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0038-1 采购人(全称):浏阳市人民医院(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中邦恒盛医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运动康复系统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003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运动康复系统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详见采购需求 | 台 | 1 | 968000 | 合计金额小写: 968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陆万捌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标的:运动康复系统 2.金额:小写:968000元 大写:玖拾陆万捌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货到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并负责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完毕(交钥匙工程)。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8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签订后,设备到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经甲方签字确认,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87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正常使用半年支付合同总额的4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6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7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4.2收款账户:招商银行长沙北辰支行(湖南中邦恒盛医药有限公司:****************6)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货物验收合格后提供不低于24个月的免费保修。 2.我方提供货物的安装、调试,提供货物安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为所供货物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3.质保期届满后,我方按采购人的要求随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采购人提供设备所需的备用件、更换件或替代件等备品备件、易损件/消耗性材料。 4.在货物的质保期内,如有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我方免费予以更换,保证用户工作及时正常进行。在用户使用的前三个月内,同一台货物出现两次质量问题,我方免费整体更换。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验收要求:1.货物的验收由双方代表在买方的指定地点根据规定进行。验收费用由我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我方原因造成的,由我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我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我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我方承担。 验收标准:1.货物验收按相关的国际和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买方代表有权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我方向买方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等资料,供买方验收时审查。 2.货物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监督乙方按照合同上的要求安装。 2.乙方:按照合同上的条款履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单位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6月28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此合同条款与线下合同不一致时以线下合同纸质版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浏阳市道吾山西路452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丁字湾街道太阳山路388号湾田国际建材城化工区二期A栋231-236、247-252、263-27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