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二轮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武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二轮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关于第二轮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根据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衡环督办[2021]24号)要求,现将我县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武邑县农业农村局(武邑县宁武路34号),联系电话:****-*******

整改问题

对全市养殖场医疗废物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危险废物监管存有盲区,养殖场(小区)多未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医疗废物长期违法违规处置。

整改目标

整改时限

整改目标:加强对全县养殖场医疗废物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工作指导,规范养殖场兽用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和无害化处理。

整改时限:2021年5月31日。

整改措施

1、印发《武邑县兽用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理工作方案》、《武邑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监督指导县域内养殖企业、种植业建立健全兽用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工作制度。

2、设置兽用医疗及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暂存设施设备。鼓励养殖企业与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回收处置企业签订兽用医疗废弃物回收处置协议,定期回收置。中小规模养殖企业可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回收处理。

3、县农业农村局设立危废间,暂存假劣农药等。

4、强化督查。监督指导养殖企业、种植业依法依规收集处置兽用医疗废弃物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发现违法违规处置兽用医疗废弃物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等行为及时通报县生态环境局。

整改完成

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县政府出台《武邑县兽用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理工作方案》、《武邑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全县设9个兽用医疗废物收集点、10个兽药经营企业及130家规模养殖场发放了兽用医疗废物收集桶、17个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点发放了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桶并建立台账,并与黄骅新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合同,在县农业农村局设立危废间。

整改结论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建议进入销号程序。

整改主体单位

主要负责人

签字

武邑县农业农村局

石华康

标签: 验收 反馈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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