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村车辆基地租赁住房项目落地区B-09号楼停车楼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重新招标1标段资格预审结果
范村车辆基地租赁住房项目落地区B-09号楼停车楼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重新招标1标段资格预审结果
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 ||||||||
项目编号: QC152*****240109- | ||||||||
项目名称: 范村车辆基地租赁住房项目落地区B-09号楼停车楼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 重新招标 1标段 | ||||||||
范村车辆基地租赁住房项目落地区B-09号楼停车楼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安装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设备-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施工类别含安装、改造、维修);并具有国家型式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8年至2020年)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验收报告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时间以检验报告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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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6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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