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小庙有机资源处理中心综合楼生活及办公家具采购

合肥市小庙有机资源处理中心综合楼生活及办公家具采购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合肥市小庙有机资源处理中心综合楼生活及办公家具采购
项目法人: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合肥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项目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酒香泉路与三乘寺路交口西南角
立项批文名称:关于合肥市小庙有机资源处理中心立项的复函项目审批单位: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建立时间:2021-06-11 15:16:21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合肥市小庙有机资源处理中心综合楼生活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招投标)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合肥市小庙有机资源处理中心综合楼生活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1BFFAN01227
2.项目名称:合肥市小庙有机资源处理中心综合楼生活及办公家具采购
3.项目地点: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酒香泉路与三乘寺路交口西南角
4.项目单位: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合肥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
5.项目概况:合肥市小庙有机资源处理中心综合楼生活及办公家具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项目概算:28.2 万元
8.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8)投标人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06月12日09:00至2021年06月21日17:3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nbsp&nbsp&nbsp&nbsp(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nbsp&nbsp&nbsp&nbsp(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nbsp&nbsp&nbsp&nbsp(4)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905、66223831。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1年06月23日10时00分
2.磋商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54号评标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1年06月23日 10:00
六、联系方法
(一)委托单位: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宿松路174号
联系人:王健
电话:0551-65554133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905、66223831
传真:/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ggzy.hefei.gov.cn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y.ahggzyjy.com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nbsp&nbsp&nbsp&nbsp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nbsp&nbsp&nbsp&nbsp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八、保证金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6700188012160960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23701021000135582253050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4001468608059666888-210722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6位数字!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小庙有机资源处理中心综合楼生活及办公家具采购

原项目编号:2021BFFAN01227

原公告日期:2021年06月12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小庙有机资源处理中心综合楼生活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磋商文件

补疑2

2021BFFAN01227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质疑事项:第五章:磋商与评审办法(所投家具生产厂商生产能力)

6

所投家具生产厂商生产能力

投标人提供所投家具生产厂商生产设备的情况,家具生产厂商须拥有自主的生产线、生产设备:

1.木质家具生产线:激光封边机、CNC数控加工中心、UV油漆(或水性漆)涂装设备(或全自动油漆喷涂设备)、全自动砂光机。全部包含得2分,每缺少一种设备,扣0.5分,扣完为止。

2.钢质家具生产线:数控冲床、数控折弯机、全自动焊接设备、无尘涂装设备或钢制品自动喷涂线。全部包含得2分,每缺少一种设备,扣0.5分,扣完为止。

注:以上生产线和生产设备必须为所投家具生产厂商自有设备,外协和租赁设备不予认可;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自有设备的①购销合同扫描件②实景图片。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功能相类同但名称叫法不一致,或投标人提供更为先进生产设备,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可给予对应得分。

0-4分

事实依据:

(1)此次项目采购清单中,封边工艺为PVC胶边,使用优质热熔胶,此工艺为一般封边机制作。而上述评分要求激光封边机,激光封边机所用的封边材料为专用激光封边条,不需要另加热熔胶,激光封边机的工作原理是激光加热专用激光封边条的涂层,实现代替热熔胶的效果。综上所述此评分办法设置激光封边机不合理,只要满足PVC封边工艺技术要求即可。

(2)此次项目采购清单中,钢制家具所占比例很小,大部分均为木质家具,要求提供钢制家具生产线不合理。

综上,此项评分建议修改为:

投标人提供所投家具生产厂商生产设备的情况,家具生产厂商须拥有自主的生产线、生产设备:电子开料锯、全自动封边机、数控加工中心、UV 油漆(或水性漆)涂装设备(或全自动油漆喷涂设备)。全部包含得 4分,每缺少一种设备,扣 1 分,扣完为止。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2.磋商文件评分项中:

5

所投产品认证证书

1.投标人(或所投家具生产厂家)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涵盖实木家具(办公椅)、人造板类家具(班台、办公桌、会议桌、茶水柜)、钢木家具(屏风工作位、床、文件柜)。满足以上要求的得2分,缺少任意一个此项不得分。

2.投标人(或所投家具生产厂家)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CQC 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涵盖木制办公家具、木制公寓家具。满足以上要求的得2分,缺少任意一个此项不得分。

3.投标人(或所投家具生产厂家)具有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木家具:桌类(办公桌),柜架类(衣柜、茶水柜),椅凳类(办公椅);金属家具:桌类(屏风办公桌),柜架类(文件柜),椅凳类(办公椅);其他家具:办公椅类(办公椅)。满足以上要求的得2分,缺少任意一个此项不得分。

4.投标人(或所投家具生产厂家)具有人类功效学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办公桌、办公椅、钢制文件柜。满足以上要求的得2分,缺少任意一个此项不得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0-8分

(1)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由于此证书在办理时,没有一个统一的名称,从而会出现证书中产品名称的偏差,如钢木床、木制床、公寓床等等都可称为床,但实属同类产品,功能相同。请问是否可以得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2)中国环保产品认证(CQC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涵盖:木质家具、金属家具,而木质办公家具、木质公寓家具均属于木质家具,要求提供的认证范围存在错误,请予以更正。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3)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其中认证范围涵盖 ①木家具:桌类(办公桌),柜架类(衣柜、茶水柜),椅凳类(办公椅);②金属家具:桌类(屏风办公桌),柜架类(文件柜),椅凳类(办公椅);③其他家具:办公 椅类(办公椅)。设定三大类,又包含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多数是指厂家所经营的范围,并非单项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是根据家具的认证单元来划分,每家认证名称不一,设定单元且设定小单元名称来为某供应商量身定制。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4)人类功效学产品认证证书此证书在办理时,没有一个统一的名称,从而会出现证书中产品名称的偏差,如书柜、钢制书柜、文件柜等等,属同类产品,功能相同。请问是否可以得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3.磋商文件 P43 页【检测报告】办公桌要求提供的检测参数过多、指标过细, 请问是否可以进行合理修改?

事实依据 磋商文件P43页相关内容。

3

检测报告

1.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办公桌检测报告(含“CMA”标识):检验依据GB/T35607-2017;甲醛释放量≤0.04m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0.2mg/m3,二甲苯≤0.004mg/m3,苯、甲苯含量未检出,家具涂层可迁移元素(铅、镉、铬、汞、砷、钡、硒、锑)均未检出;全部满足得2分,缺项或不满足的不得分。

2.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屏风办公桌检测报告(含“CMA”标识):检验依据GB/T22792.1-2009、GB/T22792.2-2008、GB/T22792.3-2008、GB18580-2017;主要功能尺寸、一般安全要求、结构安全要求、屏风稳定性、屏风上安装的部件移出试验、加载屏风的强度(24h)试验均检验合格;甲醛释放量≤0.025mg/m3;全部满足得2分,缺项或不满足的不得分。

3.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茶水柜检测报告(含“CMA”标识),检验依据GB/T3324-2017、GB18584-2001;内容包括翘曲度、平整度、位差度、分缝、底脚平稳性、抽屉下垂度、含水率、人造板件外观要求、家具五金件外观要求、漆膜外观要求、漆膜表面理化性能要求、木工要求、搁板定位试验、搁板弯曲试验、搁板支撑度强度试验、搁板稳定性、拉门耐久性试验、非固定柜加载稳定性均检验合格;甲醛释放量≤0.4mg/L,重金属含量(铅、镉、铬、汞)均未检出;全部满足得2分,缺项或不满足的不得分。

4.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双层床检测报告(含“CMA”标识),检验依据GB/T3325-2017:双层床主要尺寸、着地平稳性、焊接件、冲压件、喷涂件、木质件外观要求、金属喷漆(塑)涂层理化性能、硬度、冲击强度、耐腐蚀、附着力、木质件含水率、双层床强度和耐久性、稳定性均检验合格,全部满足得2分,缺项或不满足的不得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标识,且满足上述各条中的指标,否则对应评审项不得分。

0-8分

因检测报告属于企业自愿性检测,国家没有强制性要求,所以没有统一标准,检测报告的检测标准及检测项目可以选择一种,也可以选择多种。包括检测机构也可以选择多家检测。因此不能指定某特定内容的检测报告,每种检测项目的数据国家都有固定的标准,只要检测的数据在此范围即为合格的检测报告。国家也没有强制要求检测报告必须为某一种检测标准,并且检测机构跟随国家检测标准的变化而变化,所以检测标准每家会有所不同,所以在此完全存在为某厂家量身定做、指定特定行政区域、指定特定供应商的嫌疑。如果在投标时要求提供特别指定检测项及检测参数的检测报告,存在指定唯一性。建议删除部分非主要指标参数要求,保留重要指标。更有利于公平竞争。

修改建议:将【检测报告】第1条修改为“ 1.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办公桌检测报告(含“CMA”标识):检验依据GB/T35607-2017;甲醛释放量≤0.04m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0.2mg/m3;全部满足得2分,缺项或不满足的不得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4.关于磋商文件 P43 页【检测报告】,如我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名称不同,但实属同类产品,请问是否可以得分?

“办公桌”也称为“班台”,“屏风办公桌”也称为“屏风工作位”,“双层床”也称为“钢制学生床”、“钢制公寓床”、“钢制床”等。因产品检测报告属于企业自愿行为,国家没有强制性命名要求及标准,也就没有统一的检测报告名称,因此不能指定只有某特定名称的检测报告有效,否则就存在指定唯一性,存在指定特定供应商的嫌疑。修改建议:增补说明“提供同类产品的检测报告均可得分”。

答:如投标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检测报告中产品名称不同,但实属同类产品,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可以得分。

5.关于磋商文件 P44 页【技术要求】,“1.刨花板:抽样基数板≥100张,内密度偏差-1.0%~+0.6%,内结合强度≥0.4MPa,含水率≤7.6%,甲醛释放量≤.4mg/100g。”和“8.实木多层板:甲醛释放量需≤0.1mg/L,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率≤0.25mg/㎡?h。”评分办法中的这两项的检测参数要求与招标清单要求不符,请问是否可以进行合理修改?

按照招标清单可以看出,采用的是最新的国家标准GB18580-2017,评分项中要求的数据却是按已经废止的旧标准GB18580-2001。前后矛盾,存在指定特定供应商的嫌疑。

修改建议:将【技术要求】第1条、第8条修改为“ 1.刨花板:甲醛释放量需≤0.055mg/m3。”和“8.实木多层板:甲醛释放量需≤0.055mg/m3。”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6.关于磋商文件 P44 页【技术要求】,“4.弓形钢支架:壁厚≥2mm,焊接件、喷涂层、结构安全均检验合格。”要求提供的检测种类太过特殊,请问是否可以进行合理修改?

按照招标清单可以看出,产品中使用了大量的钢板。要求提供偏冷门的“弓形钢支架”检测报告,存在指定特定供应商的嫌疑。提供冷轧钢板检测报告更加合理。

修改建议:将【技术要求】第4条修改为“ 4.冷轧钢板:壁厚≥1.2mm,金属喷漆(塑)涂层硬度、耐腐蚀、冲击强度均检验合格。”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7.关于磋商文件 P44 页【技术要求】,“3.导轨:抽样基数≥200副,耐腐蚀性合格,耐久性(80000次)合格,猛开、猛关(10次)合格。”、“9.气压杆:内容包括抽样基数≥200副,座面冲击和升降行程检验合格。”、“10.西皮:抽样基数≥50张,撕裂力≥41N,气味≤1级,游离甲醛≤3mg/kg,50000次耐折牢度和耐磨性均检验合格。”设置抽样基数不合理,请问是否可以进行合理修改?

抽样基数的大小与产品本身检测结果无必然关联,指定抽数存在不合理限制,存在指定特定供应商的嫌疑。删除抽样基数要求更有利于公平竞争。

修改建议:删除抽样基数要求,将【技术要求】第3条、第9条、第10条修改为 “3.导轨:耐腐蚀性合格,耐久性(80000次)合格,猛开、猛关(10次)合格。”、“9.气压杆:座面冲击和升降行程检验合格。”、“10.西皮:撕裂力≥41N,气味≤1级,游离甲醛≤3mg/kg,50000次耐折牢度和耐磨性均检验合格。”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8.磋商文件P44页【所投产品认证证书】“1.投标人(或所投家具生产厂家)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涵盖实木家具(办公椅)、人造板类家具(班台、办公桌、会议桌、茶水柜)、钢木家具(屏风工作位、床、文件柜)。满足以上要求的得2分,缺少任意一个此项不得分。”请问是否可以进行合理修改?

事实依据:(1)由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办理时,是按产品构成的原材料分类的,对于各类的具体产品没有一个统一的具体要求,证书中产品名称、数量均是各厂家自行提供,认证机构在认证时是按产品类别如“桌类”、“椅类”、“柜类”等来进行审核的,如“桌类”只需提供任意一份桌类检测报告,下列的细项就可以申请“办公桌、会议桌、餐桌、条桌”等所有能想到的桌类产品。各家申请的产品不一样,所以分类认证中明确提供具体的产品不科学。(2)该证书分数分配不合理,该证书要求2项大类认证单元和8个小类产品,满分2分。缺一小项就不得分不合理,存在指定特定供应商的嫌疑。

修改建议:建议删除认证范围包含的具体产品名称,合理修改:“1.投标人(或所投家具生产厂家)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涵盖实木家具、人造板类家具、钢木家具。满足以上要求的得2分,缺少任意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更符合投标人之间公平竞争。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9.磋商文件P44页【所投产品认证证书】“3.投标人(或所投家具生产厂家)具有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木家具:桌类(办公桌),柜架类(衣柜、茶水柜),椅凳类(办公椅);金属家具:桌类(屏风办公桌),柜架类(文件柜),椅凳类(办公椅);其他家具:办公椅类(办公椅)。满足以上要求的得2分,缺少任意一个此项不得分。”请问是否可以进行合理修改?

事实依据:(1)由于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在办理时,是按产品构成的原材料分类的,对于各类的具体产品没有一个统一的具体要求,证书中产品名称、数量均是各厂家自行提供,认证机构在认证时是按产品类别如“桌类”、“椅类”、“柜类”等来进行审核的,如“桌类”只需提供任意一份桌类检测报告,下列的细项就可以申请“办公桌、会议桌、餐桌、条桌”等所有能想到的桌类产品。各家申请的产品不一样,所以分类认证中明确提供具体的产品不科学。(2)该证书分数分配不合理,该证书要求2项大类认证单元和8个小类产品,满分2分。缺一小项就不得分不合理,存在指定特定供应商的嫌疑。

修改建议:建议删除认证范围包含的具体产品名称,合理修改:“3.投标人(或所投家具生产厂家)具有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或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木家具:桌类,柜类,椅类;金属家具:桌类,柜类,椅类;满足以上要求的得2分,缺少任意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更符合投标人之间公平竞争。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10.磋商文件P44页【所投产品认证证书】“4.投标人(或所投家具生产厂家)具有人类功效学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办公桌、办公椅、钢制文件柜。满足以上要求的得2分,缺少任意一个此项不得分。”请问是否可以进行合理修改?

事实依据:(1)由于人类功效学产品认证证书在办理时,标准的认证分类只有“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书柜”、“沙发”等,其他任何名称的认证都是各厂家自行要求的,仅有个别厂家符合要求,做为评分项不科学、不合理。(2)该证书分数分配不合理,该证书要求涵盖3类产品,满分2分。缺一小项就不得分不合理,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和指定特定供应商行为。

修改建议:合理修改为:“4.投标人(或所投家具生产厂家)具有人类功效学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满足以上要求的得2分,缺少任意一个此项不得分。”更符合投标人之间公平竞争。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11.磋商文件P45页【所投家具生产厂商生产能力】“1.木质家具生产线:激光封边机、CNC数控加工中心、UV油漆(或水性漆)涂装设备(或全自动油漆喷涂设备)、全自动砂光机。全部包含得2分,每缺少一种设备,扣0.5分,扣完为止。 ”

请问是否可以进行合理修改?

按磋商文件第31页第1项条4条表述,本次采用的是PVC封边,不需要采用“激光封边机”,需要使用的是“全自动封边机”。如投标人使用激光封边,才需要使用“激光封边机”。招投标应当注重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而不能以不合理条件来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合理修改:“1.木质家具生产线:激光封边机(或全自动封边机)、CNC数控加工中心、UV油漆(或水性漆)涂装设备(或全自动油漆喷涂设备)、全自动砂光机。全部包含得2分,每缺少一种设备,扣0.5分,扣完为止。”更符合投标人之间公平竞争。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磋商文件变更内容

1.原磋商文件中:

6

所投家具生产厂商生产能力

投标人提供所投家具生产厂商生产设备的情况,家具生产厂商须拥有自主的生产线、生产设备:

1.木质家具生产线:激光封边机、CNC数控加工中心、UV油漆(或水性漆)涂装设备(或全自动油漆喷涂设备)、全自动砂光机。全部包含得2分,每缺少一种设备,扣0.5分,扣完为止。

2.钢质家具生产线:数控冲床、数控折弯机、全自动焊接设备、无尘涂装设备或钢制品自动喷涂线。全部包含得2分,每缺少一种设备,扣0.5分,扣完为止。

注:以上生产线和生产设备必须为所投家具生产厂商自有设备,外协和租赁设备不予认可;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自有设备的①购销合同扫描件②实景图片。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功能相类同但名称叫法不一致,或投标人提供更为先进生产设备,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可给予对应得分。

0-4分

现变更为:

6

所投家具生产厂商生产能力

投标人提供所投家具生产厂商生产设备的情况,家具生产厂商须拥有自主的生产线、生产设备:

1.CNC数控加工中心,得2分。

2.UV油漆(或水性漆)涂装设备(或全自动油漆喷涂设备)、全自动砂光机。全部包含得2分,每缺少一种设备,扣1分,扣完为止。

注:以上生产线和生产设备必须为所投家具生产厂商自有设备,外协和租赁设备不予认可;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自有设备的①购销合同扫描件②实景图片。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功能相类同但名称叫法不一致,或投标人提供更为先进生产设备,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可给予对应得分。

0-4分

2.原磋商文件中:

5

所投产品认证证书

1.投标人(或所投家具生产厂家)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涵盖实木家具(办公椅)、人造板类家具(班台、办公桌、会议桌、茶水柜)、钢木家具(屏风工作位、床、文件柜)。满足以上要求的得2分,缺少任意一个此项不得分。

2.投标人(或所投家具生产厂家)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CQC 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涵盖木制办公家具、木制公寓家具。满足以上要求的得2分,缺少任意一个此项不得分。

3.投标人(或所投家具生产厂家)具有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木家具:桌类(办公桌),柜架类(衣柜、茶水柜),椅凳类(办公椅);金属家具:桌类(屏风办公桌),柜架类(文件柜),椅凳类(办公椅);其他家具:办公椅类(办公椅)。满足以上要求的得2分,缺少任意一个此项不得分。

4.投标人(或所投家具生产厂家)具有人类功效学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办公桌、办公椅、钢制文件柜。满足以上要求的得2分,缺少任意一个此项不得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0-8分

现变更为:

5

所投产品认证证书

1.投标人(或所投家具生产厂家)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2分。

2.投标人(或所投家具生产厂家)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CQC 认证)证书,得2分。

3.投标人(或所投家具生产厂家)具有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得2分。

4.投标人(或所投家具生产厂家)具有人类功效学产品认证证书,得2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0-8分

3.原磋商文件中:

4

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拟用原材料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刨花板:抽样基数板≥100张,内密度偏差-1.0%~+0.6%,内结合强度≥0.4MPa,含水率≤7.6%,甲醛释放量≤4.4mg/100g。

2.封边条:甲醛释放量≤0.1mg/L,可迁移元素(铅、镉、铬、汞、砷、钡、硒、锑)均未检出。

3.导轨抽样基数≥200副,耐腐蚀性合格,耐久性(80000次)合格,猛开、猛关(10次)合格。

4.弓形钢支架壁厚≥2mm,焊接件、喷涂层、结构安全均检验合格。

5.中密度板甲醛释放量需≤0.055m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率≤0.43mg/㎡?h。

6.木皮厚度≥0.8mm,含水率≤12%,甲醛释放量≤0.1mg/L。

7.面漆抽样基数≥100kg,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475g/L,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总和≤4%,苯、卤代烃含量、游离二异氰酸酯含量总和、可溶性重金属含量均未检出。

8.实木多层板:甲醛释放量需≤0.1mg/L,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率≤0.25mg/㎡?h。

9.气压杆:内容包括抽样基数≥200副,座面冲击和升降行程检验合格。

10.西皮抽样基数≥50张,撕裂力≥41N,气味≤1级,游离甲醛≤3mg/kg,50000次耐折牢度和耐磨性均检验合格。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中须体现并满足以上要求,每满足一项得2分,满分20分。

0-20分

现变更为:

4

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拟用原材料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刨花板:甲醛释放量需≤0.124mg/m3。

2.封边条:甲醛释放量≤0.1mg/L,可迁移元素(铅、镉、铬、汞、砷、钡、硒、锑)均未检出。

3.导轨:耐腐蚀性合格,耐久性(80000次)合格,猛开、猛关(10次)合格。

4.冷轧钢板:壁厚≥1.2mm,金属喷漆(塑)涂层硬度、耐腐蚀、冲击强度均检验合格。

5.中密度板甲醛释放量需≤0.055m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率≤0.43mg/㎡?h。

6.木皮厚度≥0.8mm,含水率≤12%,甲醛释放量≤0.1mg/L。

7.面漆抽样基数≥100kg,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475g/L,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总和≤4%,苯、卤代烃含量、游离二异氰酸酯含量总和、可溶性重金属含量均未检出。

8.实木多层板:甲醛释放量需≤0.124m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率≤0.25mg/㎡?h。

9.气压杆:座面冲击和升降行程检验合格。

10.西皮撕裂力≥41N,气味≤1级,游离甲醛≤3mg/kg,50000次耐折牢度和耐磨性均检验合格。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中须体现并满足以上要求,每满足一项得2分,满分20分。

0-20分

4.原磋商文件中:

3

检测报告

1.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办公桌检测报告(含“CMA”标识):检验依据GB/T35607-2017;甲醛释放量≤0.04m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0.2mg/m3,二甲苯≤0.004mg/m3,苯、甲苯含量未检出,家具涂层可迁移元素(铅、镉、铬、汞、砷、钡、硒、锑)均未检出;全部满足得2分,缺项或不满足的不得分。

2.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屏风办公桌检测报告(含“CMA”标识):检验依据GB/T22792.1-2009、GB/T22792.2-2008、GB/T22792.3-2008、GB18580-2017;主要功能尺寸、一般安全要求、结构安全要求、屏风稳定性、屏风上安装的部件移出试验、加载屏风的强度(24h)试验均检验合格;甲醛释放量≤0.025mg/m3;全部满足得2分,缺项或不满足的不得分。

3.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茶水柜检测报告(含“CMA”标识),检验依据GB/T3324-2017、GB18584-2001;内容包括翘曲度、平整度、位差度、分缝、底脚平稳性、抽屉下垂度、含水率、人造板件外观要求、家具五金件外观要求、漆膜外观要求、漆膜表面理化性能要求、木工要求、搁板定位试验、搁板弯曲试验、搁板支撑度强度试验、搁板稳定性、拉门耐久性试验、非固定柜加载稳定性均检验合格;甲醛释放量≤0.4mg/L,重金属含量(铅、镉、铬、汞)均未检出;全部满足得2分,缺项或不满足的不得分。

4.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双层床检测报告(含“CMA”标识),检验依据GB/T3325-2017:双层床主要尺寸、着地平稳性、焊接件、冲压件、喷涂件、木质件外观要求、金属喷漆(塑)涂层理化性能、硬度、冲击强度、耐腐蚀、附着力、木质件含水率、双层床强度和耐久性、稳定性均检验合格,全部满足得2分,缺项或不满足的不得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标识,且满足上述各条中的指标,否则对应评审项不得分。

0-8分

现变更为:

3

检测报告

1.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办公桌检测报告(含“CMA”标识):检验依据GB/T35607-2017;甲醛释放量≤0.04m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0.2mg/m3;全部满足得2分,缺项或不满足的不得分。

2.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屏风办公桌检测报告(含“CMA”标识):检验依据GB/T22792.1-2009、GB/T22792.2-2008、GB/T22792.3-2008、GB18580-2017;主要功能尺寸、一般安全要求、结构安全要求、屏风稳定性、屏风上安装的部件移出试验、加载屏风的强度(24h)试验均检验合格;甲醛释放量≤0.025mg/m3;全部满足得2分,缺项或不满足的不得分。

3.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茶水柜检测报告(含“CMA”标识),检验依据GB/T3324-2017、GB18584-2001;内容包括翘曲度、平整度、位差度、分缝、底脚平稳性、抽屉下垂度、含水率、人造板件外观要求、家具五金件外观要求、漆膜外观要求、漆膜表面理化性能要求、木工要求、搁板定位试验、搁板弯曲试验、搁板支撑度强度试验、搁板稳定性、拉门耐久性试验、非固定柜加载稳定性均检验合格;甲醛释放量≤0.4mg/L,重金属含量(铅、镉、铬、汞)均未检出;全部满足得2分,缺项或不满足的不得分。

4.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双层床检测报告(含“CMA”标识),检验依据GB/T3325-2017:双层床主要尺寸、着地平稳性、焊接件、冲压件、喷涂件、木质件外观要求、金属喷漆(塑)涂层理化性能、硬度、冲击强度、耐腐蚀、附着力、木质件含水率、双层床强度和耐久性、稳定性均检验合格,全部满足得2分,缺项或不满足的不得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标识,且满足上述各条中的指标,否则对应评审项不得分。

0-8分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磋商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10:00”,现延期到“2021年7月5日10:00”;

2.磋商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53号评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宿松路174号

联系人:王健

联系方式:0551-65554133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05

2021年6月30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小庙有机资源处理中心综合楼生活及办公家具采购

原项目编号:2021BFFAN01227

原公告日期:2021年06月12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小庙有机资源处理中心综合楼生活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AN01227

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10:00”,现延期,开标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宿松路174号

联系人:王健

联系方式:0551-65554133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05

2021年6月21日

合肥市小庙有机资源处理中心综合楼生活及办公家具采购流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1BFFAN01227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合肥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委托,2021年06月12日发布公告,对合肥市小庙有机资源处理中心综合楼生活及办公家具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2021年07月05日项目因故流标。

流标原因:有效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国峰,葛大中,郜飞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家具 综合楼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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