶紫:2.0 ?g/kg | 水产品:单个样品检测时间(含样品前处理)30分钟内 | 至少 12个月 | 2 | 氯霉素快速检测试纸条(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 氯霉素:0.1 ?g/kg | 水产品:单个样品检测时间(含样品前处理)30分钟内 | 至少 12个月 | 3 | 呋喃唑酮代谢物快速检测试纸条(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 呋喃唑酮代谢物: 0.5 ?g/kg | 水产品:单个样品检测时间(含样品前处理及衍生化)30分钟内 | 至少 12个月 | 4 | 呋喃西林代谢物快速检测试纸条(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 呋喃西林代谢物: 0.5 ?g/kg | 水产品:单个样品检测时间(含样品前处理及衍生化)30分钟内 | 至少 12个月 | 5 | 呋喃它酮代谢物快速检测试纸条(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 呋喃它酮代谢物: 0.5 ?g/kg | 水产品:单个样品检测时间(含样品前处理及衍生化)30分钟内 | 至少 12个月 | 6 | 呋喃妥因代谢物快速检测试纸条(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 呋喃妥因代谢物: 0.5 ?g/kg | 水产品:单个样品检测时间(含样品前处理及衍生化)30分钟内 | 至少 12个月 |
3)畜禽类快速检测试剂 ①准确性高、产品质量稳定:β兴奋剂类需取得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或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省级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验证合格报告。 ②检出限、检测时间、质保期要求 序号 | 试剂名称 | 检出限 | 检测时间 | 质保期 | 1 | 克伦特罗快速检测试纸条 | 0.5?g/kg | 10分钟内 | 至少12个月 | 2 | 沙丁胺醇快速检测试纸条 | 0.5?g/kg | 10分钟内 | 至少12个月 | 3 | 莱克多巴胺快速检测试纸条 | 0.5?g/kg | 10分钟内 | 至少12个月 |
(二)重点抽检项目 1、在蔬菜类农产品快检工作中,以对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快检为主,同时也应对拟除虫菊酯类、有机氯类、杀菌剂类等农药残留进行快检,比例数量各地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2、要根据不同季节、各品种的风险特点,合理安排快检品种,对当季高风险品种加大批次数量、扩大快检覆盖面。 3、可以根据本区实际,增加对消费量大、风险高的食用农产品种类进行快检。 食品类别 | 食品种类 | 重点快检项目 | 种植业产品 | 蔬菜、水果 | 有机磷类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拟除虫菊酯类、有机氯类及杀菌剂农药 | 鲜活水产品 | 虾类、鱼类、贝类 | 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4种)、沙星类、磺胺类 | 畜禽产品 | 畜肉、禽肉 | β兴奋剂类(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 | 非法添加 | 水发产品,干货,蛋类等 | 甲醛,二氧化硫,吊白块,苏丹红,亚硝酸盐等 | 扩展项目 | | 视市场扩展和季节变化灵活拟定 |
(三)抽检数量组成要求 1、种植业产品、鲜活水产品与畜禽产品数量按以下比例抽样: 种植业产品(有机磷类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占70%;种植业产品(拟除虫菊酯类、有机氯类及杀菌剂农药)占10%;鲜活水产品占2%,畜禽肉占10%;其他类8%。 2、原则上,指定的20家农贸市场与商超每周必须抽检1次,平均周检测项目总量为20个。 3、实际抽样中,以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为重点,在确保每周市场全覆盖抽样总量的前提下,可适当增加高风险品种与重点品种的快检数量和频次。 4、总抽检数量:按上述抽样计划,本项目全年(50周)需完成的总体任务批次。 (四)工作流程要求 总流程:进入市场→抽样并登记→快速检测→检测结果确认→市场公示栏公示→数据上报。 1、抽样 在每天早上进入市场后,抽检到各个农贸市场抽取样品,每个市场抽检产品按农贸市场的规模进行抽样量的确定,抽样后在市场内快检室进行检测,或到最邻近快检实验室内完成。 2、检测 按规定程序、技术要求以及检测时间完成所有样品的快速抽检工作; 3、检测结果确认完成检测,做好结果确认和登记,第一时间由检测人员反馈至市场监管部门和市场方,并告知销售方; 4、快检不合格处理 对于不合格产品,食品经营者认可快速检验结果,在快速检验报告单上签字确认,相应食品进行销毁处理;食品经营者不认可快速检验结果,检验人员会同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一起当场采集样品送法检实验室做确认检验,同时对相应食品进行封存处理。 5、结果公示 每日快检结果由中标人制成表格,通过网络上传到对应市场的LED公示屏,每日更新。对于没有LED公示屏的,在各被抽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快速检验结果公示栏,公示快检合格和不合格产品信息。 (五)商务要求 1、人员培训 快检承检机构在服务期内,免费为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检测培训。 2、临时检验方案及风险交流食品专家支持 快检承检机构应提供食品技术专家,积极配合市场监督局制定临时检验方案,如要对外发布有关食品安全信息,或处理食品安全事宜时,承检机构承诺提供食品专家予以支持,并积极主动地开展食品风险交流活动。 3、专业意见 项目实施完成后,快检承检机构应对项目实施进行总结报告,汇总项目检测数据,提供食品安全改善建议,同时就该项目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及后期需留意问题给出专业意见,并妥善保留好项目实施过程所有记录,确保采购方后续查阅需要,记录保留3年以上。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际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费用。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的验收情况,限定返工期限,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服务期内,如甲方发现乙方存在问题,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服务资格,保留依法追究承检机构法律责任的权利。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8号雨花区政府大院内 | 地址: | 西乡街道固戍前进2路航城工业区16号华丰SOHO创意世界D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